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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马迁对伯夷和叔齐的评价❋

2013-08-15董铁柱

关键词:武王伯夷纣王

董铁柱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中国语言文化中心,北京 519085)

0 引 言

本文旨在通过对《史记》的文本分析,探讨司马迁对伯夷和叔齐的评价。伯夷和叔齐历来被中国文人视为坚守道德理念而不肯屈服于现实的善人。学术界对于司马迁《伯夷列传》的研究众多。中国学者大都认为司马迁将自己的思想寓于对伯夷叔齐行善而遇不幸的叙述之中,包括华兹生(Burtonwatson)在内的不少西方学者也持相近观点。[1]52-64换而言之,司马迁对于伯夷叔齐的所为持同情而肯定的态度。如徐复观在《两汉思想史》中说:“(司马迁)以《伯夷列传》为首,因为伯夷兄弟的让国,与传说中的薄天下而不为的隐士们的故事结合在一起,代表了超越权势以外的最高人生价值。”[2]236笔者对此并不认同。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所隐含的对伯夷叔齐的评价并非是正面的。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没有直接对伯夷叔齐进行评价,这给了我们自由思考的空间。司马迁虽然引用了孔子对伯夷叔齐的评价(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但是司马迁并没有对孔子的看法简单赞同。司马迁在叙述完伯夷兄弟事迹之后,明确提出“由此观之,怨邪非邪”的看法。笔者认为,这显然是司马迁对孔子“又何怨乎”一语的挑战。司马迁的“怨邪非邪”一问并非表明他的疑惑,而应该理解成他对这一事件的反问。可见,司马迁认为伯夷叔齐是有怨的,并非如孔子所说的“求仁得仁,又何怨乎”的君子,这当然是他对于伯夷叔齐的一种否定。

究竟司马迁是否将伯夷叔齐视为“求仁得仁”的君子?在西方汉学界已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迈克尔◦纳兰(Michael Nylan)从宗教的角度出发对《史记》进行了研读,认为《史记》列传中“包括伯夷、叔齐在内的那些选择自杀的人的传记都应该理解成一种批评”[3]。而埃特◦范福恩(Aat Vervoorn)更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通过对先秦历史的探讨,在《伯夷和叔齐:古之君子么?》(Boyi and Shuqi:Worthy Men of Old?)一文中指出:《伯夷列传》暗示了伯夷叔齐二人有可能是被迫放弃王位,因此伯夷兄弟并非“仁”人。[4]纳兰和范福恩等人在得出他们的结论时利用了不少外在的证据,因而有些论证过程还值得商榷。笔者发现《史记》中的内在证据就清楚地表明司马迁并不认为伯夷叔齐“求仁得仁”,而司马迁对伯夷叔齐二人的负面判断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司马迁撰写《伯夷列传》的苦心。通过让读者认识到他对孔子对伯夷叔齐所做评价的疑问,司马迁促使读者去思考历史本身和历史描述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向读者展示了他对于其自身叙述所具有权威和力量的自信。

1 《史记》叙述的暗示

本文先分析伯夷和叔齐在《伯夷列传》中的所言所行。司马迁对伯夷和叔齐生平的论述如下: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 ,‘盍往归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由此观之,怨邪非邪?”

这一段对伯夷叔齐兄弟的描述,至少显示出三个矛盾之处。

首先,伯夷和叔齐指责周武王“父死不丧”,但是伯夷和叔齐在他们的父亲过世的时候也只是在那里推辞王位,而没有为父守丧。因此一方面,伯夷叔齐认为孝很重要,并用孝道来指责武王;而另一方面,他们自己并没有尽孝。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在父亲死后承担管理孤竹的责任。如果说伯夷不愿为王是遵守父亲的遗愿,那么叔齐则根本没有遵守其父愿立他为王的遗愿。这种做法毫无疑问与孝道相背。因此,至少叔齐不能被称为孝子,而伯夷作为长兄不能规劝叔齐,只是选择逃走,这也说明他没有尽到长兄应有的道德责任。斯蒂芬◦杜兰特指出“孝在司马迁的思想中占据重要的地位”[5]2。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明确指出他写《史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遵守其父司马谈的遗愿。对司马迁来说,违背父愿显然是严重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基于此,笔者认为司马迁虽然没有直接批评伯夷和叔齐,但是他通过向我们展示伯夷、叔齐对武王的批评和他们自身行为之间的道德矛盾,暗示了他对于伯夷兄弟的不满态度。

