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绿色证券的环境信息披露:海外经验与启示
——从上市公司环境事故说起∗
2014-03-03杨为程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杨为程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近年来,我国深沪主板上市公司频发环境污染事故。据有关统计,2003年1月—2012年3月,每年发生的公众公司污染环境事故呈逐年递增态势。2005年、2007年和2010年发生事故起数为9、12和14起,2011年发生事故高达41起。有关机构针对113起环境事故分析调查后发现,超过半数的公众公司没有发布污染事故说明公告,仅有不到20%的污染企业在一个月内发布事故公告,这其中还有多家公司连续多次发生污染事故①财经报道:77家上市公司出113起环污事件过半未发公告,http://business.sohu.com/20120904/n352237530.shtml,2013/4/20访问。。
我国在节能减排、防范环境和资本风险上还有不足,构建绿色证券环境信息披露法制及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随着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政府管制力度逐步加大以及资本市场环境风险不断提高,当前,我国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严峻的环境形势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包括上文提及的环境事故严重的上市企业,因污染事故受相应处罚加大了资本市场风险,损害了公众投资者利益,也不利于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1]前言。
一、环境信息披露域外经验
(一)美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1.概况
美国是较早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西方国家之一,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迅速增加。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美国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在国会、国家环保署(EP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完善了公众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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