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点区域小锅炉大气污染影响及控制治理对策
2013-09-21彭祖辉
电力科技与环保 2013年4期
关键词:标准
彭祖辉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1102)
0 引言
目前,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明显,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等城市群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NOx等的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酸雨的类型也从硫酸型向硫酸和硝酸复合型转化,今年以来,已出现PM2.5严重超标的雾霾天气。2012年1月1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正式实施,另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我省沿江八市属于重点控制区范围,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SO2、NOx特别排放限值。目前大多数现有大中型燃煤电厂(热电厂)已经开始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
现行的《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燃油及燃气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为燃料的发电锅炉。而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锅炉(简称小锅炉),烟尘和SO2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NOx排放则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3]。由于排放限值较松,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也难于对其监控,因此,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所在地区的影响贡献较大。
1 江苏南部地区的小锅炉概况
江苏省地处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冶金、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在该地区的工业经济中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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