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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性的思考
——基于江西的调查

2014-02-03刘晓根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职工群众职工

□ 刘晓根

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性的思考
——基于江西的调查

□ 刘晓根

非公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当前,我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党组织覆盖面、发挥作用、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要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在推进“两个覆盖”方面,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同时也要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在发挥“两个作用”方面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在建设“两支队伍”方面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强化保障激励干劲。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有效性 两个覆盖 两个作用 两支队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非公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产值占GDP的60%以上,从业人员和提供新增就业岗位分别占全国的80%和90%以上。[1]非公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

当前,我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了如华为、红豆、泰豪等一大批党建强、发展强、社会形象好的非公企业典型。但从总体看,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仍是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与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存在不少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党组织覆盖不广,党员数量少,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不能发挥作用,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不够强。因此,习近平同志在2012年3月召开的全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抓好“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建设“两支队伍”。[2]围绕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要求,笔者在对江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性的几个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对如何有效实现“两个覆盖”的思考

“两个覆盖”,即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抓好“两个覆盖”,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首要任务。实现“两个覆盖”,不是简单地在非公企业挂个党组织的牌子或建立一个机构,而是要让党的组织真正在非公企业中“扎下根”,为职工群众和出资人双方认可,党的工作真正有效地开展起来。因此,如何有效实现“两个覆盖”是提高非公企业党建有效性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1、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地推进“两个覆盖”

当前,非公企业量大面广、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因此,对非公企业进行分类,并开展差异化党建工作指导是十分必要的。江西的做法是按非公企业的规模来进行分类,把产值5亿元以上的定为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把产值不足5亿元的定为规模以下非公企业。

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又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直接由国企改制而形成的,如江西省的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前身为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下属上市公司。第二类是有国企背景的非公企业,即是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兼并了国企的民营企业,如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江西三波电机总厂、湖南衡阳四机总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整体兼并或投资重组,壮大为今天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第345位的大型非公企业。第三类是没有国企背景,出资人通过不断积累而逐步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如江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就是由徐桂芬女士一手创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以畜禽肉食品加工为主的大型民营企业。三类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实现“两个覆盖”的途径与进度也不能千篇一律。第一类和第二类非公企业由于都有国企背景,党员和组织基础都比较好,并且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党组织在安抚职工、凝聚人心方面有天然的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两个覆盖”不仅阻力小,而且进度快。目前,江西省在这类非公企业中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第三类非公企业则对党建工作有一个认识转变的过程,主要应对企业主采取教育引导的方式。一旦他们认识到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能使企业更容易得到上级党委政府在政策上的指导以及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的帮助,同时还能获取各种政治资源,包括政策信息资源、专有(特惠)性政策资源、信用(信誉)性政治资源、权力性政治资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党代表等头衔,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也会比较顺利实现。

规模以下非公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有的还寿命短,“两个覆盖”难度相当大。其主要原因为:一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生产经营不稳定。企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暇顾及党建工作。二是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开展党建工作态度不一。目前,江西这类企业以家族企业居多,一部分企业主认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可有可无或没有必要,主要是担心增加经营管理成本和怕占用时间影响企业经营效益。三是企业从业人员中党员人数较少,流动性大,存在“临时观念”、“雇佣思想”,党员意识淡化。因此,规模以下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两个覆盖”工作不能急于求成,而应分步走。第一步是实现党的工作覆盖;第二步要不断扩大党员队伍,包括激励“隐形”党员亮出党员身份,培养吸收企业优秀职工入党,引导应届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和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到党建工作薄弱的企业就业;第三步要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循序渐进地推进党的组织覆盖。

2、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推进“两个覆盖”

实现“两个覆盖”,不能走形式,也不只是完成任务,而必须取得实际效果。事实证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找准具体负责推进“两个覆盖”工作的主体非常重要。目前,各地的“两个覆盖”工作大部分是由组织部门具体负责,也有的是由工商部门具体负责,如甘肃省。江西省在实践中发现,由工商联来负责推进“两个覆盖”工作也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与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最紧密,情况最熟悉。因此,由工商联协助党委部门具体负责非公有制企业“两个覆盖”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密切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的联系,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

二、对如何有效发挥“两个作用”的思考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如何定位,如何开展党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习近平同志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2]的指示,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在政治上把关定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证非公经济领域的各项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政治引领作用”,就是要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维护职工权益。非公有制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非公企业中,党组织要有效发挥“两个作用”,不能玩“虚”,只能做“实”。具体来说,要做实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科学发展为主线

