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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开发的回顾与展望

2014-01-30朱文晶徐鑫磊李姜丽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14年6期
关键词:遗迹湖北省资源

赵 璧, 朱文晶, 徐鑫磊, 潘 潇, 陈 刚, 雷 霖, 李姜丽

(湖北省富硒产业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34)

0 引言

地质旅游资源也可称为旅游地质资源,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类型之一(其他如人文、生态、环境、场馆资源等),对其准确的定义,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认识。《中国旅游地质资源图说明书》[1]中定义为:具有旅游价值的地质遗迹和与地质体直接有关的人类活动遗迹;冯天驷[2]在《中国地质旅游资源》中定义为: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自然旅游资源都可以称为地质旅游资源,一部分与地质体有直接关系的旅游资源也可称为人文地质旅游资源,如古水利工程、石窟、摩崖石刻、岩画。郭威[3]认为:地质旅游资源应该是那些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实施旅游行为的,能被旅游业利用,具有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的地质遗迹和地质体、地质作用直接有关的人类活动遗迹。《旅游地学大辞典》[4]中提出了“旅游地学资源系统”的宏观概念,即与地球科学有成因联系的可用于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全都属于该类资源系统的范畴,其囊括了岩石圈旅游资源、水圈旅游资源、人文圈旅游资源、生物圈旅游资源、大气圈旅游资源和宇宙太空旅游资源,而根据各条细化后的定义看来,传统意义上的“地质旅游资源”其实大体上等同于资源系统中岩石圈旅游资源和水圈旅游资源的总和。

无论上述哪种解释,都有一定的共同点:首先,地质旅游资源的形成、发展、演化和地质历史时期的各类地质作用有密切关系,基本上可以划属地质遗迹资源的范畴;其次,资源本身需要具备实际的旅游开发的可操作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策背景以及开发条件下,资源的界定可能会发生变化。

基于此种理解,笔者将在下文对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及其开发历程做简要回顾总结,并尝试探讨其在当前阶段可能的开发利用战略。

1 概述

湖北省在大地构造上跨越秦岭褶皱系及扬子准地台两个一级构造单元,从元古代至新生代经历了大别、扬子、加里东、华力西—印支、燕山—喜马拉雅等多期构造演化阶段[5],拥有系统完整、复杂全面的地质基础;省域又恰好处在N30°±5°的北半球最佳成景气候带和中国地势二三级阶梯的交汇部位[6],气候温湿、水系发育、地形复杂,是多种地质营力镌刻改造地壳的绝佳场所。长期的内、外动力地质作用,造就出全省类型多元化的地质遗迹群落,除了缺少中国西北地区风蚀成因和东南地区的海蚀成因类地质遗迹外,国内其他类型的地质遗迹在湖北均有一定数量的分布。并且,一些山体地貌(如武当山、神农架等)、岩溶地貌(如腾龙洞等)、流水地貌(如长江三峡等)、古生物产地(如郧县青龙山恐龙蛋产地、远安海生爬行动物化石产地等)、地层剖面(如峡东两处GSSP等)类型的地质遗迹美学价值出众、科学意义深远,其赋存地往往既是地球科学知识普及研究的圣殿,又是湖北省最重要的风景旅游名片。

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和指导下,湖北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中心曾用2007—2009三年时间对全省兼具科学性和美学性的地质遗迹资源进行了初步的野外调查、梳理,共收集筛选出409处重要地质遗迹,涉及44个不同类别,并综合评定出腾龙洞等世界级地质遗迹12处,国家级地质遗迹49处[7]。

从概念上说,上述重要地质遗迹和当下的湖北地质旅游资源有一定差异。部分重要地质遗迹已被旅游开发或即将开发,被不同开发主体实施了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线路建设工作,围绕部分资源的赋存区已逐步形成专门的旅游集散、接待地,可以发挥旅游服务功能。但还有大量资源的开发基础条件、政策、时机和手段还不成熟,尚未或者很难有效转化为旅游业中的“旅游吸引物”概念,对社会公众而言仍是陌生的存在,充其量称为是潜在的地质旅游资源。

