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治理
2014-01-09王智源合肥市政协研究室合肥230071
产权导刊 2014年7期
◎ 王智源(合肥市政协研究室,合肥 23007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治理
◎ 王智源(合肥市政协研究室,合肥 230071)
经济生产要素,只有进入流通领域才能发挥效益,而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土地作为最稀缺的资源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流转也就成了必然。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主要可以从广义、狭义与超狭义三方面着手:在广义中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是土地权利与功能(土地的利用关系)的双流转;狭义农村土地流转概念则强调权利流转,即农村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全部流转;而在我国,更多的学者则认可所谓的超狭义流转,即仅仅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转让途径仅限于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一种不可逆的、单方面的征收,因此基本不存在所有权转移的市场化运营问题。可以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多是侧重于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市场在农地资源流转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主要问题
1.1 土地产权关系不够清晰
土地产权,即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与土地抵押权等各种权利的总和。只有明确的土地产权关系才能使得交易费用最小化,否则都会减小交易边界,形成更高的交易成本。在我国,土地产权的关系是不明晰的,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分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