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探析
2014-02-13东营市编办
机构与行政 2014年1期
关键词:对策
东营市编办
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作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的特殊群体,主要涉及建筑规划设计、会计审计、价格认证、仲裁、房地产经纪、人才中介服务等领域,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这些事业单位存在五方面的问题。
一、“法人不独立”。多数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从过去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中分离出来的,现在虽然名义上登记了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在人、财、物方面与主管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办公场所不独立、人员混编混岗,无独立财务或仅仅是部门大财务单独建账,甚至个别主管部门用其收入私设“小金库”。
二、“明脱暗不脱”。近年来通过历次事业单位改革,相当一部分承担市场中介职能事业单位实施了转企改制。但通过调查发现,相当部分已转企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并未实际脱钩,存在公职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依托原主管部门承揽业务、租用原办公场所、使用原机构名称等现象。同时,个别主管部门不愿主动放弃手中这块“肥肉”,通过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收取部分费用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和为职工搞福利。
三、经营不规范。中介机构掌握着重要的程序性权力和专业性权力,由于受中介双方的利益引诱和利益胁迫,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很难保持中立,容易发生多方勾结,通过损害公共利益使各自得利。个别中介组织诚信缺失、违规经营,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为权力寻租、商业贿赂提供了平台,沦为“腐败中介”。……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