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现存问题与实施策略
2014-02-13姜晓婷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图书馆广东广州510070
探求 2014年2期
关键词:制度
□姜晓婷(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图书馆,广东 广州 51007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既为近年来各地陆续推进的新提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试点提供了权威依据,又为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也是对社会各界呼吁和期待的积极回应。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当前形势下开展反腐斗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廉政建设的利器。在现有情况下,选择“新提任干部”作为包括财产在内有关事项公开的突破口,通过增量改革逐步实现官员财产全面公开,可以有效减少政策推行过程中的阻力,降低改革的实施和摩擦成本。本文拟对国内外财产公示制度的实践经验,我国当前财产公示现存问题与具体实施策略等方面内容进行分析。
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基本内涵
一般来说,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对个人及相关人员拥有的财产和收入情况,按照规定向国家专门机关如实申报,由国家专门机关按照法定方式和期限,将申报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财产公示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监督机制,通过法律强制方式,迫使公职人员申报和公开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收入情况,将公职人员财产透明化,使其各种非法所得被暴露在“阳光”下,因此被称为“阳光法案”[1]。
财产公示和财产申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申报是公示的前提和基础,公示是对申报的一种有效监督,目的不是实现权力体系内部自我监督,而是引入外部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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