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错案成因分析
——基于案件过滤的视角
2014-01-13王禄生
湖北社会科学 2014年10期
王禄生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8)
我国刑事错案成因分析
——基于案件过滤的视角
王禄生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8)
“案件过滤”是介于“非犯罪化”和“案件分流”之间的一个概念。案件过滤机制最为核心的功能就在于将不应追诉的案件及时过滤出刑事诉讼,从而避免错案的产生,提升整个刑事司法系统的精度。我国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呈现出“单轨制”和“非独断”两大特征。两者的结合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错案被及时过滤的可能。这也是我国刑事错案产生的症结所在。
《美国戏剧》;《强者/弱者》;重复与修改;黑人;亚伯拉罕·林肯
2013年前后我国似乎又进入了刑事错案集中爆发的“大年”。随着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案件的曝光与平反,刑事错案①关于刑事错案的概念,学者们有多个版本的论述。从广义来看,刑事错案既包括无辜之人被错误定罪或轻罪重处,也包括有罪之人逃避惩罚或重罪轻处。本文主要在狭义上探讨错案,即无辜之人被错误定罪——“错判”。及其成因再次成为公众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纵观现有的学术研究,对我国刑事错案成因的分析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认为司法观念落后是刑事错案层出不穷的原因,比如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重实体轻程序;第二,认为刑事诉讼制度不科学是刑事错案的症结所在,如审判流于形式、辩护权虚化、非法取证盛行等;第三、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低下也是滋生刑事错案的重要原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