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缩水拷问金融市场的诚信
2013-12-21陈方
民生周刊 2013年26期
陈方
媒体评论员
存单缩水拷问金融市场的诚信
陈方
媒体评论员
为了吸收储蓄不计后果开出高额利息,现在却由储户来承担损失,这是银行失信。一个没有信用的金融市场,对储户来说,绝对是不安全的。
一份本金为1000元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超100倍,能兑现吗?24年前,丹江口70多名储户按照银行的承诺办理了此项业务,今年,存单终于到期了,可惜他们的高额利息却成了黄粱一梦。盛忠奎夫妻当年存了2000元,如今本息应得22万,却缩水为8400元。
当年满心欢喜将钱存入银行,本指望24年后能有一笔丰厚的收入,不曾想银行的承诺却化为泡影。这些储户当年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国有银行的信用问题吧?当年2000多元可以买一个商铺,凭借着对银行的信任,储户才敢办理这项长达24年的业务。当22万元缩水为8400元,银行信用何在?难怪有网友称,“如果银行不讲信用,比强盗还可怕。”
讲信用、守契约,这是银行的生存之本。当银行和储户签下这一协议时,合同就已生效,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关系。具体在这起“存单缩水”事件中,虽然当时有中国人民银行湖北分行有关“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的文件规定,但是丹江口这家国有银行并没有停止这项业务。而且,当银行发现所办业务与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悖时,必须要主动及时通知储户,而不是等到24年后储款到期时再告知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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