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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侗族款文化看民俗对民间生活的规范力量

2013-08-15赵黎君

怀化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风俗侗族村寨

赵黎君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民俗,是生活在同一政治区域或同一民族中的广大民众创造的生活文化;民间社会理论发生于19世纪初,与国家观念相对,但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民间社会指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中生活在基层的广大普通民众的生活社会,它同建筑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统治阶级相对立;绝大部分的民俗发生于这个民间的生活社会,由广大民众集体共享并传承。

民俗又称风俗,萧放认为:“风”强调风土等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的行为的影响,“俗”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社会生活模式。[1]民俗对社会的教化力量早在春秋战国时已被当时人们所觉察,《诗经·风》中收录的十五国国风,即是当时周王朝派人采撷,以观各属国之风俗;唐·李善注《文选》时亦有引用《礼记》中:“天子五年一巡狩,命太师陈乐以观民风”[2]之语。从1912年至抗战爆发期间编纂的《四部丛刊》中,随处可见“风俗”一词,萧放在《中国传统风俗观的历史研究与当代思考》一文中说道:“只要讲到地方文化特性或社会风气时尚时,都会用到 `风俗',风俗成为正式制度文化之外的、随处可见的`文化规条'”[1]。由此可见,风俗起源于民间社会,一时一地的民间风俗又反过来指导和影响生活在这种民俗文化下的人们的社会生活模式,在民间社会具有广泛的文化约束力。本文拟以侗族款文化这一特殊民俗为例具体说明民俗对民间生活的规范力量。

一、侗族款文化

侗族自称 GaemL、GemL或 JemL,汉语译音切近“干”、“更”、“金”。据史书记载,侗族先后被称为“黔中蛮”、“武陵蛮” (或“武溪蛮”)、“僚” (又称“僚浒”、“乌浒”)、“乞伶” (或“乞佬”、“乞览”、“乞偻”)、侗苗 (或“洞民”、“洞家”)等。[3]侗族居住在我国广西、贵州、湖南三省的毗邻地区,是中国民族大家庭成员之一。侗族历史悠久,属于古百越族群,在漫长的历史里创造了适合族群生存和发展的灿烂文化,拥有自己的民俗风情,在建筑、艺术、服饰、饮食等方面各有成就。

在侗族学术界的概念中,侗族款文化,即包括款组织及款词两方面的内容。[4](P1)

(一)作为款组织的款

款(Kuant),作为款组织的款指侗族历史上约从原始氏族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开始,一直到清末民初的款组织社会。据吴浩先生考证:侗族款组织,很可能最早起源于原始父系氏族的联姻制度。部落由彼此联姻的各个氏族组建起来,以血缘姻亲为纽带;而部落与部落之间,也通过联姻、文化交流等合作方式来缔结和约,产生更高一级的部落联盟——款组织。[4](P4)在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侗族古籍系列——《侗族款词·风俗款》中,开头一篇《九十九公破姓开亲》中略可以看出款组织联姻说的起源。现摘录部分汉译译文如下:

大家听啦:听我讲九十九公破姓开亲。不是没有原因,那时因为石家人太多,那是因为吴家村太大。男子难寻爱妻,女子难嫁夫家。男子娶妻要走四十天路程,女子嫁夫要行三十天旅途。糯饭变成了黑炭,酸肉长出了粪蛆。翻了九十九坡,过了九十九河,绕了九十九弯,穿了九十九盘。女的裙子烂成布条,男的裤子烂成蛛网。女的感到伤心,男的感到凄凉。[4](P636-637)

侗族社会自古以来喜群居,同一氏族的人聚居成村落,而且历史上有同姓不婚之俗。至于同姓不婚之俗在我国古代早有记述,《国语·晋语四》:“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则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5]古人以为同一姓氏的男女结合会造成后代的凋零,以至于不能延续宗庙,所以不能使同姓联姻。在古代,古人们虽没有今天的生物基因知识,却在生活实践中觉察出血缘关系太近会生出孱弱有缺陷的后代,导致家族后继无人而败落;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已进入父权制社会,女子是附属于家族的财物,“而将一个女子嫁在她自己的家族内,或者嫁到同盟集团之外的国家去,也等于剥夺了她们作为可靠保证的价值。”[6](P175)因此女子往往要因为同姓或家族利益的缘故而被迫远嫁,远嫁带来的不便与辛酸就像款词中唱道的一样:

“翻了九十九坡,过了九十九河,绕了九十九弯,穿了九十九盘。女的裙子烂成布条,男的裤子烂成蛛网。女的感到伤心,男的感到凄凉[4](P636-637)。”

