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探究
2013-12-21陈潇
重庆行政 2013年2期
关键词:信息
□陈潇
作者: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近年来,国际国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因此,突发事件的应对已经成为政府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在整个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就此进行探究。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特点及分类
(一)目前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定义至少有以下几种:
1.“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也无法预先掌握的能引起人们关注和兴趣的事物或现象,并对人类的生存和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1]
2.“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正因为其‘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总是对社会迅速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2]
3.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归纳出,一般情况下,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公共性以及两面性这样几个特点。
(二)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主要被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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