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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生态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及主要措施

2014-01-24方根祥汪田海刘荣平

浙江畜牧兽医 2014年4期
关键词:液肥排泄物畜牧业

方根祥,汪田海,刘荣平

(1.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浙江淳安311722;2.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3.淳安县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下,淳安县的畜牧业已进入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生态畜牧业建设已成为该县畜牧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按照“美丽杭州淳安实验区”和创建“生态淳安”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供给安全、稳量提质、助农增收”的基本准则,推行“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污染减排”的生产模式,加快养殖品种的结构调整,优先发展低碳畜牧业,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进程。结合该县实际,制定(2014—2016)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

1 指导思想

发展生态畜牧业,秉承生态循环原则,按照《淳安县农村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农业面源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清水治污行动》发展战略要求,把握养殖排泄物与消纳平衡原理,着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畜牧业,突出重点发展农牧结合、环境友好型畜牧业。

积极探索适合该县农村种养有机结合的“猪-沼-果(草、林、蔬)”生态养殖模式的推广与应用,建设“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态畜牧业循环经济,做到就地就近消纳或异地综合利用,构筑生态畜牧产业体系。加大畜牧服务业和产后加工销售力度,延长产业链,拓展增收节支渠道,壮大生态畜牧经济,推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程。

2 发展目标

畜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全面推行生态养殖,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引导畜牧业“西进东升”、“上山进园”,规模养殖场实现场内小循环、区域大循环,逐场逐区落实资源化利用,实现土地有效消纳。实现两个转变,即畜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畜牧业发展由田地向山区迈进,山下向山上转移。

加快养殖品种的结构调整,优先发展牛羊兔等食草动物、蜜蜂和精品特色畜牧业,食草动物养殖比重达30%以上;蜜蜂养殖2 万箱以上。

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场建设,培育畜禽生态养殖示范场60 家,其中食草动物养殖场20 家、生猪养殖场20 家、家禽养殖场20 家;孕育80 个生态型家庭农场(牧场);关停“低、小、散、乱”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实施生态化改造;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处理率达96%以上,实现养殖排泄物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目标。

建成“资源优化、环境友好、生态养殖、循环经济、科技兴牧、加工增值”的山区生态畜牧业,全县形成“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新型畜牧业格局,优势畜牧产业带明显,全县畜禽及其产品基本满足自给需要,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目标。

3 规划原则

3.1 坚持“稳总量、提质量、促转型”原则,规划畜牧用地与养殖布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速度加快、规模控制、品牌做响、档次提高、业链延长”的总体要求。抓好四项调整:即布局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调整。实施七项工程:即畜禽良种工程、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规模化畜禽场环境治理工程、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畜牧业管理数字化与信息化工程。

3.2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农业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开展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坚持科技先导原则,推行适度规模设施化养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循环经济和畜牧业清洁生产要求,以过程控制与终端治理相结合的治理原则,重点应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两分离三配套”生产工艺,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通过规划引导,种养有机结合生态养殖模式全面推广,新型畜牧业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养殖模式引领畜牧产业。

4 工作举措

一是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严格遵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符合《畜禽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取得养殖合法证照。鼓励种植业与养殖业对接,实现种养联合;全面实施“河长制”,落实养殖业主“承诺制”,实现生态化养殖;加强沼液统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机肥加工配套服务功能,推进有机肥生产与加工,确保循环畜牧业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分类治理技术:对“低、小、散、乱”污染养殖场实施关停、搬迁或转产转业;对养畜5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完善治污基础设施,做到干湿分类处理,干粪加工有机肥,养殖污水具备条件的纳管处理,其余纳入液肥配送体系;对50~500 头的小型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相应容量的沼气池、储液池,充分利用“三沼”资源,减少排泄物污染;对50 头以下的养殖户配套消纳土地,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实行就地就近自然消纳排泄物。

三是统筹兼顾其它生态畜牧业相关工作,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规避畜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为现代畜牧业保驾护航,合力构筑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

4.1 规范畜禽养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制定中长期畜牧业产业规划。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倡导的人文环境需要,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序、规范、高效地发展畜牧业,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进程。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从事畜禽规模养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规定,必须取得环评许可;符合用地要求;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按2~3 头猪或20~25 羽鸡/亩的标准配套消纳土地,倡导猪500~1000 头/场点或鸡5000~10000 羽/场点的标准,发展适度规模养殖。