其次,伯夷和叔齐最初在逃离孤竹后计划得到周文王(西伯)的照顾,这一计划与他们自称的“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显然相矛盾,因为在神农、虞、夏消失之后,他们还知道可以投奔文王。众所周知,文王为西伯时正值商纣王当权,而纣王则以暴政闻名。伯夷和叔齐说武王“以暴易暴”,说明他们也认为纣王是个暴君。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所希望投奔的文王,当时正处于暴君纣王的统治之下,照当时的社会情况来看,绝非神农、虞、夏这样的理想社会。他们一方面说神农等圣王死后无处可归,另一方面又想生活在纣王统治下的文王之地。如果他们只愿意生活在圣王的统治之下,笔者不禁要问,为何他们愿意投奔文王而同时不愿意推翻纣王统治?如果他们真的坚持自己的原则,那么在纣王的统治下,他们就应该采薇而食。为什么他们可以在纣王的暴政下选择好好生活,而在武王对纣宣战后却选择饿死在首阳山呢?司马迁让读者自己思考伯夷和叔齐所歌和所行之间的矛盾。而在笔者看来,不能坚持自己原则的伯夷叔齐,理应不被视为道德楷模。

再次,伯夷和叔齐把武王伐纣称为“以暴易暴”,而司马迁明确告诉我们武王伐纣是“平乱”。这显然意味着司马迁认为武王的所为是正义的,同时侧面表明司马迁不同意伯夷、叔齐对武王的评价。事实上,在《周本纪》中,司马迁对武王褒奖有加。正是因为司马迁认为武王推翻商朝之举不应受指责,伯夷和叔齐对武王的攻击就显然与司马迁的观点相左。这暗示伯夷和叔齐为了武王伐纣而自杀并不值得。

这些矛盾说明了司马迁对于伯夷和叔齐的真实看法,即他认为伯夷和叔齐的所作所为并非合适之举。同时,《史记》中的其他材料也反映了司马迁对于伯夷和叔齐行为合理性的怀疑。司马迁在《周本纪》中也提到了伯夷和叔齐。《周本纪》中伯夷和叔齐的行为和《伯夷列传》的记载有出入,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司马迁在《周本纪》中提到,伯夷和叔齐直接从孤竹投奔西伯,并没有提及他们逃离孤竹后再决定投奔西伯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在《周本纪》里,当伯夷和叔齐到达西伯领地后,西伯还健在,至少在6年后才过世。在这一套叙述体系中,伯夷和叔齐作了西伯(也就是周文王)6年的宾客。虽然笔者不知道在这 6年中他们做了些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接受了西伯的资助。在这 6年里,西伯伐犬戎,伐密须,败耆国。商朝的祖伊将西伯视为大患,并且警告纣王对西伯需防范。这充分说明西伯所为对商朝来说是巨大的威胁。如果伯夷和叔齐真的出于对商朝的忠诚而反对武王伐纣,那么他们应该在文王在世时就拒绝文王的资助,可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另外,在《周本纪》中,当武王践祚后,司马迁明确指出武王所作是“师文王绪业”。这不但表明武王伐纣和文王之行一脉相承而应得到赞扬,而且肯定了武王对其父事业的继承中所表现出的孝心。在后一点上,武王师修文王绪业伐纣和司马迁继承司马谈的事业修史记产生了共鸣。正因为伯夷和叔齐的绝食而死是由于武王平定纣王之乱,所以司马迁对武王的评价越高,表明他对伯夷和叔齐自杀的理由就越是怀疑。

武王九年,武王奉文王木主伐纣。《周本纪》中司马迁并没有提到伯夷和叔齐阻挠武王兴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武王伐纣成功是在武王十二年。也就是说,武王伐纣花了 3年的时间。根据《伯夷列传》记载,伯夷和叔齐是在武王平乱之后才去首阳山的。这里有一个疑问:从武王开始伐纣到伐纣结束的 3年时间里,伯夷和叔齐生活在哪里?在《伯夷列传》中,司马迁提到在武王九年武王军队起师时,伯夷和叔齐叩马而谏,然后太公命人“扶而去之”。司马迁并没有说伯夷和叔齐就直接离开了武王的管辖区域。如果笔者的推测正确的话,那么太公完全有可能只是把他们送回了宾客居住之地,而伯夷和叔齐在那里接着又生活了3年,直到武王十二年纣王下台。如果这一根据《史记》文本自身而作的推测成立,那么伯夷和叔齐责难武王的理由就显得更加不充分了。根据他们自己所声称的道德标准,他们当然应该在武王兴师伐纣后选择离开,而不是在武王成功平乱后再到首阳山。正是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司马迁再一次向我们暗示伯夷和叔齐并非道德楷模。

