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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行政执法

2013-08-26车蓓

科技致富向导 2013年13期
关键词:法制建设消防机制

车蓓

【摘 要】近年来,通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各地对消防行政执法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人员素质、文书制作、档案建设等执法基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高度重视,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关键词】消防;法制建设;执法实践;机制

1.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现行的消防法规有的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的内容设定不够完善,有的条文内容之间存在矛盾,有的应当废止,有的需要修订,有些急需的消防法规应当抓紧制定,否则,难以有法可依。

1.2消防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到位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是导致执法不规范、不到位、不严谨、随意性较大的主要原因。其表现:一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欠规范, 造成文书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执法程序不够到位,不少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制发相应的法律文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经指出未改的,未依法进入处罚程序;处罚决定的执行偏重罚款的收缴;法律文书送达不符合规定要求等。三是证据收集不够细致全面,收集的证据未能形成证据链,难以相互印证。四是认定不够清楚,法律条款使用不够准确。如,违法主体是单位或个人未能查清;违法行为性质认定不准,等等。

1.3“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不强

有的消防执法人员重执法、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不能主动向被监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指导有关单位科学、合理地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一些基层消防机构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投诉等漠不关心,搪塞推诿,任意拖延,也不反馈处理结果。个别执法人员以执法者自居,高高在上,对群众冷、硬、横、推,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

1.4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屡见不鲜

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把关不严,致使不少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建筑审核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执法人员对自己监督的消防重点单位,不能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以情代法,以赞助代罚,以罚代改,致使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以致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

1.5以权谋私、执法腐败情况比较严重

以权谋私、执法腐败是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有的消防执法人员在建审和消防监督检查中向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指定、推荐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和消防产品销售单位;有的消防执法人员插手消防工程施工或消防设备的招标、评标,甚至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企业中标说情,左右开标结果;有的消防执法人员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利用业主急于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心理,给了好处的就优先验收,不给好处的就拖延验收,甚至与施工单位或业主进行权钱交易;有的消防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利用职权向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个别火灾调查人员为了捞到好处,不顾事实,帮助当事人逃避事故责任;有的领导利用权力,直接干预消防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明示或暗示为其关系户“开绿灯”等等。这些消防执法中的腐败行为,虽然发生在个别地方、个别单位和个别人身上,但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公安消防部队的形象。

2.问题的主要致因

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消防法规、制度等的不完善和缺陷而致,也与社会环境和不良风气的影响等有关。但从主观方面分析查找,主要有以下原因: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淡薄、执法思想不端正,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认识不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甚至以权谋私;有的单位不注重抓队伍建设,消防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致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查处。

3.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对策

针对当前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必须本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质量。

3.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端正执法思想,忠实践行执法为民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长抓不懈,抓紧抓好。通过教育,使公安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忠实履行“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努力地工作。

3.2对现行消防法规进行清理,完善消防法规体系

有法可依,是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的关键。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要求,结合消防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需要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组织废止或修改工作;对消防法律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废止或修改的,应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推进消防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建设,保障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3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取决于消防执法人员对法律规范的认知程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消防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突出,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势在必行。因此,要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公正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部属做出表率,带动全体消防执法人员自觉学法,严格守法、执法,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模范,努力把公安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成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消防执法水平的队伍。

3.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对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消防执法单位和岗位,并贯穿于各项行政执法之中,确保消防行政执法权限确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内部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制度、热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等制度。三是推行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个案监督或考核评议中发现的消防执法不当、执法违法等问题,以及造成赔偿、行政败诉或者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消防行政案件,都要通过倒查,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坚决纠正。四是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公布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新闻舆论和社会组织的监督。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

[1]王连昌.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应松年.依法行政教程[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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