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校笺》脞录
2013-08-15王娜卞超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王 娜 卞 超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四川南充 637009)
巴蜀书社于2001年出版了赵幼文的遗著《三国志校笺》[1](下文简称《校笺》)。赵氏以殿本《三国志》为底本,以多本参校,撰写了详明的校记,间出案语,论断精审。其中不少的校勘在殿本、卢弼《集解》本、中华书局点校本之上。杨耀坤作《<三国志校笺>评述》一文,已言其大略,可资参考。[2]笔者读《校笺》有日,发现有异于杨氏者数处,今特举《蜀志》所出,有优于诸本者,有《校笺》之失者,有存疑者,一一条分,试为缕析,孔见之言,敬祈方家批评指正。本文所列条目,按《校笺》页码先后为序,为便于复核,引文后括注页码。
一、校笺本之得
1.今以璇为皇太子,昭显祖宗之威命,使行丞相事左将军朗持节授印绶。[1]
案:中华书局本[3](如无特别说明,指59版和82版两版)与《三国志集解》钱剑夫整理本[4](下文简称钱本)同,均于“威”字下断,“命”字属下读,误。
“威命”意“威信、威权”,为古汉语常见词,不应该分开,当以《校笺》为是。此段文字又见于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五十七[5],断句正与《校笺》合。吴金华点校本[6](下文简称吴本)同《校笺》。
2.梁、郏、陆浑群盗或遥受羽印号,为之支党,羽威震华夏。[1]
案:中华书局本与钱本同,“梁”、“郏”之间无顿号,并于梁郏下标专名号,视为一处地名,误。
梁、郏实为两地名。《文献通考》卷三百二十《舆地考》[7]:“襄城郡八县:承修、梁、郏城、阳翟、汝源、汝南、鲁、犨城。”又,《续文献通考》卷二百三十四《舆地考》[8]:“汝州:领县四镇二,梁、郏城、鲁山、宝丰、黄道镇、汝南镇。”《校笺》以梁、郏为两地名,是,吴本同。
3.昔楚卿屡绌,亦乃克复,思道则福应,自然之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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