2 司马迁对“仁”的理解

通过考察《史记》中对于“仁”的用法,笔者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先秦两汉时期不同学派对于“仁”有着不同的理解。幸运的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于“仁”的使用相对比较统一。在《史记》中,司马迁有100多次提到“仁”,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他用“仁”来描绘帝王对臣民或是领导对下级的一种关爱。司马迁认为尧、舜具有“仁”的品格:他对于尧的描写是“其仁如天”;而对于舜的描写则是“其仁可亲”。司马迁将“仁”比喻成天,认为具有“仁”的品质之人像天一样高高在上、无所不包,比那些感受到他人之“仁”的人要高贵。同样,他对于舜之“仁”的描写也意味着具有“仁”的品格之人会让他的下级感受到和蔼可亲。在《周本纪》中,司马迁认为周文王的祖先古公因为“仁”而民多归之,而文王自己也笃“仁”。文王笃“仁”的表现是“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而“仁”的结果就是“士以此多归之”。而伯夷和叔齐之所以投奔文王,也正是因为他们“闻西伯善养老”。

《史记》中多处将“仁”和“爱人”相提。比如司马迁说汉高祖刘邦“仁而爱人”,说李广“仁”而爱护战士。在这些情况下,“仁”人所爱的都是比他们相对阶层要低的人。司马迁在《史记◦礼书》中明确说:“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因此,笔者认为仁在《史记》中主要被司马迁视为统治者或者是上级所具有的道德品格。

当我们回顾伯夷和叔齐之言行,不难发现他们和《史记》中“仁”的标准相去甚远。司马迁没有指明伯夷和叔齐治理孤竹的任何信息。事实上先秦文献中也没有关于伯夷、叔齐对孤竹人民如何关心的记载。一个“仁”人应该关爱他的子民或是下级,可是伯夷和叔齐却在他们父亲过世后逃避了关爱人民的责任。笔者不知道孤竹国人立的中子是否是一个称职的君王,但知道的是伯夷和叔齐并不关心孤竹国有什么样的君王。因此,他们的举动和尧、舜的“仁”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引孔子的话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这意味着君子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逃避他们的责任和放弃他们的原则。伯夷和叔齐在遇到父亲过世这样的困难下,就逃避了努力保护他们的子民的责任。这与“仁”实在是毫无相近之处。因此,作为统治者,他们不配被称为“仁”。

更重要的是,当伯夷和叔齐希望成为西伯宾客的时候,他们不但主动放弃了君王的位置,而且同时也失去了可以“仁而爱人”的机会。如上所说,“仁”是上级对下级的关爱。当伯夷和叔齐自己只不过是依靠西伯生活的宾客之时,他们怎么可能有机会去以“仁”爱下级呢?因此作为普通的人来说,伯夷和叔齐也不可能以“仁”来使得众人来归了。

《伯夷列传》中还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伯夷和叔齐并不符合司马迁自己的道德标准。司马迁强调“士为知己者死”。在《伯夷列传》中,姜太公在伯夷和叔齐叩马阻挠武王出兵时,说他们是“义人”。伯夷和叔齐是文王的宾客,这至少说明文王也了解他们的为人准则,纣王却根本就不认识伯夷和叔齐。根据司马迁的道德原则,伯夷和叔齐应该为了解他们的文王或太公拼命,而不是为了自己并不认识的纣王而死。因此他们的自杀显然违反了司马迁的道德标准。

此外,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中都反复强调人不应当默默无名地死去。司马迁自己在腐刑后坚持实现父亲遗愿,完成《史记》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也是迈克尔◦纳兰认为司马迁对那些在《史记》中选择自杀的人持负面评价的最有力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仅仅提到伯夷和叔齐让王位之事。那么,伯夷和叔齐的让位和选择饿死这两件事需要分开来看。如果说让位还表明他们轻视权势,多少值得肯定;那么因武王伐纣而自杀在司马迁看来则并无值得褒奖之处。

3 史家、历史人物与历史评价

如上所述,司马迁的种种暗示表明他并不认为伯夷和叔齐是“求仁得仁”的道德楷模。那么,为什么司马迁要在《伯夷列传》中引用孔子的话,难道他自己并不赞同孔子的观点?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看到《伯夷列传》中充满了矛盾,而司马迁自己的观点和孔子观点之间的矛盾不过是其中之一。从《伯夷列传》的一开始,司马迁就向我们展现了学者和说者对于历史理解的不同。学者认为可以六艺为凭据并宣扬禅让,而说者则讨论那些拒绝圣王禅让而不被六艺记载的隐士。司马迁并没有表明自己的立场。他只是委婉地告诉我们,他自己也曾经在箕山上见过许由的墓,可是在史书上却不见记载。他问我们,也问自己:为什么许由的事迹不见记载呢?这在笔者看来是他对以前的史书叙述方法的一种怀疑。但是司马迁并不愿意直接批评,而是给我们留下了第一个疑问:为何孔子赞扬的古之圣贤仁人包括吴太伯和伯夷,却在六艺中不提到许由和务光呢?

