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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关系研究

2013-09-06耿晔强张碧玮

关键词:互补性优势出口

耿晔强,张碧玮

(1.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2.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农产品贸易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由2001年的279.5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 207.8亿美元,年均递增17.7%,其中,进口年均增速为22%,出口年均增速13.2%。但自2004年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逆差由2004年的48.9亿美元扩大到2010年的129.6亿美元。这说明中国对国际农产品依赖程度加深。但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影响仍未消除,世界经济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因此,为了分散贸易风险,实现对外经济贸易持续发展,中国应扩大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深化与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关系,加强战略合作。近年来新兴市场经济增速加快和内需增长旺盛,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贸易额连年攀升(如表1所示),巴西、阿根廷、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关系,不仅对预测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未来的农产品贸易格局以及经贸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中国如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施新兴市场战略,进一步升级和深化市场多元化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随着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间农产品贸易日渐增强,国内学术界十分关注该问题的研究。谭晶荣[1](2004)比较了中印两国农畜产品贸易优势,发现中国在对印度农畜产品贸易中比较优势还较小,而印度对中国的比较优势也不明显。孙林[2](2005)通过双边贸易互补性指数的测算,确定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和互补产品的类别。陈晓艳、朱晶[3](2006)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衡量了中国和印度农产品出口竞争关系的大小,研究表明两国农产品出口在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两个方面具有相似性。杨东群、李先德[4](2007)研究了中国对波兰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及其变化和中国农产品在波兰市场增长变动的影响因素。张海森、谢杰[5](2008)利用统计数据研究了中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的规模和结构,分析未来影响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耿晔强[6](2009)分析了东盟农产品在中国市场的表现及竞争状况。

表1 中国对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进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从已有的文献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只关注中国与某个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研究,而系统对中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特别是从产品细分角度的研究的更少,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们有必要了解中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竞争、互补关系特征;这样才能优化中国与主要新兴大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结构,适时调整农产品贸易战略。本文力图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通过构建测度指标,全面深入的量化分析中国与12个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特征。

二 研究数据、范围及指标构建

(一)研究数据和范围选取

目前在农产品贸易研究中,不同的学者或研究机构选取的农产品范围和统计口径差别较大,常常是根据数据获取的便利性来进行选择(耿晔强,2009)。本文采用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提供的HS1992数据,定义的农产品统计口径是:(1)农业协定的农产品口径加上HS前24章中的水产品;(2)HS编码2905.43(甘露糖醇)、HS编码2905.44(山梨醇)、HS税目33.01(精油)、HS税目35.01-35.05(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HS编码3809.10(整理剂)、HS编码3823.06(2905.44以外的山梨醇)、HS税目41.01-41.03(生皮)、HS税目43.01(生毛皮)、HS税目50.01-50.03(生丝和废丝)、HS税目51.01-51.03(羊毛和动物毛)、HS税目52.01-52.03(原棉、废棉和已梳棉)、HS税目53.01(生亚麻)、HS税目53.02(生大麻)。

本文定义上述农产品范围的原因是:(1)HS(协调制度)是一部科学的、标准的、多用途产品分类体系和编码体系,以广泛应用于进出口贸易申报、海关关税管理、关税和贸易谈判、贸易统计、国际产品运输、进出口产品检验、产地证签证及管理和世界经济分析等各个领域;(2)联合国统计署的数据自1988年开始使用HS标准,中国海关也于1990年开始采用,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序列数据;(3)本文定义的农产品范围与中国商务部《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定义的农产品范围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引用中国官方公布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数据。(4)将水产品从前24章中完全分离出来工作繁杂,而且世界各国在分析农产品贸易时,一般都将水产品归入农产品范围,所以本文的农产品包括前24章中的水产品。

根据10年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额,本文选取巴西、阿根廷等12国作为研究对象。鉴于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01-2010年为研究区间。

(二)指标构建

本文将参考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测算方法,构建能反映出农产品贸易特征的比较优势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和互补指数,从不同角度研究中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关系。

1.贸易竞争性指数

(1)相对贸易优势

相对贸易优势(RTA)指标,最初由 Scott和Vollrath[7](1992)提出,该指标以一国整体产出为考虑范围,将进出口结合起来,在计算一国出口优势的同时,也考虑了本国的进口需求结构,充分表现了以一国所有资源利用为主的比较优势,公式如下:

