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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墓志刻工三题

2013-09-18刘儒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收稿日期:2012?12?02;修回日期:2013?04?05

作者简介:刘儒(1981?),男,湖南衡阳人,博士,广西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摘要:唐代墓志撰人、书人、题额者、刻工四者在制撰过程中关系发生变化。墓志刻工具有身份随意性,分工多样化的特征,他们凭借精湛的镌刻技能,可获得丰厚酬金。墓志镌人因出身低微,技艺世代承袭,具有保守性。一般而言,官府墓志刻工只允许担任本署令的伎术官,但在唐代墓志中亦存有特例。撰人、书人、题额者、刻工因墓主形成一种稳定的团队结构,这种结构在墓志制撰过程中因群体性合作得到强化和认同。

关键词:唐代;墓志制撰;刻工

中图分类号:K87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4?0247?05

一、引言

墓志依次经过撰文、书碑、篆额、模勒、刻字五道工序。在唐代墓志中,书人书碑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即书手用朱笔将志文直接书写在碑志上,称为“书丹”,如《张君(叔子)墓志铭》云:“生前有盟河誓征,功迹已入于丹书,殁后恐谷变陵移,行状必刊于翠 琰。”[1](1153)《郑公(谌)墓志铭》题款曰“外孙前宁王东閤祭酒元光济衔哀书丹”[1](1441)。另一种是“模勒”,即先将碑文书写纸上,以双钩技法摹勒上石,根据勾勒之轮廓镌刻成字,这种勾勒上石的方法称为“勒”“摹”“模”。清叶昌炽《语石》卷6曰:“盖古人刻碑,或书丹于石,或别书丹,而双钩其文以上石,‘模勒即勾勒。”[2](412)碑碣制撰广泛运用模勒工艺,如唐《汉纪信碑》题衔曰“勒碑人史正勤。石工张敬镌字”[3](328),碑文中“勒碑”和“镌字”实为两种不同的工序,勒即是模勒,《裴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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