会计本科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研究①
2014-03-11江西理工大学鲁美娟赵雅慧
中国商论 2014年7期
江西理工大学 鲁美娟 赵雅慧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人口基数、就业机制、就业观念等问题,我国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尤其表现在大学毕业生群体上,而见习经历无疑是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2006年,人事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2009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启动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明确从2009年到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这一系列的举措意味着“见习制度”的建立意义深远,那么到底什么是“见习制度”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地方政府确定的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2]。见习制度是为了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供需见面,疏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以尽快实现就业的制度,是为了弥补高校毕业生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缺乏工作经验和阅历的一种措施。
见习制度对高校毕业生意义重大,对于注重实践的会计专业毕业生更是意义非凡。随着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认证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青睐,财会类人员数量的激增以及2006年我国颁布的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等都对财务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会计人才要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惯例、精通管理和业务,向国际化会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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