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社会”
2014-02-24
贵阳文史 2014年1期
6月13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率先报道了陈独秀被捕的消息,全国舆论一片哗然。……
陈独秀被捕之后,学界、新闻界,政治人物、故旧朋友的反应自在意料之中,最让后人难以理解的恐怕是反对白话文的老辈人物也站出来为他呼吁、奔走。对此,胡适6年后还念念不忘。1925年12月,他在“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事件”发生后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说,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面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推荐理由】“人的社会”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作为一位研究中国近代史和知识分子问题的作家,傅国涌先生重提100年前陈独秀被捕的一段历史并指出,公道人心、社会元气是评价一个社会是不是 “人的社会”的重要尺度。什么是公道人心、社会元气?其实按照现在的说法,公道人心、社会元气就是民心、民意,或者说民气,是指民众的意见、想法、精神、气概。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老百姓的价值观、道德观。俗话说“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曾经一首流传甚广的电视剧歌曲里有“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都是说的同一个意思,决定公道人心、社会元气的是老百姓。
所谓政府的良治、善治,都是尽量去适应、去顺应民心、民意、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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