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领导干部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水平①
2013-08-15张艳华孙忠林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5期
张艳华,孙忠林,郑 治
(佳木斯大学 统战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领导干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本质要求和职责所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也较为突出和尖锐。因此,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领导干部要勇于承认和正视人民内部矛盾的客观存在
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必须要承认和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这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而且也是政治责任问题。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同时,它又是人民具体利益不一致的矛盾。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处不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对立统一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人民内部矛盾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价值,是一种常态现象,并不可怕。领导干部既不能回避,也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掩盖;既不能扩大,也不能抹杀,更不能打压,但也不能忽视任其发展。只有承认矛盾,并不断解决矛盾,才能保持矛盾双方的统一,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反之,否认矛盾,掩盖矛盾,只能使矛盾不断积累而趋于尖锐,必然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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