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学校之间:管办渐分离,民主入人心 北京市
2013-08-15北京市东城教委主任冯洪荣
未来教育家 2013年1期
北京市东城教委主任 冯洪荣
谈“现代学校制度”,不能不谈“现代企业制度”。20世纪90年代,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大背景下,所有政府、事业单位、企业主体都要重新构建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就是要把企业的自主权从原来的母体中剥离出来,去除它的附属性、依存性和从属性,赋予它风险承担能力和履行责任的义务,实现自主管理,自主经营,甚至自负盈亏,从而调用一切积极性。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否也要将学校从政府的母体中完全剥离出来呢?很显然,现代学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既有相似性又有特殊性,因而,现代学校制度不能照搬现代企业制度。如同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仍然属于国有一样,学校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在文化传承和血脉关系上,它都难以彻底摆脱政府这个“母体”,这种从属关系是永远存在、不可忽略的。在这种背景下,现代学校制度的“自主”,不是斩断,而是重建,要重新构建一种适合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的新型政校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政府和学校责权明确,各司其职。政府退出教育活动的微观领域和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由此可见,厘清政府和学校的责任是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讨论“放权”和“还权”的范围。否则,呼喊“百分百的放权”和“绝对的解除”,是没有实际可能也没有操作意义。
政府的职能应该是什么?传统政府对学校方方面面的大包大揽、事无巨细,已经饱受诟病,行政指挥应该退回到哪条线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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