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运输
2014-02-13孙兆贤
劳动保护 2014年2期
关键词:质量
孙兆贤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处发生一起重大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导致义昌大桥部分坍塌,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632万元。
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各类媒体的普遍关注。在关注伤亡人数、爆炸原因、受损情况的同时,关注的焦点更多集中在烟花爆竹如何将高速公路大桥炸塌、义昌大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究竟是先爆炸还是先坍塌等问题上。
从何而来
事故货车为冀A70380牌照的华凯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2008年6月24日办理车辆入户登记,登记车辆所有人为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石彦飞。石彦飞于2011年4月9日签订协议,将车挂靠在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从事运输经营业务。该车总质量1万2140kg,核定载质量5925kg,审验合格至2013年6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3年2月22日。事故发生时,货车上共有3人,分别是驾驶人石彦飞,随车人李瑞党、郭连理。
冀A70380号货车所载货物,系从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装载的“土地雷”和开天雷。其中,“土地雷”外包装物为塑料编织袋,共350袋,每袋重约28kg,总重约9 800kg。每袋内装20发,单发装药量约118g,总装药量约826kg。开天雷用纸箱包装,共270箱,包装箱上的生产厂家是河北阜城礼花制品有限公司,牌子是美神牌(系假冒注册商标生产)。每箱重约9.5kg,总重约2565kg。每箱内装20个,单发装药量48g,总装药量259.2kg。未发现装载其他物品。根据以上数据计算,两种货物总重量约1万2365kg,超载6 440kg,超载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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