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事故 完善应急处置
2014-02-13赵原
劳动保护 2014年2期
关键词:企业
赵原

2013年12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视频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接受事故教训
王德学在会上,首先剖析了2013年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重特大事故应对处置不当的教训。
他指出, “11·22”事故中,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现场处置人员,没有按照应急预案,对原油泄漏量进行判断;没有检测气体及其浓度;对引发爆炸的可能性、危险性认识不足。因此,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8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丧失了有效的处置时机。
企业和政府没有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响应,在发现海上大面积原油泄漏事故事态扩大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没有告知社会公众,没有组织人员疏散;特别是爆炸发生后,在多条街区逐级核实死亡人数,延长了报告时间。
当地政府反应迟钝、缺乏经验,没有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成立强有力的指挥部;没有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有利、有序、有效指挥;没有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及时制定紧急处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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