《九十九公破姓开亲》文本中出现的男女远走他方择偶求亲正是在同姓不婚习俗的要求下出现的。

款的原始形态是氏族与氏族或村寨与村寨的婚姻联结,后来渐发展成带有政治和军事性质的民间联盟。侗族整个族群在西南黔湘桂三省毗邻处生活,“侗乡境内的生态空间和地理形势处在一种近乎封闭的六面八方崇山峻岭如同屏障和墙垣的圈子里”[3],但“侗族民族共同体内部结构相当的统一”[3]。侗族款组织以家庭组成村寨,以一定区域内的村寨组成小款,侗族人民称之为一“塘”或一“洞”;例如《榕江十款塘》一款词中说道:“榕江两岸村寨,共计分为十塘:石碑是桶盖 (第一塘),良口是桶底 (第十塘)。[4](P554)” 石碑、良口便是由数个村寨组合而成的小款——塘;再由数个地理位置临近的塘组成中款,《榕江十款塘》记述了组成一个中款的十个塘,这个中款民间称为“十塘河”。《出征款》中说道:“聚众进法场,聚款上款坪”[4](P475),款坪就是中款的活动场所,款组织习惯把款坪所在地的名字当作该中款的名称,每个款坪一年聚会两次,这就是“三月约青”“九月约黄”,在集会中宣讲款词、审判重大案例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款词作出修改固定。这些中款再依照一塘一洞组成中款的形式组成数个大款,大款再组成特大款。《头在古州尾在柳州》这条款词记述了榕江流域侗族款组织一次较大的竖碑盟约活动,“并小塘成大塘,汇小河成大河。聚千众万马,并千地村寨”[4](P574),很形象地描绘出一次声势浩大、气势磅礴的聚大款活动。但全民性聚集起特大款的情景不是常有,多是到了整个民族生死存亡之际,明洪武十一年由吴勉领导的侗族人民起义就是全民族性的联款,民间称为“做大款”。

款组织的结构形式类似一个平放的金字塔,结构体系严密,既有血缘的凝结性,又有地域固定性。款组织负责人称为款首,各级款组织都有各自负责的款首。款组织的基础单位一塘,其款首是该氏族的家长或者村寨里的头人,由这些头人推选中款款首,再由中款款首推选大款首,全民族的款首由大款首推选。

(二)款词

款词,侗族的传统文学样式,是朗诵词、念词、白话歌的总称。侗族称为“垒丢”(Leix jiuc,念词)、“垒盘”(Leix banc,条理话或白话歌)。按着不同的内容,侗族古籍系列——《侗族款词》将它分为如下七类:创世款,侗语称“款真”(Kuant dens),如《族源款》,记述人类的起源来历;祖宗入村款,侗语称“款公甫劳胜”(Kuant gongs bux laos senl),记述侗族的始祖并他们如何创建村寨;约法款,侗语称“款约”(Kuant yadc),分六面阳规、六面阴规、六面威规,详细制定了日常行为生活准则,人与人、村寨与村寨交互往来时当守的道义礼俗,着重点在于对违背风俗者的惩罚;款坪款,侗语称“款坪”(Kuant biingc),记述侗族古代中层款组织所辖管的地区及其名字,具有历史和地理价值;风俗款,侗语称“款传胜”(Kuant xonc senl),记录侗族社会的人生仪礼风俗和建筑民俗;英雄款,侗语称“款王”(Kuant wangc),收录了吴勉和金银王两位侗族英雄的传说,其中勉王款想象尤为奇特;祭词·经文,主要是一些关于婚礼和葬礼的吉语祭词,侗语称“款斗萨”(Kuant douv sac)。

侗族民间社会各样礼俗非常繁杂,在侗族还没有自己文字的漫长岁月里,这些礼俗能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跟款词的文学形式有很大关系。简练精辟地阐述各种礼俗是款词的一大特色。例如《风俗款·踩桥祝词》一篇中,

我们踩第一步——风调雨顺;

我们踩第二步——五谷丰登;

我们踩第三步——天赐贵人;

我们踩第四步——孝子贤孙满乡村;

我们踩第五步——国泰民安;

我们踩第六步——人人长寿如山岗;

我们踩第七步——家家富贵远传扬[4](P681);

侗族通桥庆典仪式称为“踩桥”,这天要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首先踩桥,边走边念诵此词,并在开始前抛洒银元,本人曾有幸亲自参与踩桥仪式,其过程与《踩桥祝词》所呈现出的仪式过程确实相合,踩桥老人一步一念祝词,众人随从其后应答,整个仪式热闹隆重又不失礼仪。款词分口头传承和碑刻传承两类,前者是随着款词的产生而开始的,口头传承的弱点在于人脑记忆力有限,于是人们就要寻求款词可被掌握的模式和节奏以便于记忆,由此,今日呈现在我们面前款词的主要句式多为对偶句和排比句,压腰韵,念诵起来感染力强,音韵和谐,铿锵悦耳,便于记忆。

