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化成——图书馆社会教育功能的理性回归*
2014-02-12刘亚玲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陕西西安710063
图书馆建设 2014年9期
刘亚玲 (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 陕西 西安 710063)
夏侯炳在《图书馆社会教育功能论》中把图书馆社会教育功能概括为道德教化、知识传播、智力开发、技能养成、情操陶冶五大方面,提出图书馆“要善于利用各自的优势,追求各种教育活动的综合效应,以到达有效地实施和完善图书馆社会教育之目的”[1]。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的公器,在启迪民智、兴国安邦、传播文化、移风易俗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我国图书馆的教育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从古代的藏书楼文化到书院教育模式、从传道、授业、解惑的工具到启迪民智、普及知识的功能,我国古典图书馆的教育理念一直是图书馆教育史上的一枝奇葩。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创刊号上提出:“泰西教育人才之道,有三事:曰学校、曰新闻馆、曰藏书楼。”[2]刘国钧认为,“图书馆在教育上的价值,有时竟于学校”,“社会之人,在学校者少,人之一生,在学校者少。然则图书馆教育,苟善用之,其影响于社会、于人生者,甚于学校”[3]。革命导师李大钊也曾指出:“图书馆和教育密切关系,和社会教育更有关系……这是关系图书馆前途的事情,也是关系中国教育前途的事情”[3]。正是因为老一辈图书馆学家的倡导和支持,我国图书馆的教育作用才得到政府的制度保障及社会的普遍认可。然而,具有“舶来品”性质的图书馆学,在高扬西方教育价值理念的同时,也移植了西方“工具理性”的观念,甚至到了一种“盲从”的地步。随着“现代性”问题的出现,图书馆社会教育理念的生态环境逐渐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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