按照最新统计(截至2013年底),湖北省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的7处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除隆中外,其余6处(武当山、大洪山、九宫山、神农架、东湖、陆水)都是围绕地质旅游资源建设和打造的;接受国家旅游局评定,已成功创建的省内8处AAAAA级景区中,除开黄鹤楼、三峡大坝外,也均以地质旅游资源为主要依托(三峡、武当山、神农溪、神农架、清江、东湖);61处AAAA级景区中,共计有38处的景区核心景点是著名的地质旅游资源。不可否认,湖北省丰富的地质旅游资源正是省旅游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21世纪后,在政策倡导下湖北省许多县市还围绕当地具有特色的地质旅游资源进行了专门打造,形成“地质公园”这种地质旅游资源集群景区,目前全省已建成1处世界级(神农架)、9处国家级、13处省级地质公园,初步形成层次化的地质公园体系。省内丰富的地质旅游资源也藉由地质公园平台被科学、系统地推广给广大游客和公众,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良好的经济收益。

2 开发现状

1978年以前,湖北省内只有国旅武汉分社(1973年恢复)、湖北省华侨旅行社(1973年恢复)和湖北省中国旅行社(1974年增设)三家官方旅游事务机构,直到1978年,全省接待的旅游者也仅有1.01万人次,几乎全为外事、政治接待,基本没有商业旅行活动开展。由于规模局限,本阶段也基本谈不上对地质旅游资源进行系统开发。但组织者已开始利用鄂西长江三峡地区的峡谷、河流地貌开展水路游览活动[8]。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受政策环境刺激影响,湖北省旅游业从起步到快速发展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上世纪80—90年代,以省政府注资为主要手段,先围绕长江三峡等峡江型地质旅游资源打造了首批物美价廉的水路观光旅游产品,其一经面世便广受公众欢迎,在“六五、七五”期间开启了省内的“三峡旅游”时代[9],鄂西地区的深切峡谷、奇峰异石率先成为湖北最重要的旅游名片,带动全省旅游业快速向前发展;随后,武当山、神农架、大洪山、九宫山各山岳型地质旅游资源也被各地方政府重视并陆续开发利用,在这一过程中,上述名山的宗教旅游产品发挥了巨大的引领作用,由各地政府出资,围绕宗教场所开展了交通、设施建设,逐步带动当地实现食、宿、购等旅游产业转化,形成了省内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景区。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省旅游周边产业真正开始了多元化的快速发展,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也日益丰富,促进湖北省旅游业实现更加合理的结构调整,即开始从单一的观光型旅游向观光、度假、专项相结合的复合型旅游转化。改革开放后大约20年的时间里,围绕峡江、山岳等地质旅游资源为主开展的各类旅游活动有效地带动了湖北省游客量的成倍增长,鄂西南(主要是宜昌地区)、鄂西北及鄂东南等重要地质旅游资源赋存地的旅行社、饭店旅游企业数量增幅明显,围绕上述地区的交通路网建设、居民地城镇化建设也不断提速,构建成湖北省旅游重镇的基本分布格局。

在全省旅游开发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地矿、国土、环境等相关政府部门也开始警觉市场化的旅游活动对地质旅游资源本身造成的不良影响,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试图加强对有关资源的保护和管理。1986年(正值“七五”期间,长江三峡观光旅游产品占据全省旅游业主导地位时),经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厅申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了省内第一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西陵峡震旦系剖面自然保护区;1998年,湖北省政府还正式制定了《湖北省自然保护区规划(1998—2010年)》,提出建立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等13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这些措施虽然管理力度有限,但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观念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回头看,其在当时实有相当积极的历史意义。

但本阶段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总体显得单一、粗放。一是低档次开发,部分景区缺乏专业指导性强的总体规划,造成被开发的地质旅游资源特色和定位不明,垄断性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被掩盖,各景区的旅游服务往往趋同发展,竞争力缺乏;二是破坏性开发,有一些景区为了局部的短期利益采取掠夺式的开发经营方式,在地质旅游资源富集地带大肆开展设施建设,使部分原本生态完好的地质旅游资源赋存区成为公众的户外“游乐场”和“娱乐城”,导致部分资源和赋存环境严重受损、难以恢复;三是开发缺乏权威的引导和管理,对不少珍贵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没有充分的标准规范参照执行,面对一些开发随意性太大、不合理的景区自主建设,缺乏有效的管惩手段。