一开始我们可能会以为司马迁自己也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是,正如李惠仪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充满了自信。[6]他们认为司马迁非常清楚问题的答案:他希望通过引起读者的疑问来告诉读者经典中存在的矛盾。在笔者看来,司马迁再次提出了一个历史叙述中重要的因素——如何选择叙述的对象。六经所提供的叙述准则也许并不是完备的,而六经选择记载一个人的姓名事迹有着其作者的主观性,而对历史人物来说,被记载则具有相当的偶然性。不同风格的历史叙述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而他们所记载的人物也可能全然不同。在《史记》列传的第一篇开篇,司马迁就指出了学者和说者的不同,告诉我们写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根据史家自己的原则挑选自己所想记载的人物。他暗示别人也许会不同意他的选择,但是他有权力做出和经典不同的自己的选择。

如前所述,司马迁给我们的第二个矛盾就是孔子对伯夷、叔齐的评价和他自己看法的相左。笔者认为司马迁通过展示这一矛盾,告诉我们历史叙述中第二个重要因素: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不同的史家也许会纪录同样的人,但是却难以避免有不同的评价和描述。虽然将孔子作为他的榜样,但是司马迁还是不能完全同意孔子的意见。正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所说的那样,他希望建立“一家之言”。通过叙述一个和孔子的观点相左的伯夷和叔齐的生平,司马迁告诉我们即使孔子的评价都是不可以完全依赖的。由此,司马迁间接地宣布了自己在选择和评价历史人物的权威性。

司马迁接下来的叙述更加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司马迁引用了三段来自《论语》的话:“道不同,不相为谋”、“富贵如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和“岁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司马迁为何引用这三段话?他没有给出答案。因为这三段话与人的不同性格、不同选择相关,笔者认为可以将其理解为司马迁对“异”的强调。“异”不仅是对历史人物而言,同时也是对史家而言的。历史人物会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根据不同的性格做出不同的选择;而史家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不同的历史描述。通过写史,不同的史家可以记载不同的历史,与此同时,史家和他们所写的历史也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最后,司马迁向大家展现了自己写史的雄心:“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这与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所说的“以一家之言扬名后世”是一致的。正是为了扬名后世,司马迁才完成了《史记》。更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的著作可以让他所记载的历史人物被后人所记住。他认为伯夷和叔齐是因为孔子才名声更大,而他自己所写的历史,也同样能像孔子的《春秋》一样让后人记住这样的人物。因此,他说:“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於後世哉!”笔者认为此处的青云之士,其实正是司马迁指他自己。正是依靠他的《史记》,后人才得以认识《货殖列传》、《游侠列传》中原本可能被其他史家忽视的历史人物,而那些历史人物的名声才得以传到后世。

4 结 论

综上所述,司马迁对伯夷和叔齐的评价并不是正面的,但是他又不愿直接否定孔子的评价。这造成了《伯夷列传》的结构显得有些不够完整。但是,如杜兰特所言,《伯夷列传》不是为了“叙述失败者,也无须因其历史叙述的简明而带来的不完整性进行道歉”[5]24。司马迁利用伯夷和叔齐的故事阐明了他自己对写史的看法。正因为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对某一历史人物有同样的看法,所以司马迁理所当然地可以宣称自己的写史方法和评判标准的合理性。学者们一直津津乐道司马迁将项羽列入“本纪”,将陈涉列入“世家”的独特标准。而在笔者看来,《伯夷列传》则是他对自己采用独特标准的一个注释。司马迁将《伯夷列传》放在列传之首,就是为了通过暗示种种矛盾让读者了解写史和读史的多样性。他虽然没有将伯夷和叔齐视为“仁人”,但是他没有直接给出判断,而是让读者在他的文字和孔子的评价中自己寻找答案。这也是为什么不同的学者对《伯夷列传》有不同解读的一个原因。

[1]Burton Watson,Ssu-ma Ch’ien.Grand Historian of China[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

[2]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 3卷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Michael Nylan.Sima Qian: A true historian[J].Early China,1998-1999(23-24):203-246.

[4]Aat Vervoorn.Boyi and shuqi:worthy men of old[J].Paperson Far Eastern History,1983(28):1-22.

[5]Stephen W Durrant.The Cloudy Mirror: Tension and Conflict in the Writingsof Sima Qian[M].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5.

[6]Li Waiyee.Authority in the Shih Chi[J].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1994,54(2):34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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