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文化大院”功能发挥的策略建议
2013-08-15李洪涛王志强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杨 杰 李洪涛 王志强
一、“农村文化大院”的文化功能
(一)传承功能。传承功能是指农村文化大院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农村特有文化的延续功能。其传承的文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农村物态文化。即由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是农村生产实践文化的结果,是可感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二是农村制度文化。由国家、农村及其村民在村务治理和国政参与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各种社会规范或村规民约等构成;三是农村传统行为文化。以民风民俗形态出现,见之于日常起居动作之中,具有鲜明的民族、区域特色;四是村民心态文化。主要由村民通过长期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蕴育而形成的各种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是农村文化的核心。
(二)创新功能。创新功能是指农村文化大院承担的发展农村新文化的功能,这种功能是对原有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突破。具体体现为:其一,创新文化发展渠道。随着村民对文化需求的增加,农村文化大院能根据村民需求,不断拓宽文化供给渠道,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其二,创新文化产业化方式。农村文化大院是农村文化发展的核心,是农村文化产品走向市场的推动者和传播者,农村文化产业化的路子,既需要文化大院去主导,又需要文化大院去开创;其三,创新农村文化品牌。品牌是一种商标,是一种宣传,农村文化品牌的创建,需要在农村文化大院中进行打造、提炼和凝聚。
(三)提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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