2000年以后,旅游业被确定为湖北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湖北省旅游局正式设置成立,开始对全省旅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省内各县市也都开始积极通过政府引导资金、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民间资金来培育旅游业资金市场,扩大旅游产业投入,各地旅游设施也进一步加快完善,区域性旅游竞争渐渐趋向激烈和白热化,湖北省的旅游发展开始步入以质取胜的时代。在这个阶段,围绕省内高档次地质旅游资源打造的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景区更进一步成为湖北省旅游业的发展核心,促成“一江两山”、“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区域性旅游联动单元问世。同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国土资源部国家地质公园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创造性提出了“实现地质遗迹保护,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项并重的全新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在政策鼓励和倡导下,十余年间,湖北省各地掀起了地质公园申报、建设的热潮,截至当下已建成不同级别的地质公园共23处。这些公园区块基本覆盖了上一阶段被开发的峡江、山岳等地质旅游资源的集中区域,更开辟出大量围绕古生物产地、岩溶地貌、地热温泉等地质旅游资源打造的景区,创新提出了溶洞科考探秘、史前科普观光等全新旅游方式,为湖北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目的地,也为进一步丰富省内旅游产品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而各个地质公园内不同级别的保护区块划定和相应保护措施的制定实施同时也为相关地质旅游资源被有效保护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国家的相关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2010年,全省多达6处的国家地质公园被整体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名录中,成为生态红线区,推动省内一些珍稀地质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上升到国家层面。

回顾这一时期的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政府主导的开发模式没有根本性改变,地方政府凭借其在当地的政治威望、社会影响和财政决策能力在旅游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划建设、投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围绕绝大多数地质旅游资源赋存区(大多是非乡镇区域或贫困地区)的交通基建、规划编制、管理机构组建等工作依旧由地方财政负担。但同时,越来越多的投资激励机制正在不断出台,使越来越多的地质旅游景区内部开发、管理、升级、推广等工作正在逐步引入民间资本和人才。政府主导的新型“地质公园”建设,为许多珍稀地质旅游资源的下一步科学开发提供了宝贵的基础调查资料和专业的规划指导建议,园区和保护区块的划定更是在地质旅游资源保护管理方面走出了一大步。可是,本阶段对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活动仍未激发足够的市场活力,目前人才数量和质量严重不足、社会投资信心缺乏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上世纪的开发教训,如档次低、破坏性大、随意性强虽有一些改观,但总体上依旧顽疾难去。

总之,长久以来湖北旅游产业的主体发展正是建立在对全省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探索和谋略基础之上。可省内对该类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法、手段虽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实践和改进,离成熟仍有不小的差距。

3 开发关键点分析

3.1 地质旅游资源评价

湖北省拥有数量丰富、种类全面地质遗迹资源、不少资源在国内甚至世界范围都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可是这并不能代表省内地质旅游资源具有同等价值。

因为地质遗迹资源的价值是以地质遗迹的珍稀性及内蕴科学意义作为主要判断依据,即使它是以个体形式分布在偏僻地区也不会受到影响。而地质旅游资源一般是指能够成功吸引旅游者前来参观消费、形成旅游经济活动的地质遗迹景观,地质旅游资源的价值在相当程度体现在对旅游消费者和开发投资商的吸引力方面,是基于人对资源的亲身体验和主观判断逐渐形成并不断改变的动态数值。长期的开发实践证明,对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活动要想获得成功,一定要从正确认识地质旅游资源的价值(尤其是当前时间、环境、政策背景下)入手,以充分挖掘地质旅游资源的潜力、尽可能多地将其转化为旅游商品价值为主要开发动力。