Xia:i国出口产品a的价值;Xra:除i外其他国家出口产品a的价值;Xin:i国出口所有其他产品的价值;Xrn:除i外其他国家出口所有其他产品的价值;M表示进口。若式中Xra、Xrn、Mra、Mrn为除i国外的世界所有其他国家的产品价值,则RTA表示i国的产品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是否具有比较优势。若RTA为正值,则表示该产品在i国生产相对于世界所有其他国家具有优势;反之,表示不具有比较优势。若式中Xra、Xrn、Mra、Mrn为与i国贸易的另一国的产品价值,则RTA可用于对两国间某种产品的优势进行比较,正值表示i国的某种产品相对于另一国具有比较优势,负值则表示不具有比较优势。

(2)产品相似度

由于出口的产品结构存在着差异,出口国之间贸易总量的比较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口国的竞争程度。因此,一般使用出口产品的相似度指数来衡量任意两国或两组国家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的直接竞争程度[8]。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Sp表示产品出口相似度,i和j分别表示所有比较的任意两国,w表示第三市场或世界,X表示出口,k表示产品。该指数的变动范围在0-100之间。指数为100时,表明两国出口产品结构完全相同;相反,指数为0时,则两国对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的产品结构完全不同。

两国出口相似度指数高,意味着产业结构或工业化程度越相似或接近,同时也意味着两国在第三是市场或世界市场上出口产品的竞争程度越高;从另一方面看,两国出口相似度指数越低,则意味着两国出口专业化程度越高,出口产品重合度越小,从而两国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出口产品的竞争程度越低。

2.贸易互补性指数

三 计算结果及评价

(一)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分析

1.相对贸易优势指数的测算分析

总体比较优势分析。利用贸易比较优势计算方法,本文测算2001-2010年中国和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相对比较优势。从表2中可以看出,根据相对贸易优势指标计算结果可以把新兴市场国家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的国家有巴西、阿根廷、智利、泰国、越南和印度,中国对这些新兴市场国家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都为负值,说明中国在与它们开展农产品贸易时,总体不具有相对优势;第二类有韩国、俄罗斯两个国家,中国对它们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都为正值,中国的农产品具有相对优势;第三类国家是墨西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随着与这些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开展,中国的相对比较优势逐渐丧失。从地区结构看,南美洲国家巴西、阿根廷、智利的农业条件优越、地广人稀,出口的农产品多以土地密集型产品为主,而且这些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举足轻重,也是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中国对南美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相对劣势较为明显,并且呈现出扩大的趋势。随着中国加入WTO,特别是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贸易量和贸易额的大幅度增加,农产品贸易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在此种背景下,中国对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相对优势也在丧失。

细分产品的比较优势分析。在以下的分析中,本文按照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HS(协调制度)分类制度的两位数指标来对细分产品竞争性进行研究。使用相对贸易优势指标计算公式,可以测算出2010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各章主要农产品的相对贸易优势,表3列出的是按HS2位编码划分的主要农产品的相对贸易指数值,从结果可以发现:第一,12类主要农产品中,中国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有4种:05(其他动物产品)、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16(肉、鱼及其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和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其中,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相对贸易优势指数最高,2010年中国对巴西的指数达到639.7;中国具有一般比较优势的有2种: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中国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较低的产品是:12(油籽;籽仁;工作或药用植物;饲料)、15(动植物油、脂、蜡;精制食用油脂)和52(棉花)。第二,中国具有贸易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而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方面不具有比较优势。第三,从相对贸易指数值大小来看,中国的农产品贸易符合国内资源禀赋状况,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保持着明显的相对比较优势,相对比较优势指数反映了中国的要素禀赋优势。

表2 中国对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相对优势指数

表3 2010年中国对新兴市场国家细分产品的相对优势指数

2.出口相似度指数的测算分析

总体出口相似度分析。在没有考虑产品分类的情况下,本文计算了2001-2010年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农产品贸易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如表4所示)。从总体上看,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较低,这表明中国与它们的农产品贸易出口结构存在着不同。从纵向来看,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中国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逐步调整了农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了出口专业化程度。

表4 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值

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分析。2010年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在世界市场上的农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见表5。第一,从产品类别来看,中国在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出口上与智利、韩国、俄罗斯、越南、泰国等传统渔业大国存在激烈竞争,在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上墨西哥竞争性较强,在16(肉、鱼及其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上与泰国和菲律宾竞争较大。第二,从国家分布来看,中国与南美洲农产品贸易大国巴西、阿根廷的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值较低,同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的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值较高,这表明中国同亚洲地区的国家在一些产品结构上比较相似,出口产品的竞争程度较高,而与南美洲国家的出口产品重合度越低,竞争程度较小。

