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与中国戏剧
2014-01-13刘恩辰
戏剧之家 2014年1期
关键词:后现代
刘恩辰
(广西科技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广西 柳州 545006)
一、后现代主义的发展与特征
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最初出现于西方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这种反传统、认为有必要在行动和思想上超越启蒙时代(强调理性)范畴的思潮渗透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和分支,以致于都无法合理的给后现代主义做定义。按照美国后现代主义者之一格里芬的观点:当提及后现代主义时,人们表达的不是一种原则和教条,而是一种情绪,一种认为人类可以而且必须超越现代的情绪。通过格里芬的观点,我们能够对后现代主义有清晰的理解,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不是完全对立,恰恰相反,后现代主义是在现代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现代主义的进一步发挥、反思和超越。
继哲学之后,后现代主义逐渐出现在建筑学、心理分析学、文学批评、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领域,均形成自成体系的论述。[1]
后现代主义在各种相关领域的发展激发和带动了后现代主义戏剧的发展。后现代主义戏剧试图对现代主义戏剧和现实主义戏剧进行反思和超越,持着本体怀疑论,他们弱化戏剧思想内容的重要性,否认戏剧重要的是模仿和再现现实(这是现实主义戏剧的观点),也不承认表现情感思想是戏剧的灵魂(这是现代主义戏剧的观点)。后现代主义戏剧认为戏剧最重要的是戏剧表演本身,在表演方式上大量采用模糊界限、混杂拼接和语言革命等手法,在带来改造和革新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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