三是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畜牧业,消除畜牧业“高消耗”和“高污染”发展方式。出台“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优势畜牧产业带和标准示范养殖场的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对污染治理达标、采用“五化”生产工艺养殖场(户)的奖励资金,引领带动生态畜牧业发展。

四是优化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职能,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每个乡镇成立乡镇动物诊疗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对服务中心的公益性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时支付报酬,保证乡镇动物诊疗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4.2 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动物疫病“防、堵、监、控”等措施,保持动物疫情清静区,保障畜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实效,全面开展动物疫病巡查监测、疫病诊断和预警工作,充分应用血清学监测方法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评估免疫质量。

二是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高效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三是健全动物防疫流通监管制度,提高动物疫病的检测、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传播蔓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测,强化饲料兽药及畜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保障畜产品安全。

4.3 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总体目标:“关停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

总体要求: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乡镇负责、部门配合。

申报主体:常年存栏生猪50 头以上、家禽1000羽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其他畜禽养殖场(户)达到规模标准,可参照执行。

申报程序:以乡镇为单位,上报纳入当年实施关停计划与改造治理计划,并提交整治方案。县清水治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下达当年治理与生态化改造计划,由乡镇组织实施,县清水治污领导小组验收,验收合格者县财政以奖代补形式奖励。

一是养殖场关停退出。调整养殖布局,实行退出机制。避开四边三化、区域、交通干线发展,距离村庄、道路、湖岸、水源区(含溪流)1000 m 以上;淳扬线、千汾线、光左线、昌文线靠湖一侧养殖场三年内逐步退出,参照清水治污有关标准落实退出补偿政策。优化养殖结构,实施关停举措。关停影响环境低、小、散、乱养殖场(户),关停对象与所在乡镇签订关停协议,县清水治污领导小组以奖代补予以财政补助,按实际关停拆除面积给予280 元/m2补助到乡镇,再由乡镇落实到具体养殖场(户)。

二是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分类治理”划分标准,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治污设施,配套建设贮粪房(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沉淀池、储液池,做到干湿分类处理,实现异地综合利用;或建设沼气池、生化池、干粪房,实现“三沼”充分利用;或配套消纳土地,实行就地就近自然消纳排泄物。

补助标准:按标准要求建设相应的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补助,新建雨污分离沟渠及窨井补助50 元/m;新建贮粪房(粪便收集处理中心)补助180 元/m2;新建沉淀池、储液池补助300 元/m3;新建户用沼气池(8 m3)县财政(含上级项目补助)每只补助3 500 元;新建生化池补助300 元/m3;新建生物发酵床补助50 元/m2。其他治理设施参照同类设施给予补助。

4.4 大力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一是液肥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由农业局、财政局、有关乡镇等部门组成的“液肥配送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液肥配送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常液肥配送工作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承担,运行企业开展液肥物流配送业务,制订收集、运输、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配送流程,做到运转有序,高效节约,保持其运行最佳状态。“液肥配送领导小组”根据液肥配送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60 元/t。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配送中心人员工资、全年液肥检测费用、车辆、贮液池、配送网络等资产的运行维护支出等。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由县液肥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监督管理。

二是有机肥生产利用体系建设。扶优扶强三家区域性有机肥加工厂,采取本地有机肥厂加工生产、推广应用补助优惠政策,架通有机肥产-销渠道;鼓励形式多样的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进程。按每一个猪当量50元/年标准补助。

4.5 统筹兼顾,全方位推进生态畜牧业各项工作

一是拓展农牧结合领域,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加快农业废弃物青贮、氨化、碱化、糖化、菌糠饲料推广应用,推进食草动物养殖业发展进程,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青贮量计算,落实200 元/t 补助。

二是改善病死动物处理模式,净化生产环境。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采用政府投资项目形式建造病死动物收集处理中心。

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启动废弃兽药及其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增强环保意识,净化生产环境、优化生态环境。实行有偿回收制度,补助标准参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四是加强清水治污监管力度,杜绝畜禽粪便直接饲喂水生动物。构建相互关联、互为监督、相互促进的生态保护体系,共同营造“水清、山绿、天蓝”的生活环境。

总之,要求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污染物综合治理机制,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生态牧业建设进程,切实改善生产条件,优化畜牧业生产环境,实现生产清洁、环境优美的畜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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