表5 2010年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值

(三)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总体互补性分析。表6表明,第一,在新兴市场国家中,中国与巴西、阿根廷、印度的贸易互补性较强,即中国的出口结构与3国的进口结构结合度较高;与其他9国的贸易互补性则较弱。第二,在互补性较强的3个国家中,与巴西、阿根廷10年期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平均达0.5以上,互补性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与印度则有变弱的趋势。第三,在互补性较弱的国家中,与智利、泰国、越南的贸易互补性呈现出逐年变弱的趋势;与墨西哥、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的贸易互补性比较稳定。

细分产品的互补性分析。由表7可知,第一,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12类细分产品贸易中,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16(肉、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的互补性普遍较强,这表明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在此4种产品上的贸易结合度较高。第二,从细分产品的互补性强度上看,中国与巴西在05(其他动物产品)、12(油籽、籽仁)、52(棉花)互补性最强;中国与阿根廷在10(谷物)、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互补性最强;中国与智利在23(食品工业的废料、配制饲料)互补性最强;中国与马来西亚在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15(动植物油)互补性最强;中国与越南在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互补性最强;中国与韩国在16(肉、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互补性最强;中国与印度在02(肉及食用杂碎)互补性最强;中国与俄罗斯在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互补性最强。第三,从细分产品的类别上看,土地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在12种产品中最高。

表6 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指数

表7 2010年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细分产品的互补性指数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1.中国对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时不具有比较优势,与巴西、阿根廷等农产品贸易大国相比劣势更为明显,并且呈现出扩大的趋势;随着贸易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对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相对优势也逐渐丧失。中国优势农产品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水产品,特别是在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在谷物、油籽和棉花等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存在着明显相对劣势。

2.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总体农产品相似度指数普遍较低;从细化产品结构来看,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16(肉、鱼及其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的相似度指数较高,在这3种产品上中国同新兴市场国家竞争程度较高。由于资源禀赋相似,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面临来自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的竞争挑战。

3.中国和巴西、阿根廷、印度总体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较强,并且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在蔬菜、水果、水产品上,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互补性普遍较高;在某类土地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上,中国与某些新兴市场国家表现出非常高的互补性。因此,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按照互补性进一步开展农产品贸易,将对各方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为密切经贸合作提供有利的支持。

(二)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结论,为促进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持续稳定的发展,保障中国在贸易中获益,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国际农产品市场依赖程度加深。为分散风险,减少贸易摩擦,提高应变能力,中国应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合作。这样一方面可以营造共赢、和谐、互助的国际农业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农产品贸易战略,以便获取区域市场开放的利益和贸易创造的利益,通过优势互补获得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和能源。

2.按照比较优势深入挖潜新兴市场潜力。资源禀赋状况决定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上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是中国出口的重点产品。因此,中国应继续深化优势农产品的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果蔬和水产品的生产。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产品出口质量,加大对农产品的技术与资金投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3.加快推进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业合作。进一步扩大各个层次的农业合作,中国可以在技术劳务交流、资源开发、农产品检验标准及互认,以及对各种植物疫病疫情的防治等方面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交流、取长补短;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企业到新兴市场国家建立境外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开展来料加工等加工贸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共赢。

4.大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在借鉴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应继续积极实施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新兴市场国家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巨大的消费市场,与新兴市场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可以最大限度整合市场资源,扩大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保证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同时获得相对稳定的土地密集型产品供给渠道。

[1]谭晶荣.中印两国农畜产品贸易的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4(11):39-42.

[2]孙 林.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基于出口相似性指数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11):71-75.

[3]陈晓艳,朱 晶.中印农产品出口竞争关系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06(4):52-58.

[4]杨东群,李先德.中国对波兰农产品出口市场分析[J].世界农业,2007(12):44-47.

[5]张海森,谢 杰.中国—东欧农产品贸易: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8(10):45-53.

[6]耿晔强.东盟农产品在我国市场的表现及竞争力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9(5):55-60.

[7]Scott L,Vollrath T L.Global Competitive Advantage and O-verall Bilateral Complementarity in Agriculture:A Statistical Review[OL].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Statistical Bulletin,No.850.Washington D.C.1992.

[8]Finger J M,Kreinin M E.A Measure of“Export Similarity”and Its Possible Uses[J].The Economics Journal 89,1979:9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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