这七类款词几乎涵盖了侗族民间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统筹整个侗族社会良性运转的款组织则离不开款词。款组织的例行活动有四类:立款,即以歃血、立石为盟约的方式来订立、修改款约款规;讲款,把固定下来的款约定期定点地讲给民众听,使他们知然后可行;聚款,即按着约法款来处罚违禁者,这时约法款和执法的款首有着绝对的权威;起款,即组织队伍出征迎战,出征前要祭祀神灵,宣读《出征款》,鼓舞士气。如果说款组织是侗族人民结合自然环境和本民族现实处境所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社会自治框架,那么款词,特别是约法款,就是支撑这框架的生活基础,它虽然以约法的形式出现,本质还是侗族人民对民间社会中物质生产生活民俗的规定,代表着集体愿望和集体利益。

二、侗族款文化对民间生活的规范力量

在侗族历史上,自秦汉至五代十国时期,侗族地区虽被划入统治范围,但在政治统治上多数是“入版图者存虚名,充府库者亡 (无)实利”[7]侗族民间社会的运转依赖其自治组织——款;自宋代至清末民初,中央政权对侗族地区加强统治,通过不断的开发和经营,封建王朝设立的官方组织在侗族地区的管理统治日益深入,但侗族民间社会的自治组织——款仍规整着本民族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结构呈现出“双轨制”①,是所谓,政有政令,民有俗,并且,侗族民间社会的日常生活主要受本民族的俗令——款文化影响。

下面一首款词大致可窥见当时社会的这种双轨制结构,《约法款(二)·十六层十六部》 (广西龙胜流传版本)中,有这样一条款词:“如果谁的儿孙——他因不服要告官,递送状纸进衙门。等他转回叫他下粪坑用粪便淋头,众人扛枪上他仓库,众人拿刀进他木楼(指款众强行进驻吃喝)”[4](P408)。侗族素有“百人同条心,百村同条规”[4](P338)的说法,“规”即被整个侗族社会接受认可的款约,它规定了民间生活的各方面,生活在其中的个人须得遵守依从,如果违背并寻求另一套行为价值判断准则时,就会受到款约的制裁。而当官府的统治危害和逼迫到本民族的社会风俗和生存法则时,就会引起大的反抗,如清代乾隆年间龙胜吴金银领导的农民起义。

下面将从民俗学概论的角度来探讨款风俗对民间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和规范:

(一)物质生产方面:侗族是一个稻作农耕社会,农业的兴旺关系到族群的兴旺,每年春节,村村寨寨举行完芦笙踩堂后,就由款师上台念诵庆丰收款,希望风调雨顺满获丰收;如《风俗款·庆丰收》有一组款词念诵道:

旧年去了新年接,元月春雷轰鸣,二月春水荡漾,三月耕田耙地,四月下谷育秧[4](P656)。

一直念诵到九月收禾,提前构想丰收的盛大和喜悦。庆丰收款词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叙述,固是自然运转常律所致,也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摸索出的生产经验,它以款词的形式传诵于民众之间,不但有娱乐性,还指导和规范着下一年的物质生产。

(二)物质生活方面:民间社会是一个生活社会,民俗是这个生活社会中各样生活状态和智慧的集合,钟敬文先生编的《民俗学概论》 将物质生活民俗分为饮食、服饰、居住、建筑及器用等方面。侗族建筑是侗民族文化的奇葩,如风雨桥、鼓楼,在起新的建筑之前都要祭神、请先生看风水,如《风俗款·立寨唱词》:

为了立寨兴旺,要择风水宝地,地土肥沃钱财广。量土来称,先生去看。先立鼓楼树威,接来萨岁护寨。架好福桥定风水,立好庙宇祭祖先。……立寨最是要紧,要同人意顺神灵。有的立寨违神意,百年不遇财临门。有的竖柱犯神煞,瞎聋跛脚有多人。请的先生要正直,选准时辰吉利。每天看准子午未,全寨风水定分针[4](P750-751)。

风水习俗在民间影响很大,侗族也不例外,《立款唱词》记述了建立新的寨子之前要遵行的一系列习俗:先请风水先生看地,立起鼓楼树威,请祖母神“萨”来保护村寨,架风雨桥,立宗庙祭祖等风俗,使群体居所达到与自然、神灵、祖灵的和谐,然后才有人与生活在其中的生态环境的和谐。在这里,民俗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犹如民间生活的准尺,合乎规定就可蒙福,超越或抛弃习俗则会给整个群体带来亏损。

(三)社会组织方面:我们在前面已经大致介绍过侗族社会最基本也最具权威的社会组织——款,它是侗族人民有意识地建立以达到特定目标的全民联盟的组织。款组织分小款(一塘或一洞)、中款、大款、特大款,对内通过立款、讲款、聚款规范民众生产生活,对外有难时则起大款进行军事斗争。款组织的对内权利主要表现在约法款上,流行于广西三江区域的六面阳规六面阴规,按着侗族社会里个人违背约定习俗的轻重多少来制定处罚条例。如《约法款·六面阴规》的一层一部:

