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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案件现场特征与勘查要点分析

2014-02-03唐继军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烟熏痕迹勘查

唐继军 江 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放火案件现场特征与勘查要点分析

唐继军 江 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在归纳和总结放火现场形成、遗留物和痕迹等特征的基础上,探讨了放火案件现场的勘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分析表明,虽然放火案件现场痕迹物证灭失的概率和比例较高,但只要把握放火案件现场的本质特征,从低位燃烧、强行进入和现场物品形变等稳定性、反映性和特异性较好的痕迹物证着手,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在放火案件现场勘查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瓶颈。

放火案件 现场勘查 现场特征 勘查要点

1 放火案件现场的特征

据美国国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NCAVC)的研究表明,放火者的六类主要动机有:利益、故意、冲动、报复、犯罪隐瞒和极端主义。其目的大多都是为毁痕灭迹,掩盖其杀人、盗窃、抢劫、报复、骗保等犯罪行为。而在动机与目的双重意识因素作用下,放火案件现场往往与其它火灾现场存在时间、地点和反映等特征差异。

1.1 现场的形成具有突发性或连续性

由于放火是一种人为故意的犯罪行为且多在有预谋和准备的情况下实施。因此,放火案现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突发性或连续性。犯罪嫌疑人为隐藏其犯罪行为,达到其放火目的和效果,在放火时间上多选择一些特殊的时段进行作案,如节假日期间、上下班前后、深夜或被害人外出时等,具有明显的突发性特征。而在某一地区或同一单位连续多次起火,或同一时段内多处起火,同时,一些地点从位置上说,发生自燃或失火的可能性较低或不存在,如物资集中堆放处、易燃品存放点或严禁烟火的生产车间、仓库等,就极有人为纵火的可能性存在。

1.2 现场存在放火遗留物

由于放火行为和起火过程中都存在火光和烟雾,使得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暴露性增加,使犯罪嫌疑人受到的心理压力增大,往往会采用引火物、助燃物和多处点火等方式,以达到迅速致火成灾并快速逃离现场的目的。因此,在放火案件现场通常存在多个起火点且在其附近多存在火柴梗、打火机、油棉花或蜡烛等引火物,汽油、煤油或柴油等助燃物及其盛装物之类的放火遗留物。

1.3 现场多存在强行进入痕迹

虽然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目的不同,但多数放火案件现场都存在撬压、钳剪或打击等强行进入痕迹。其中,撬压痕迹在放火案件现场出现的比例和概率均比较高。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在所有入室案件中使用撬压工具的达60%。需要注意的是,火灾现场玻璃破碎的原因有两种,即热辐射和机械力冲击。机械力冲击又分为起火前破坏与起火后破坏两类,在放火案件现场的勘查中需要对玻璃的破碎形态、掉落状态和碎片分布等进行判断后才能作出判断。

1.4 现场物品、设施或通道的破坏现象

放火案件现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事先对其翻动或踩踏过,担心遗留其指纹、手印和足迹等的物品进行先行破坏,在一些出于骗保或职务侵占等具有经济属性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会重点对存放账册、单据或报表的箱柜进行翻动、破坏,这些因素也往往导致放火案件现场的起火位置比较特殊。从现场设施上来看,放火案件现场嫌疑人出于阻碍救援或隐藏自身等需要,对现场的消防、监控或电讯等进行一定的破坏,其破坏时间可能是放火的预谋期、准备期或实施时。对现场通道的破坏多出现在一些报复型放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防止被害人逃跑,经常会将门窗、行走或排气通道进行闭锁或封堵。而这些人为的破坏现象,也往往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犯罪嫌疑人与现场或被害人之间的矛盾、利益或因果关系,同时也造成放火案件现场多存在尸体或伤者。

1.5 现场二次破坏现象严重

若将放火自身及救火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场破坏作用定义为一次破坏的话,则可将之后的现场破坏作用定义为二次破坏。在二次破坏中,最早发生的一般是灭火后,消防人员为彻底清除残火随意翻动火灾现场。而一起有影响的火灾发生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的各级行政领导往往要到现场查看;亡人火灾现场也需要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及时将尸体移出;其他调查询问人员也需要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等。甚至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再次潜回现场,对痕迹物证进行破坏。这些情况都能造成放火案件现场在得到有效勘查之前遭到严重的二次破坏。

