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AP1000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设计改进
2014-02-13李俊雄顾健王晓伟邱乙亩王松平
李俊雄,顾健,王晓伟,邱乙亩,王松平
(1.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湖南省益阳市413000;2.海军工程大学,武汉市430033)
0 引言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日益严格,我国对核电站放射性液态流出物也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排放要求,新的国家标准GB 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1]:“对于滨河、滨湖或滨水库厂址,系统排放口处除3H、14C外的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总排放浓度上限值为100 Bq/L,且总排放口下游1 km处受纳水体中总β放射性浓度不得超过1 Bq/L,3H浓度不得超过100 Bq/L。”AP1000核电厂的放射性废液系统(waste liquid system,WLS)可处理反应堆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产生的放射性废液,也可处理设计基准事故(0.25%燃料破损率)下产生的废液。对于放射性浓度为3.94×106Bq/L的源项废液,WLS能够将其浓度降至1 000 Bq/L以下,能够满足滨海厂址废液排放要求[2]。内陆AP1000核电厂必须对WLS进行改进,使其液态流出物排放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本文结合AP1000核电厂放射性废液来源及特性,对蒸发、反渗透、化学絮凝等废液处理工艺的优缺点进行比较,通过改变参考AP1000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采用大孔树脂这一更好的吸附媒介和优化树脂床内部结构等方法,加强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去污能力,以满足内陆AP1000核电厂的排放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试验验证。
1 AP1000核电厂废液来源及特性
1.1 废液主要来源
AP1000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可分为4类:(1)含硼反应堆冷却剂废液。主要来自化容系统的下泄流、取样疏水和一回路系统设备引漏疏水。(2)地面疏水和设备疏水。此类废液可能含有高浓度悬浮固体颗粒杂质,来自各厂房放射性区域地面和设备疏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