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这是我们党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非公企业的中心工作是企业发展,而我们党的要求是科学发展。因此,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帮助企业发展的层面,而应是以引领非公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主线。实践证明,把引领非公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作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提高党组织对非公企业科学发展的贡献率,从而实现党建与企业科学发展的双赢,是获得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同和支持的前提,也是党组织在非公企业有效发挥“两个作用”的切入点和原则。

江西方大特钢公司党组织在引领非公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方面做出了表率。据公司党委书记钟崇武介绍,自2009年改制后,方大特钢公司党委就提出了“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课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大讨论。通过召开多次党政联席会,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钢铁行业发展趋势,针对企业缺乏资源,无地域优势,基础差,底子薄,装备水平低、配套不全,综合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产品的特点,挖掘企业的比较优势,提出了“四个转向”的发展思路:从追求多元化发展转向产业链延伸发展;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品种、质量、效益;从追求做大转向做优、做强;从做建材为主转向同时做工业材,最终以做工业材为主,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实施“四个转向”,方大特钢走出了一条符合企业实际,由弱到强的科学发展之路。近两年,方大特钢公司以年产260万吨钢的业绩创造了超过国内一些千万吨级企业的利税,而所用资源不到千万吨级企业的1/3,成为资源节约型、效益型企业。在钢铁行业普遍不景气的2011年,公司实现净资产收益率为29.7%,在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中名列第一。先后获得中国证券首届金紫荆奖“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和“最具社会责任感上市企业”,中国绿色能源十大先锋企业,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百强等荣誉称号。2012年7月,“科学发展观方大特钢研究基地”由科学发展观研究专业委员会授牌成立,这是国内钢铁企业中第一个此类基地。为此,方大特委获得2012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公司党委书钟崇武也同时荣膺“全国企业优秀党委书记”。可见,围绕企业科学发展抓党建工作,就能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做“实”;而只有助推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才能让出资人更加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更加主动自觉地支持党建工作的开展,从而实现良性循环。

2、以创先争优为抓手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党的基层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就应当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

江西泰豪科技公司紧密结合高科技企业实际,坚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创新建设。首先是积极进行宣传动员。按照“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要求,开展有企业特色的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开展创建先进集体/团队、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同时,利用公司网站、内部办公信息平台、《泰豪报》、《泰豪人刊》、举办“泰豪讲坛”等宣传交流平台,广泛宣传,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其次是广泛征求意见。在活动中,公司党委分别向党员和职工代表发放了“我为公司发展献一策”的提案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集中提出和分析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到2012年底,已收到党员提案184份,职工和会员代表提案95份,已组织人员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并以提案反馈单形式向提案人和相对应问题的所在单位反馈落实整改。第三是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党组织公开承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职工办实事;党员公开承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调研中我们发现,要求让非公企业中的党员持久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需要辅之以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非公企业中的职工基本上以多挣工钱为目的、以实现自我价值为追求。非公企业中的普通党员首先是一名打工者,然后才是一名中共党员。如果光要求奉献,而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难以持续。实践表明,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激励非公企业中的党员持久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效的。如泰豪科技每年对优秀党员进行大会表彰,并给予每月两百元骨干奖金的措施,让党员充分体验到自豪感和成就感,从而有了争做先锋模范的内在动力。

