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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的身世简直是另一本书

2014-02-11马伯庸

意林 2014年11期

马伯庸

《西游记》的小说结构其实是分成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石猴出世大闹天宫;第二部分讲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在这两部分之间,作者突然一笔岔开十万八千里,整整用了一回书讲“陈光蕊赴任逢灾 江流僧复仇报本”,讲解唐僧身世源流。

故事本身不算精彩,讲陈光蕊偕妻子殷温娇赴任江州,途中被船夫刘洪所害,抛尸江中。刘洪霸占殷小姐,冒充状元去江州赴任。殷小姐已有身孕,只得忍辱偷生。她生下孩子,怕刘洪加害,便把孩子抛入江中。这孩子被金山寺和尚捡去抚养,起名江流儿,法名玄奘。玄奘长到十八岁方才知道真相,后与母亲相认,惩治恶贼刘洪,沉冤得雪,父亲陈光蕊也被龙王救活,全家团聚。

听起来挺有正能量的吧?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后来读得细了,才发觉有些细节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悚然。

你看这一回讲到殷小姐生下孩子抛入江中时,如此写道:“恐难以识认,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一纸,将父母姓名、跟脚缘由,备细开载。又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趾,用口咬下,以为记验。”前面咬破手指写血书,是惯常桥段,无甚稀奇。然后这殷小姐为了留个日后相认的记号,居然把自己孩子的小趾头咬断一根。

这个桥段,是为日后母子相认埋下伏笔,有它在结构上的功能。但是,只是留下一个记号,用不用做得这么绝啊?很疼的好吗!那孩子出生才一天不到,就不能用不那么血腥的办法吗?人家叶二娘给刚出生的虚竹做记号,就只是点了几个戒点香疤,一样很实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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