我不讲右部,来讲左部;不讲六面薄 (规),来讲六面厚(规);不讲六面阳规,来讲六面阴规。讲到一步一层,有谁的儿孙——胆大骨硬,肚横肠弯。砍鹅颈,斩龙腰;骑坟葬祖,挖坟平墓;挖生骨,开板见人,撕棺拣骨。……不管他猛如豹,不管他恶如虎,今天我们两人,红衣要他穿,短衣要他披。金银拿来赎,牛马拿来杀,抓他三父子共埋老鼠洞,抓他五父子放下旋水坑……[4](P198-199)

这里讲到一个挖人坟墓、破坏风水的风俗违背者,对他的处罚是父子连坐,没收家产,处以活埋或水淹的死刑。六面阴规处罚较重的罪行,由款首强制执行,如果被处罚的人不服处罚条例,则有全族人起而攻之,使之归顺于约法款之下,或者逐出村寨。

平日里作为款组织的基础单位的村寨、小款、中款之间彼此也多有文化上的交流和往来。如《约法款·六面威规》的二层二部:

你的门张,我的门开;你的屋无人,我的门上锁;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马尾两边扫,牛尾两边摆。不是单讲你,也连讲到我。从今以后,八五一十三,九四也一十三。我们做米共簸箕,我们做水共条笕。相识成好友,联姻成好亲[4](P308)。

这是讲到村落间要礼尚往来,彼此以诚相待,成好友好亲,表达了侗族人民愿共同营造和睦良好的生活社会的心愿。

款组织的存在,款约的社会法律性质和强制性,并不是为奴役人民,而是为了促进整个民间生活社会的良性发展,惩罚并除去违背社会风俗的人和行为,使人们在良性的生态环境里更加自由和健康的生活。款组织各级的活动,促进村落间的文化交流,对维护族群的同一,族群的自我认同感有根本的作用,从而促进了整个族群的和谐发展和持续绵延。

(四)人生仪礼:它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是作为社会个体单位的人一生中四个标志性的仪礼,是社会民俗事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侗族的婚礼仪式中,祭师要在婚宴开始之前念诵关于婚姻的款词,记述婚姻的起源和发展史,语言生动有趣,众人在旁助兴。《祭词·结婚唱词》中论到婚姻是由“古时祖公传来,父辈传来”,所以今人“现在要按祖先礼俗,依据古人条规,依姜妹之俗,顺姜良之规”[4](P903),然后详细演诵婚姻的起源、发展历史、婚礼中该遵行的习俗,使人人知俗,并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风俗里,在集体认同的价值和行为准则里,达到心灵上的归宿和愉悦。正如罗素在《权力论》上所说的:“在热烈的公共聚会上,如果一个人赞同这个集会的宗旨,他就会产生与热情和安全感相结合的得意之感。”[8](P17)罗素所说的“得意之感”也可以理解成一种在同一文化认同圈中,即同一风俗的风化之下闲适、欢乐的生活情感。

由款组织和款词构成的侗族款文化,是侗族特有的民俗现象,它款组织活动使整个民间社会学习熟悉款约民间社会借助款组织的运行,将生活世界划分得井井有条、合乎自然发展规律;款词是民间各样风俗以词的形式流传的口头传统,通过立款使它具有神圣性和不可抗性,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从而影响和规范民间生活的方方面面。款文化产生于自古以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生产生活习俗,是人们生活智慧的结晶和模式化;它在侗族社会中的运行,是侗族人民对真善美与和谐社会的维护和追求,亦是通往爱与自由的生活世界的桥梁和保障。

[1]萧放.中国传统风俗观的历史研究与当代思考 [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4,(6):32-33.

[2][唐]李善注.文选·卷三十一 [EB OL].国学宝典古籍数据库,http: www.gxbd.com .

[3]张泽忠.侗族古代部族王国的“哥德巴赫猜想”[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1):68-69.

[4]吴浩,梁杏云主编.侗族款词[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9.

[5]尚学锋,夏德靠译注.国语·晋语四 [M].北京:中华书局,2007.

[6][法]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7][元]脱脱等撰.宋史·西南溪洞诸蛮上 [M].北京:中华书局,1985.

[8][英]伯特兰·罗素著.吴友三译.权力论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注释:

①所谓“双轨制”,即封建王朝在侗族地区设立的官方组织与侗族内部设立的自治组织并存的局面.吴浩先生认为:这种“双轨制”自宋代形成。有关论述,参见吴浩.梁杏云主编.侗族款词[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7页.本文笔者以为,侗族民间社会的日常生活主要还是受“双轨制”中本民族的俗令——款文化的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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