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法中的环境犯罪
2014-01-06赵晗张庆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2013年11期
赵晗 张庆
【摘 要】随着社会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国家更是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许多环境问题不断涌出,这就呼吁我们要重视环境 ,重视可持续发转,不断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道路。我国环境刑事法律体现的是以人本主义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这一状况不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但在环境恶化的巨大压力以及国际环保运动的推动下,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环境立法的经验,在短短二三十年间取得了丰硕的立法成果,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环境法律体系,刑法中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也逐步完善和扩展。我国在1997年刑法第六章中以专节规定了环境犯罪的内容,这表明了我国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与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本文对环境犯罪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并对构成要件中有一定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在分析环境犯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犯罪在立法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环境犯罪;环境刑法;环境改善
一、环境犯罪的概述
(一)环境刑法的产生
虽然工业革命之前环境问题就已经出现,但与工业革命之后的境问题具有本质的不同,由于当时的人类还没有完全摆脱自然的控制和威胁,对于环境的反作用力不太明显,从而这时的环境问题也是局部的,有限的,相应地也就没有解决环境问题的专门立法,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或是基于哲学,传统习惯,道德伦理而采取敬畏的态度,或是由于蒙昧而采取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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