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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思考

2014-03-06黄吉海

中国发展观察 2014年8期
关键词:中央战略科技

◎黄吉海

当今世界正处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和第六次科技革命的导入期,进入创新密集时代。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创新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国际科研与技术开发浪潮正在兴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创新、再创新”,“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关键技术重大突破”等等,是推进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探索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一大举措,笔者结合自己的研究工作,就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谈点初步认识和思考。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中央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有利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骨干和排头兵,在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方面责无旁贷,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但是,一些中央企业只满足当期效益,依赖现有的市场和资源,出现“荷兰病”现象,导致部分企业缺乏创新动力。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能够实现中央企业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不断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是推进重大技术创新、有效提升我国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主力军”。但是,部分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分散封闭、资源短缺、技术缺口、交叉重复等碎片化现象。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创新能力,避免创新中的“孤岛”现象。

有利于整合和利用好全球创新资源。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力量,其科技创新成果关乎国家战略安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但是,一些中央企业科技技术陷入了“引进—落实—再引进”恶性循环。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能够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提升获取战略性技术、国外专利、专业技能和国际人才的能力,把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思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以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由中央企业自行发起,并组织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以中央企业利益为出发点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明确的目标和期限;由成员分摊运营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等。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要任务。迅速扩大企业资源边界,加强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要使合作伙伴之间的资本、技术、信息资源等得以有效灵活组合;组织中央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关键技术进行创新合作;联合培养人才,加强技术人员的交流互动;建立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交流平台,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和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

战略联盟的整体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并同国际科技界携手努力为应对全球共同挑战作出应有贡献。中央企业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就是要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各领域、各企业、各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优势资源,突破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命脉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战略性技术。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动机。中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技术水平,深入分析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动机。以交易成本控制和运营成本控制为主的,即为“成本型”动机;以战略性、长期性合作目的为主的,即为“战略型”动机;兼具以上两种情况且无法区分的,即为“中间型”动机(见表1)。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成员。中央企业可以根据联盟对象的性质,采取不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策略。在中央企业相互之间进行技术联盟时,需要从国家层面和产业发展出发,关注如何有效整合现有的技术资源,提升中央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努力突破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与跨国公司或境外企业合作,则需要关注如何通过技术创新联盟“走出去”整合全球技术资源,实现知识转移、知识创造与知识吸收。与境内其它类型公司合作,则需要关注如何引导和带动地方企业和民营资本参与技术创新的活力、竞争力。

表1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要动机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周期。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形式和周期可以多种多样,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最佳形式。需要根据产业发展周期,可以选择长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短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当前亟需解决技术瓶颈的联盟。同时,需要注意在技术的初期阶段,研发活动所产生的资金相对比较少。在进入研究应用和再次创新阶段后,研发资金将显著增加,需要加快推进与外部的合作与交流(见图1)。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模式。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经验,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采用股权式联盟和契约式联盟的方式。这两种模式各有特点,中央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和战略目标,选择联盟的合作模式。如,“上海贝尔”模式,由国资委和阿尔卡特分别拥有50%股份和50%+1股份,通过这种技术联盟模式,上海贝尔拥有贝尔实验室中国研究中心和数个重要的全球研发中心,可全面进入阿尔卡特朗讯全球技术库,开发服务于中国和阿尔卡特朗讯全球客户的独创技术,并且在多项新技术开发中居于主导地位(见表2)。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主要分为:进行技术联盟规划、选择技术联盟伙伴、实施技术联盟谈判和制定技术联盟协议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之间即有着独立运作方式,又有着相互交叉的联系。同时,要尽可能的考虑到联盟运行过程中的职责界定与未来形势变化,确保联盟的良性发展和各方的正当权益(见图2)。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运行管理。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后,需要建立六个部分的运行管理机制,每个部分都有侧重点,确保联盟运行的质量。相反,若联盟管理不善,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会阻碍联盟企业的发展(见图3)。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重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战略环境的变化,要及时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行为做出相应调整,推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重构。但是,在联盟重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联盟成员及其他关联方在联盟重构过程中进行的强烈反击行动,如果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和风险时,需要谨慎对待并制定合理的联盟解散流程。

战略联盟的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好少数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项目。国资委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代表,应充分发挥出资人的职责和功能定位,以国家利益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支持和引导中央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制定和出台联盟发展计划和指导意见。

图1 技术发展的S曲线和生命周期

图2 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流程

表2 契约式联盟与股权式联盟比较

图3 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营管理

树立强烈的技术创新联盟意识。国资委可以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协同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形成推进中央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可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集产业发展需求,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良好创新格局。可以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中央企业,建立重大关键技术、战略性技术联盟,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和活力,实现1+1>2的效果。

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机构。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中央企业发起,由市场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但是,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个“大盘子”,离不开股东的整体协调和管理。如,科技资源重复研发、投入和成本,实践中失衡与冲突导致联盟技术创新的终止等问题。需要从出资人和股东利益的角度,强化现有科技管理部门职能或组建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专门协调机构。要跟踪联盟的科技进步情况,对各技术联盟的成立进行事前调查、备案、监督,并对矛盾进行有效的调节,以规范行业秩序,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中央企业间矛盾造成的法律纠纷及经济损失,从而提升相关技术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同时,对实施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综合审查,避免其形成技术垄断,导致市场秩序的破坏(见图4)。

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关制度。加快建立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建立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为基准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政策。处理好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关系,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行联盟管理责任制,确保科技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完善业绩考核政策,本着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对进行国家战略性的前沿性研究的中央企业,在考核标准中予以进行适当调整,以补偿其为国家整体利益做出的贡献;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和相应的评估制度,包括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贡献及科研人员特别是总公司级专家及学术带头人的业绩;建立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其它相关的扶持政策。包括与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结合的有利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政策。

加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资金支持力度。建议成立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划拨,形成中央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池”,对一些国家需要研发出来的技术或产品、研发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既能创新知识又能培养顶尖人才的技术创新联盟要给予经费资助,以弥补其研究开发活动投入的不足。可以引导中央企业成立产业技术创新基金,对产业链之间或交叉融合产业的一些重大关键技术或战略性技术给予资金支持。可以引入非公有资本和机构投资者,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市场化运作,调动市场各方参与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构建和完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信息平台。不断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管理水平,并及时了解行业和企业的科技发展动态,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的不利因素,从而提升中央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体效率和战略规划能力。可以依托现有的“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再搭建一个“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信息平台”模块,内容包含企业除知识产权、商业机密、商业合同等以外的所有技术创新联盟的基本信息,尤其是企业的信用状况、规模、主营业务及产品信息等,为需要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减少搜寻成本。同时,要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对一些被我国或中央企业列为“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告,防范和避免中央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出现的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

图4 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管理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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