2 放火案件现场的勘查要点

2.1 放火案件现场地的外围勘查要点

2.1.1 现场环境勘查

放火案件现场的环境勘查包括现场方位、结构和状态三个方面。在现场方位勘查上,应重点分析现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建筑的关系以及其外围的道路、人员交通情况;在现场结构勘查上,主要了解现场主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的结构、功能以及案发前的用途;在现场状态勘查上,应侧重于现场及其周围有无火源和易燃物,现场外围设施有无人为破坏现象。特别需要注意寻找周边有无监控探头,查明其数量、分布及运行情况。

2.1.2 现场外围搜索

外围搜索主要包括三点:①搜索现场周边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引火物、助燃物及其包装物、撬压工具和伪装衣物等;②发现犯罪嫌疑人外围的来去路线、潜伏蹲守地点和交通工具痕迹等;③对现场伤员的烧损衣物、体表、毛发和指甲内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2.2 放火案件现场的中心现场勘查要点

任何犯罪现场的勘查都必须遵循“先地面、后空间;先静态、后动态;先固定、后提取;先体外、后体内;先重点、后一般;先宏观、后微观”的勘查原则有序进行,放火案件现场勘查在遵守该原则时,还应重点对以下几种痕迹和物品情况进行重点勘查。

2.2.1 强行进入痕迹勘查

对现场强行进入痕迹的勘查主要指门窗及其上锁具、防盗护栏、插销和合叶等部件有无撬压、钳剪或打击之类的强行进入痕迹。一般来说,这些强行进入痕迹的形态稳定,可靠性较强。例如,明锁锁梁上的钳剪痕迹不易因火烧、水浇而遭到彻底破坏;木质门框上的撬压痕迹只要门框的碳化层不脱落,撬压痕迹依然存在;玻璃经机械打击力形成的裂纹通常以打击点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形成的碎片常带有锋利的尖角,边缘平直整齐。另外,通过门窗上的某些部件的形态也能够对门窗开闭情况进行推断,从而对现场出入口情况进行分析,如合叶的开合状态能够反映出起火时门窗的开闭情况。

2.2.2 低位燃烧痕迹勘查

低位燃烧是指地面或近地面的燃烧。液体助燃物是形成低位燃烧的主要原因。由于液体具有流动性,当现场中泼洒液体助燃物时会因重力作用向地面流淌,并在地面低洼处汇聚,造成不易被烧到的低处发生燃烧,地面上产生的热辐射由下至上扩散,使其周围的现场物品出现下部灼烧程度高于上部的现象。同时,液体助燃物在流动时,也会在现场物品和地面上形成流淌痕迹,如在铺设有瓷砖的地面上,液体助燃物的流过之处往往会使该处的瓷砖爆裂或出现釉质层与砖体脱落的现象。而我国建筑的地面大多是水泥、瓷砖和地板等不易燃烧的物质。因此,若在现场发现低位燃烧痕迹,就应考虑有液体助燃物参与燃烧的可能性存在。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可燃性地面如木地板、地毯和地板胶等出现烧洞且各烧洞位置并不相连,就需要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为顶棚塌落和低位燃烧都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2.2.3 物品变化情况勘查

对放火案件现场物品的变化情况进行勘查,首先是勘查现场内物品是否存在被翻动、位移和撬压等异常现象,并调查现场财物是否存在丢失现象。

对于不易燃烧或不可燃烧物品,在燃烧过程中随着温度的升高,其外部形态会产生一定的形变甚至熔化,而现场中这些物品的分布和位置是影响外部形态变化程度高低的主要因素,即使现场经过二次破坏,这些已经形成的形变也不会灭失。因此,可以通过这些形变对现场进行一定程度的复原,从而对现场物品的异常变动和火势的蔓延过程进行推断。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金银首饰、电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有无丢失。

对于易燃烧或可燃烧物品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灰烬或残留物,应对其位置、数量、体积和是何物品等进行分析,并与受害人核对这些物品的位置是否存在变动、数量有无缺少。特别是在有无账本、单据和报表等重要文件资料的现场,要重点注意这些文件资料的存放位置、数量和燃烧状态有无异常变动。现场一些时间性物品情况能为判断起火时间提供一定的依据。如现场的电子钟表由于高温作用,电路极易发生损坏,从而使电子钟表停走,虽然停止时间与起火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具有参考价值。

