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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思想略论

2013-08-15贾孟喜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民主道路

贾孟喜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145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专门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问题。深入理解胡锦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论述,对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提出与完善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里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概念,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明确阐发,这在全国党代会文献中还是第一次。但实际上他在此前的一些讲话中已经使用过这一概念,如2005年2月4日下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五点要求,其中第一点就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1〕。从讲话内容看,他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具有强大的政治生命力。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就是在政党制度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6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他这一时期一直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十七大之后,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成为几乎每次重要会议涉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问题时必然要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直接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题,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这段话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改革开放以后成功开辟和坚持的,如果没有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没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和总结提升就不可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但是,它又是在总结改革开放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开辟的,因而它又体现了改革开放前与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之间客观上存在着的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如果不是1949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明确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没有改革开放以前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进行的艰辛探索所提供的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确立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成功开辟也是无从谈起的。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注重从各个方面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能够激发起人民群众高涨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情,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面经验。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前,我们确实走了弯路,出现了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诚如邓小平所说,在相当长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3〕144,《宪法》规定的很多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仅仅是一条政治原则,而且要有一系列的实际运作规程、实际运作机制和方式,以保障实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在实践中有序运行,而这些实际运作规程、机制和方式的形成是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实际发展过程,民主是历史的,是一个需要不断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历史进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过去由于我们对这一点认识不够,在实践中,没有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的实际运作规程、机制和方式,这是我们应当汲取的反面教训。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通过改进党的领导,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健全和发展各种民主政治制度,丰富和发展民主政治形式,不断拓宽民主政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和有效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国家机关、现实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充分体现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在不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和民主模式的情况下,找到了不断扩大和发展人民民主的方式和途径,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经过长期探索找到的这条道路,我们应当有倍加珍惜之情,抱以始终坚持和不断发展的态度。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而这一认识又来源于十五大报告中“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这一论述。依法治国一方面强调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样,依法治国就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由此可见,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密切的有机的联系。十六大报告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论述,实际上正是在深入思考基础上对十五大报告中相关提法进一步进行理论提升形成的新的理论认识成果。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经过长期艰辛探索、经验积累、创造创新形成的这一弥足珍贵的新认识倍加珍惜,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们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中必须继续坚持和不断发展的新的基础性理论认识成就。十六大的认识飞跃在十七大报告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提升和发展,“三者有机统一”被明确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容,从更高的高度加以强调。十八大报告以更加肯定的判断性语气指出,我们成功开辟和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应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高度民主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这一任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而虽已确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未能很好地完善、发展,甚至未能很好地坚持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召开时间上就不规范,第三、第四届全国人大各只举行了一次会议,而且期间间隔10年(1965年1月4日至1975年1月13日)之久,这就不能很好地实现形成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验与教训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律化重要性的认识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根据全会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我们在恢复被破坏的政治制度的同时,按照制度化、法律化要求,通过改革实现对这些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成为我们在近三十多年来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胡锦涛的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二者的区别在于:作为根本层面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从国体、政体两方面很好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作为政体,它提供了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方式,又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这一根本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它、不断完善它〔4〕。作为基本层面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因为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的确立,解决了在中国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党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大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实际,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这一制度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解决了民族问题,是处理好各民族自身利益与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关系的合理制度设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着眼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专门针对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各阶层的城乡基层居民群众进行的制度设计。这一制度早已有之,十七大将其提升并确立为基本层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一,与人民代表大会这种“顶层设计”相对应,视其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体现了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认识的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在一些具体制度方面进行的,包括多次进行的机构改革,根本层面和基本层面的政治制度并未根本改变,这说明这些政治制度经过实践反复检验完全适合中国国情,今后仍需继续坚持。

(三)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邓小平强调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必须在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动力和途径,实现中国政治的有序发展。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人和事很广泛,会深刻地触及许多人的利益。明确表示反对改革的人不多,但一遇到实际问题就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这时赞成改革的人也会变成反对改革的人,从而成为改革的障碍。〔3〕368实现大多数人当家作主,是人类政治史上最深刻的变革。要能够将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人们的意志和利益,通过人民代表这一中介汇集到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大会的交流、协商、整合,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最终在对不同群体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形成反映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制度、体制、机制,是一件艰巨复杂的事情,稳中求进就成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显著特点。

〔1〕孙承斌.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胡锦涛提五点要求〔D B/O L〕.新华网,2005-02-04.

〔2〕孙承斌,邹声文.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D B/O L〕.新华网,2006-07-12.

〔3〕邓小平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任理轩.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N〕.人民日报,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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