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产业生产要素贡献度的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2013-08-21赵东安王卫星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关键词:生产
赵东安,王卫星
(1.常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164;2.常州大学校长办公室,江苏常州213164)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市场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该制度契合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制度本身还存在着需要完善之处,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偏差,近年来在分配领域出现了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社会财富非正常集中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甚至悬殊等问题。[1]
江苏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人口占全国5.86%的,土地面积占全国1.06%,却贡献了中国GDP的10.4%,近几年其经济总量一直居全国前列。改革开放以来,“苏南模式”(以发展乡镇集体企业为主要方向)引领了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苏南地区完成了由集体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的改革,为江苏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近年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也同样遇到了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的困扰,需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设计既要有利于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又要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寻找和确立江苏省的主导产业,并测算主导产业各生产要素的贡献度,可为完善我国分配制度提供研究数据和决策依据。
二、文献回顾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