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2014-01-21
民生周刊 2014年1期

阶梯水价2015年落地
1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为此,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这意味着,第三档水价将是第一档的3倍。
2014年各地水价调整,将采取分散决策的方式,国家只出意见,定价权在地方。
目前已试点阶梯水价城市的水价还将有所调整。下一步将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各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
单独两孩政策调整分三步走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分三步走,各省制定单独两孩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省人大代表或常委会修订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生育政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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