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2013-08-15闫韶希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桂 祥,闫韶希
(1.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上海200333;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上海201199)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地位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通过创新的途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以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是基于传统社会管理的科学发展,目的在于通过创新来改善社会管理的质量、提升社会管理的水平、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一是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社会环境,二是化解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社会问题,三是构建适应变化社会管理要求的制度框架[1]。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服务大局、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要坚持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2]。
二、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但由于政治因素的变幻使得检察建议的作用也随之产生不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一般被认为是诉讼监督权,检察建议作为建议权的一种,在法律监督权中并未处于核心地位,一度被视为可有可无,正是这种轻视导致了检察建议基本的文书规范、制作程序和法律效力的不健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