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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催缴问题的解决路径

2014-02-05孙宝晖李姗姗赵博锋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1期

田 勇 孙宝晖 李姗姗 赵博锋

(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唐山 063000)

医疗保险费催缴问题的解决路径

田 勇 孙宝晖 李姗姗 赵博锋

(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唐山 063000)

人社部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于立法意图与具体操作之间存在差异,经办机构在催缴社会保险费中遇到诸多困难,相关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建议设立独立的催缴机构、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催缴处罚力度等。

医疗保险费;催缴;问题;路径

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对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增设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催缴社会保险费职能的部分做了延伸规定。目的是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催缴流程的具体实施中,由于立法意图与具体操作之间存在差异,经办机构在催缴职能的具体执行中遇到诸多困难。现从医疗保险费催缴制度现状、“催缴难”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的路径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1 医保经办机构催缴制度的现状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管办分开的管理模式。社会保险法出台前,医疗保险费的强制征收机制尚未形成,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对于恶意欠费的认识并未提高到与恶意欠薪行为同等的法律高度。经办机构在单位欠费后的普遍做法是将缴费行为与待遇享受直接挂钩,即“欠费停保”,是一种将参保单位作为平等主体,以“权利和义务相对等”为基本原则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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