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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采用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的临床价值探析

2014-03-02黄书梅龚日东

中国卫生产业 2014年34期
关键词:舍曲林喹硫平强迫症

黄书梅 龚日东

河南省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河南郑州450053

强迫症采用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的临床价值探析

黄书梅 龚日东

河南省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河南郑州450053

目的探讨联合应用盐酸舍曲林片和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强迫症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2年1月—2014年1月在该院接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6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单用舍曲林治疗,观察组加用喹硫平治疗,并比较两组总有效率、治疗后强迫和焦虑症状(分别应用Y-BOCS和HAMA评分表示)改善情况以及安全性。结果治疗8周末时观察组治疗总有效数共22例,明显大于对照组14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Y-BOCS和HAMA评分分别为(11.5± 4.2)分、(6.8±2.1)分,明显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共8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强迫症可更好的提高疗效,缓解临床症状,且不增加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强迫症;舍曲林;喹硫平

强迫症(OCD)属于焦虑障碍的一种,是一种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精神疾病,该病具有病程易迁延的特点,对患者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选择性5-羟色胺在摄取抑制剂(SSRI)是该病的主要治疗药物,但是疗效并不理想,该院在2012年1月—2014年1月期间在常规舍曲林治疗的基础上联合应用喹硫平治疗,取得较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4年1月在该院接受治疗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强迫症患者共计6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个组别,各30例患者,观察组男性18例,女性12例,平均年龄(32.4± 5.6)岁,病程1~18年不等,平均病程(5.7±1.3)年;对照组男性17例,女性13例,平均年龄(31.8±5.4)岁,病程2~17年不等,平均病程(5.3±1.6)年,两组患者在上述一般资料方面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纳入标准

强迫症诊断符合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1],且经耶鲁-布朗强迫量表(Y-BOCS)[2]评分均≥16分;性别不限,年龄18~60岁,告知该研究的目的及试验方法,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3排除标准

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药物引起的强迫症状和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以及伴有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对该研究所选用药物过敏者、药物依赖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等。

1.4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1周的洗脱期,洗脱期后两组患者均给予盐酸舍曲林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141;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治疗,初始剂量为50 mg/d,连续用药2周后,若患者耐受性较好或疗效不佳可逐渐增加至200 mg/d。观察组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富马酸喹硫平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090125;生产企业:AstraZeneca UK Linited公司生产)治疗,初始剂量为50 mg/d,连续用药2周后,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可逐渐增加剂量至200~400 mg/d。两组患者在研究过程中均不合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若有睡眠障碍可酌情给予苯二氮卓类药物—地西泮片(生产企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731,2010-09-30;规格:2.5 mg×100片)治疗。两组患者观察周期均为8周。

1.5观察指标

①对两组患者治疗前以及治疗8周末时应用Y-BOCS量表和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3]对两组患者的强迫症程度和焦虑程度进行评分,其中Y-BOCS评分标准:6~15分为轻度严重;16~25分为中度严重;≥25分为中度严重;HAMA评分标准:>29分为严重焦虑;21~28分为明显焦虑;14~20分为肯定有焦虑:7~13可能有焦虑,<6分为没有焦虑,两种评分均得分越高,病症程度越严重;②计算Y-BOCS减分率,以判定疗效。Y-BOCS症状减分率= [(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症状前积分]×100%;③安全性给予肝肾功能等检查和加强观察,记录不良事件。

1.6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Y-BOCS减分率≥75%;显著进步:Y-BOCS减分率74%~50%;进步:Y-BOCS减分率49%~25%;无效:Y-BOCS减分率<25%。以前两项计算总有效率。

1.7统计方法

应用SPSS15.0系统软件分析资料,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分别采用(±s)和[n(%)]表示,并分别应用t和χ2检验。

2 结果

2.1两组疗效比较

观察组痊愈11例,显著进步11例;对照组痊愈5例,显著进步9例,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

2.2Y-BOCS和HAMA评分比较

对两组治疗前后Y-BOCS和HAMA评分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Y-BOCS和HAMA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P<0.05),且组间比较,观察组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Y-BOCS和HAMA评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Y-BOCS和HAMA评分比较[分,(±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1=12.364,*2=10.365,*3=14.035,*4= 10.964)。