对省内有关地质旅游资源的评价,不但要重视资源的总量、珍稀程度以及科学意义,更要关注有多少数量和多高级别的地质遗迹资源(或潜在地质旅游资源)能在近期内成功转化开发,要预判其会转化为公众眼里什么档次、什么特色的地质旅游资源。在使用“最……的”、“……第一”、“世界罕见”等字眼时一定要非常谨慎,避免影响了对相关资源的客观评价,造成负面宣传效应。

3.2 地质旅游资源保护

从湖北省在旅游开发实践中遭遇到的问题不难看出,直到当前阶段,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地质旅游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是投资者,其中甚至还包括了不少的政府管理人员和从事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的科技人员。

理应再次明确,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地质遗迹)不仅仅是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其更是地球在漫长的时空演化中,由于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演化并保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是大自然赐予湖北的无价宝藏,任何有关的旅游开发活动都必须建立在资源已被充分保护、满足可持续开发利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根据资源价值理论,旅游资源的直接使用价值构成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还构成旅游资源的非经济价值,许多地质旅游资源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其内涵的非经济价值是难以估量的。目前湖北省对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仅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对资源的游览观光、科普教育等部分经济价值的有限挖掘利用,只占据了地质旅游资源总价值的很小部分。因此,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眼光必须放长远,“在当前条件下开发未能达成理想的经济社会效益就必须穷尽手段去争取,哪怕影响资源的后续利用也在所不惜”的急功近利做法是大错特错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1]思想才是唯一正途。

3.3 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方式

即便客观评价了某处的地质旅游资源,落实了相应保护政策,仍然面临着资源的开发方式是否科学合理这一关键问题。湖北拥有不少世界级的、高垄断性的地质旅游资源,可是,资源优势不是产品优势,更不是市场优势。地质旅游资源虽然是相关旅游产业开发的重要基础,但也只是作为开发者吸引游客的重要凭借之一。地质旅游资源只有经过转化,吸引尽可能多的游客启程到资源赋存地,形成深入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消费类群,进行完整的旅游体验,才能有效转化为旅游经济,带动资源赋存地的“一业兴百业旺”。

基于地质旅游资源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对其在不同的开发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侧重。

地质旅游资源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内蕴的地球科学价值。在围绕资源进行的早期旅游产品打造阶段,资源导向性的开发手段必不可少,如何研究探索本地的地质旅游资源特色,形成吸引游客眼球的地质旅游品牌是所有开发主体必须面对的首道难题。在此阶段,加大投入,针对核心资源景观完成必要的地质科研工作探索,早日形成本地独特的地质旅游文化为第一要务。而实地开发必须谨慎,不保护好资源、急于投资、大搞“类比”建设的旅游开发实践大多都有沉重地教训。早期的地质旅游开发一定要配合好本地地质旅游资源的挖掘深度,逐步探讨得出最佳风格、最优方案的开发手段,经过严密论证再阶段性开发。所谓“云台山模式”,正是焦作市政府首先注重当地地质旅游资源的科学价值挖掘打造,发动众多地学界人士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科研准备工作,再进行设施开发,才一举在新世纪的河南旅游业激烈竞争中拔得头筹。其相关经验十分值得邻省湖北学习。

当资源潜力已被充分挖掘并初步开发,进入相关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初现雏形,旅游经济稳步增长的阶段后,资源导向性开发就必须开始向市场导向性开发转变了,实践证明,这种转变是解决“地方保护性交通建设”、“利益主体分化”等阻碍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在此阶段,要努力将成熟化的地质旅游产品融入区域旅游发展中,要更加注重研究旅游产品的市场及其消费的可行性问题,进一步挖掘、凸显有市场需求、有别于其他同类竞争者的特色旅游产品,有效避免雷同性的问题,实现与周边旅游产品的互补。只有这样,旅游产品优势才会变成旅游市场优势,才能在区域旅游的合作和竞争过程中不断赢得游客市场[12]。