3、团结凝聚职工群众

把职工群众团结起来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符合出资人利益。而要做到团结凝聚职工群众,非公企业党组织就必须为职工群众说话,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2008年,浙江省在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中发现,当问到“企业职工遇到思想工作方面的困难时最想求助的对象”时,56.69%的人回答“需要企业党工团组织解决”,26.2%的人回答“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3]这表明,企业职工希望党组织在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发挥作用。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政治优势。因此,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当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江西方大特钢公司党委在团结凝聚职工方面主要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经济利益是职工群众最根本也是最现实的利益。如果企业效益不断增强,而职工的收入不能随之增长,则无法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无法团结凝聚职工。因此,方大特钢党委决定,要让职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2009—2011年,随着公司利润的增长,职工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13%、45%、24%,2011年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5.23万元,差不多是同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95元)的三倍。企业的职工为自己是方大人而感到骄傲。二是关爱职工生活。公司党委出台了一系列关爱职工的举措:为职工解决一餐免费餐(每月110元);职工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医保部门审核认定的自费部分由企业资助;给全体职工配送一部新手机,每月享受50元的通讯话费补贴;给70周岁以上离退休人员每月发放100元捐赠金。坚持走访慰问送温暖,近三年发放慰问金达到100多万元,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关爱。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仅今年年初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困难职工捐款就高达55万多元,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钟崇武个人捐款10万元。一系列关爱的举措,使职工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消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三是让职工快乐工作。公司党委要求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职工,平等对待职工,做到严中有情,情中有严,实现“人性化”管理。开展“五必谈四必访”活动(职工岗位发生变动、工作受到批评、工作遇到困难、同志间产生矛盾、职务升降时必谈;职工家庭出现纠纷、职工生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家庭发生变故时必访),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释疑解惑和化解矛盾工作,让职工快乐工作。

当然,由于非公企业党建的特殊性,党组织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还必须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各方合法利益,这样才能让职工群众团结得更牢固、更持久。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大凡成功的企业,都有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我国非公企业的企业文化通常是“老板文化”,而不少非公企业的“老板”缺少的不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追求。实际上,企业文化建设滞后是当前制约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发挥“两个作用”,还必须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引领企业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文化,从而提高非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调研中我们发现,党组织把党内和谐文化引入非公企业,促进企业文化和谐,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悠久历史的大党老党,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厚的和谐文化资源。非公企业甚至可以免去文化创新的过程,采取拿来主义的方法,直接将党内和谐文化引进企业,用以促进企业文化和谐。江西方大特钢公司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从2009年改制开始,方大特钢董事会和党委就确定要建设“党建为魂”的企业文化,坚持“要听党的话,跟党走;对职工要好,要建和谐企业;要依法治企,依法兴企”的企业方针,遵循“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等一系列与党的宗旨、方针、政策相符合的文化理念,从而做到企业体制变了,党群组织建制没有变;企业机制变了,党建工作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

三、对如何有效建设“两支队伍”的思考

党务干部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决定着党建工作的质量。一定条件下,党的形象往往通过党务干部的形象来体现。只有不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地推进和深化党的各项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非公企业中的党务干部主要是“两支队伍”,即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只有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才能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1、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要拓宽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式,面向全社会不拘一格选拔那些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两支队伍”中去。江西新余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从2010年起,新余市尝试向非公企业公开派驻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符合建立党委条件、业主又有要求的非公企业,选拔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县级领导干部担任企业党委书记;对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下、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选派退居二线、退休老干部和改制企业党员政工干部担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非公企业,选聘高校优秀党员大学毕业生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派驻非公企业的党委书记,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面向副县级后备干部中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选拔,任期3年;对派驻到非公企业任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的,在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的基础上,主要从有党务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老干部和改制企业政工干部中择优选派,任期两年;对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在回乡优秀党员大学生中进行遴选,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已选派9名党委书记、12名党总支书记、50名支部书记、12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探索出了一条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企业发展和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

2、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是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播火人”、“开拓者”和“引路人”。“两支队伍”的理论水平如何,工作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心目中的“第一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两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掌握党务工作、群众工作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本领。目前,江西省已经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工作。规定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要进行任职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知识、群众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和服务企业发展能力。通过典型示范、实地观摩、案例教学等方法,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党建工作水平。

3、强化保障激励干劲

目前,非公企业党务干部待遇保障较差,直接影响队伍的活力和稳定。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人不是清教徒,也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党员和干部要开展工作,也需要赋予一定的职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员和干部的物质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也应该逐步得到改善。这些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正当的。”[4](PP181-182)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的薪酬待遇保障制度,同时注重政治激励,让他们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干好有发展。如新余市规定,派驻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行政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单位,或者转入市、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身份不变,享受机关同职级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建立派驻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考核激励机制,将他们的工作表现作为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派驻企业的党务工作者,则由上级党组织给予适当津贴,并实行一年一考核,对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对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

[1]马夫.我国个体经济发展的回顾与展望[N].中国工商报,2012-9-3.

[2]习近平.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3-22.

[3]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党的建设研究会.改革开放30年与浙江非公有制党建[Z].内部资料,2008.10.

[4]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杜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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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243(2014)02-0026-05

作者:刘晓根,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系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政党理论与执政党建设。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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