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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与启示

2014-02-13陈修锐张永宁

机构与行政 2014年1期

陈修锐++张永宁

2010年4月,中央编办部署在全国开展以“扩权强镇”为核心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年8月,省编办确定将莱州市沙河镇等8个镇作为省试点单位。2012年,市编办根据省编委批复的《莱州市沙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沙河镇的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会同莱州市相关部门,为沙河镇提供了一系列贴合实际、惠民强镇的扶持政策,促进了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责任,下放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委托、授权和设置派驻机构等方式,将涉及镇级发展的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环保、交通等14个部门的5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了沙河镇,并明确了莱州市业务部门对下放权限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责任,保证了权限实施不断档。

二是理顺关系,强化乡镇的管理职能。所有派驻沙河镇的机构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乡镇党委对派驻机构相关工作的参与权,上级对派驻机构的考核以乡镇为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需听取镇党委意见。对工作不力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为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制定完善了双管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双管单位“双报告、双沟通”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季度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形成了助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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