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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共青团职能创新

2014-02-02武长海

中国共青团 2014年12期
关键词:事务依法治国职能

文 / 武长海

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共青团职能创新

文 / 武长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中,共青团将担当怎样的角色呢?《决定》明确指出:“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因此,共青团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是责无旁贷的。

但共青团组织如何发力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战略任务和战略实施步骤有机地融入到共青团组织的职能创新中,才能全面实现共青团组织的社会价值。

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内涵应当成为共青团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迁的。共青团经历了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立时期、共产主义青年团时期、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时期和共产主义青年团时期,共青团的职能是随着不同时期而不断变化发展的。共青团十二大通过的《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提出了共青团组织“三项职能说”,即“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体现了共青团的政治职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体现了共青团的社会管理职能;“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体现了共青团的群团职能。这是对共青团的社会职能的一次比较全面和完整的表述,作为此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引。2008年12月24日,团的十六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2009—2013)》,将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项任务作为共青团组织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共青团群团职能的重要补充。因此,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根本职责和政治职能是,不断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凝聚青年;共青团作为国家政权重要支柱的社会管理职能是,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共青团作为青年群众组织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

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和组织要求决定了共青团组织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十八大要求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都是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化。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共青团要充分认识所处的时代背景和青年特征的变化,充分认识共青团组织外部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准确把握新时期共青团组织面临的新挑战,通过共青团组织职能创新,继续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还应履行好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的职责,承担起教育青年、引领青年的义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共青团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是共青团组织的根本职能。共青团组织的政治职能是:“团结、教育、引导青年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奋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引下,现阶段,共青团组织的政治职能有了新的内涵,即团结、教育、引导青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锻炼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应当积极参与和协助党实现“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共青团通过宣传、参与依法治国的实践,协助党“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一过程,必将吸引凝聚广大青年,进一步加强党的青年群体基础。共青团组织通过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孵化器”,发挥后备军的作用。共青团组织应当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中心开展好组织工作,同时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树立奉公守法的好榜样,做支持和参与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共青团组织应当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的“催化剂”。共青团应该在紧跟党建抓团建的同时,也要在团的能力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治团,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新鲜经验和有益借鉴,做党组织创新发展的“试验田”。

共青团组织在协助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共青团社会管理职能

共青团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是党和政府赋予共青团的一项重要职能。伴随中国改革的前进,青年事务在社会发展中的份量越来越重。高度重视青年事务,全面发展青年事务,促进青年广泛有效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是政府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青年事务涉法因素在增加,例如涉及青年事务的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青年事务客观规律和广大青年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部分青年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团员特别是团员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损害了广大青年的利益,妨碍了青年事务的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解决上述问题,要紧密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引导青少年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良好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为法治意识的养成提供道德滋养。深入宣传阐释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引导青少年在投身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加深理解、身体力行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使青少年心中从小就种下法治的“种子”,积极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要紧密结合各行各业青年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重点抓好青年公务员、团干部等群体,着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教育引导他们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共青团群团职能

共青团的群团职能是:“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将该职能具体化可以表述为: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在四者关系中,组织青年是团群职能的重要前提,引导青年是团群职能的根本任务,服务青年是团群职能的核心内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团群职能的突出方面。

共青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过程中,是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共青团组织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实践者、建议者。共青团组织在全方位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中,为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赋予了新的内涵,共青团组织应当根据青年事务的特点,将依法治国的基因根植于青年事务,依法依规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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