组别Y-BOCS HAMA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对照组Pt 24.3±4.6 23.8±4.7>0.05 1.032(11.5±4.2)*1(15.6±4.8)*2<0.05 9.364 15.6±3.7 14.8±3.9>0.05 0.986(6.8±2.1)*3(8.9±3.4)*4<0.05 9.024

2.3安全性

观察组共8例(26.7%)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困倦3例,头晕2例,恶心、呕吐2例,嗜睡1例;对照组共6例(20.0%)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腹泻2例,口干2例,恶心呕吐1例,厌食1例,但两组患者不良症状主要集中在用药前2周,2周后不良反应均逐渐减轻或消失。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强迫症的发病原因尚不完全明确,但目前认为主要与心理、个性、遗传以及神经-内分泌等因素有关,且目前大量研究发现,神经-内分泌功能紊乱,造成神经递质如5-羟色胺(5-HT)、多巴胺(DA)等失衡,从而致使其无法发挥正常生理功能,是强迫症发病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抗强迫症药物大多是抗抑郁症药物,主要通过调节脑内5-HT、DA等神经递质物质的功能而发挥作用,达到缓解和控制患者临床症状的目的。

由该研究结果可知在常规舍曲林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抗精神药物喹硫平治疗的观察组Y-BOCS和HAMA评分分别为(11.5± 4.2)分、(6.8±2.1)分,均明显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Y-BOCS和HAMA两项评分是评价强迫症患者症状严重程度的两项重要指标,Y-BOCS量表本评定量表设计用来评定强迫性障碍(OCD)患者的症状严重程度和类型,该分支的明显降低表明患者症状程度的明显降低,而HAMA也是评价强迫症状患者症状程度的一项指标,焦虑水平的明显降低,标志患者临床症状程度的明显改善,而这对提高总体疗效具有重要作用。且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达73.3%,明显大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该研究中的对照组患者仅单用舍曲林治疗,舍曲林属于SSRI类药物,可有效抑制神经元对5-HT的再摄取,提高脑内5-HT功能,从而发挥治疗的目的[4]。但也有近60%的强迫症患者经过SSRI的治疗并不能充分改善临床症状,而目前有研究表明,在SSRI治疗的基础上联合抗精神药物可显著改善强迫症状,提高疗效[5]。而观察组联合应用舍曲林和喹硫平治疗,喹硫平是一种新型的非典型性抗精神药物,其对脑内多种受体具有作用,并与5-HT受体和DA受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6],同时有研究认为其在抗强迫症中的作用效果可能与5-HT2A、5-HT2C拮抗有关[7]。而临床有资料显示舍曲林和喹硫平的联合应用可提高舍曲林对5-HT的作用,同时还可抑制DA功能,平衡5-HT和DA的作用有关。同时在安全性方面,两组均未见明显不良反应,轻微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该研究结果与肖攀攀等[8]研究结果一致,可提示强迫症与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强迫症存在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这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综上所述,舍曲林联合喹硫平治疗强迫症可起到良好的增效作用,显著改善患者临床症状,提高治愈率,且安全性高。但是由于该组样本量较小,对于其确切疗效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同时在如何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方面还应加大研究。

[1]世界卫生组织.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M].范肖冬,汪向东,于欣,等,译.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124-125.

[2]雷辉,王芹,王瑜萍,等.强迫信念问卷中文版的信度和效度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4,12(2):264-266.

[3]汤毓华.汉密顿焦虑量表(Hamilton Anxiety Scale,HAMA)[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3(增刊):253-255.

[4]刘仰.强迫症中应用舍曲林合并喹硫平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4,15(2):148-149.

[5]郭艳红,黄飞.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强迫症的对照研究[J].黑龙江医药科学,2012,35(2):36-38.

[6]王琦.舍曲林联合喹硫平治疗难治性强迫症临床随机对照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2,7(21):136-138.

[7]夏志敏.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强迫症的疗效和安全性[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12):115.

[8]肖攀攀,童梓顺,梁莉.舍曲林合并喹硫平治疗强迫症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J].当代医学,2014,17(10):140-141.

R749.7

A

1672-5654(2014)12(a)-0100-02

2014-09-02)

黄书梅(1978-),女,本科,河南南阳人,住院医师,从事精神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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