此外,现场物品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痕迹的载体,但由于破坏严重其上承载的指纹、手印、足迹和血迹等痕迹灭失现象严重。因此在进行现场勘查时,除尽力搜寻上述痕迹外,还要着重寻找犯罪嫌疑人的遗留物,如凶器、撬压和照明等作案工具;引火物、助燃物及其包装物等纵火器具;衣服、手套、口罩和帽子等伪装用品。

2.2.4 现场尸体的勘查

在一些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出于毁尸灭迹的目的,放火焚毁现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进行放火案件现场尸体的勘查时,首先要拍照固定尸体的位置、姿势及其周边物品情况;其次,要对尸体的衣着、捆绑物、覆盖物及其附着物进行勘查,若尸体手腕上有手表,可记录其停走时间;第三,除检查尸表有无钝器伤、锐器伤和扼、勒等伤痕外,还要着重检查尸体的手中、指甲内和身体下有无可疑物质。

2.2.5 烟熏痕迹的勘查

烟熏痕迹是由物质燃烧后产生的微小颗粒黏附在其停留或扩散区域物体表面而形成。通常物质在阴燃状态下产生的烟雾最多。而烟熏痕迹的位置、范围和分布形态,受起火方式、燃烧条件和现场物品摆放位置等因素多重影响。一般来说,现场物质阴燃时间短,产生的烟雾较少或远离阴燃处,烟熏程度较低,此时,烟雾流动的连续性和方向性良好,使物体表面上附着的烟熏痕迹也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方向性特征。若现场物质阴燃时间长或距离阴燃处较近,烟熏程度较高,产生的烟熏痕迹出现加层覆盖现象。有时也存在因为现场高温灼烧,使现场初始起火阶段形成的烟熏痕迹被消除,出现“二次过火痕迹”,即特殊烟熏痕迹。勘查烟熏痕迹要重点注意现场存在助燃物时,由于助燃物多为含碳量高的高分子物质,犯罪嫌疑人在引燃助燃物时,因助燃物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烟雾,极易在物体表面形成浓重的烟熏痕迹。这些燃烧初期产生的烟雾由于此时现场冷热程度不同,遇冷凝结后形成的烟熏痕迹中吸附了一些微量的助燃物颗粒,是证明起火点存在助燃物的重要证据之一。

2.2.6 现场起火点的搜索与勘查

起火点是现场起火的初始位置,准确认定起火点的数量与特征是分析起火原因、判断案件性质的重要证据之一。起火点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其上方的“V”形或“U”形痕迹。一般来说,现场中碳化程度最严重的地方往往靠近起火点或就是起火点;建筑物倒塌的整体方向或现场物品灼烧较重的一侧往往朝向起火点;现场账册、单据和文件等特殊物品焚毁处或尸体处通常是起火点。在起火点附近,经常能够发现引火物、助燃物及其盛装物的原物或它们燃烧后的残留物。

放火案件现场勘查是一项细致而艰苦的工作,不仅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条件多变,要搜集到充分有效的合法证据,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现场勘查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对进行现场勘查,科学提取和保存现场的痕迹物证,并对其进行客观、全面地研究与分析,找出证据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侦破放火案件提供充足的线索和证据支持。

[1]张小宏,王伟轩.论火灾调查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武警学院学报,2007,23(8).

[2]林松,徐学军,胡鸿俊.放火案件调查[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8).

[3]周应龙.火灾现场勘验常见问题[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3,(2).

[4]赵淳,林元益.一起特殊放火案件的勘验分析[J].刑事技术,2005,(4).

[5]吴茂军,伊刚.用延时装置实施放火案1例[J].刑事技术,2009,(6).

[6]郝克,刘粤霞. 在杀人放火案现场成功提取血足迹2例[J].刑事技术,2008,(4).

[7]顾丽华.烟熏痕迹在一起放火案件中的证明作用及特征[J].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

(责任编辑:李艳华)

D918

A

2013-6-3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1XRK004)。

唐继军(1984-),男,新疆阿拉尔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技术员,硕士,主要从事痕迹检验、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治理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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