4 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开发建议

坚持政府主导,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

4.1 做好湖北地质旅游资源的普查、建库管理工作

在湖北省旅游业已逐步走出先期发展的误区、摆脱先期发展的困境,步入全新发展阶段的当前形势下,地质旅游资源的量化精细管理可以为资源保护、规划管理、开发建设工作提供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基础资料,可以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的开发管理秩序。这项摸清资源家底的工作必须做到专业、全面、真实、客观,尤其需要规避地方性旅游市场竞争导致的负面宣传效应,应以公益性基础调查工作的定位,按照省级管理部门的严格要求部署实施。建议先研究出台多层次的资源调查、评价等地方性规范标准,再分区域分阶段开展落实具体工作。

4.2 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旅游资源保护制度

近期可以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土开发生态红线,以及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内容研究制定。远期结合开发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相关内容、达到完善。地质旅游资源保护制度建设要抓好几个关键点:明确保护地质旅游资源以及其赋存环境不被破坏或衰退是旅游开发的政策底线;落实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既得利益者的资源保护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划定保护范围要综合考虑资源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资源赋存环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游客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旅游体验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等四个方面[13]。由于制度内容的面向性(规划设计单位、开发商和游客公众等利益主体),该项工作也必须要以公益性定位,在政府主导下开展。

4.3 调整开发主体结构,引进民间资本,激发市场活力

“但凡是产业(而非事业),都应该是能赚钱的;而凡是能赚钱的,就应该由企业主导,而非政府主导。”[14]这已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所证明。当前大部分对湖北地质旅游资源的产业开发,已走过了需要政府保护、扶持的早期阶段,正处在规模扩大,形成产业集群的新时期。传统以政府主导的湖北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在当下已遭遇了大量诸如“形象工程”、“重复建设”、“地方保护性垄断开发”等新老问题,对湖北旅游业的全面发展造成不小的阻力。所以重新深化认识,积极调整旅游开发主体的构成,在市场规律的指导下进行下一步发展已经刻不容缓。由于地质旅游资源的科学性和不可再生性,开发活动(尤其是资源管理与保护)完全脱离政府管控是不切实际的,但在确保地质旅游资源被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当前各级政府应逐步退出相关景区、公园等利益综合体,实现让利于民,完成从行业主导者向管理者身份的转化(与利益脱节的政府机构亦能走出因多部门利益纷争而产生的管理禁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创造出多元化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更多相关行业、产业的活力和旅游业交融发展,进而促发更多具有生命力和吸引力的地质旅游产品形成。

4.4 促进旅游地学学科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地质旅游资源的价值评定、保护管理、规划开发工作都需求相关工作人员对资源(即地质遗迹)本身的拥有一定专业程度的认知了解,部分工作还带有前瞻性和多学科综合性。在当前阶段,湖北省的此类人才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无法满足要求。在当下全省地勘行业改革转型时期,从庞大的地质队伍中分流部分人员和工作重心向旅游业渗透和转移是一种短期的可行性方案,并且地质部门要重视旅游地质工作,尽快转变这一全新服务领域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从长期来看,要想解决地质旅游资源开发的人才储备问题,还得深入调研教育、旅游、地质等多个行业,建立适用于湖北的地质旅游(旅游地学)学科体系,在部分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加大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逐步形成一支专业性强、适用面广、满足旅游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人才队伍。才能为湖北省旅游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安泽.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冯天驷.中国地质旅游资源[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3]陈安泽,姜建军.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建设[C]//旅游地学论文集第十九集.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

[4]陈安泽,等.旅游地学大辞典[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5]湖北省地质矿产局.湖北省区域地质志[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0.

[6]李正琪,等.湖北省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研究报告[R].武汉:湖北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中心,2003.

[7]李正琪,等.湖北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R].武汉: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2009.

[8]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9]国家旅游局.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

[10]国家旅游局.中部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2010—2025)[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

[11]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120-130.

[12]母涛.论转变旅游资源开发方式[J].旅游学刊,2006,21(4):38-41.

[13]吴承照.旅游发展红线与旅游规划标准[J].旅游学刊,2014,29(5):5-7.

[14]吴殿廷,等.西部旅游开发战略模式的探讨[J].旅游学刊,2003,1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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