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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着力方向

2013-08-15郜志刚

党史文苑 2013年4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公平公共服务

冷 波 郜志刚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江西 南昌 33000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00)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p14。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共产党成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亮点之一。

一、在经济基础方面,突出科学发展主题

社会公平正义,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所固有的、必然的、基本的、不可分离的特性,是最能够决定其区别于其它性质的社会所独有的属性。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实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共产党对公平正义的理解,逐步超越了原来意义上的表象理解,开始从对社会主义外在特征的过多关注,转变到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即对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裕的关注上。通过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已跃升到现在的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的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国家面貌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但是,必须明确的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改变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事实。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变,这直接决定了发展仍然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和 “总钥匙”。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新世纪新阶段,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一方面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失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成为人们的强烈要求。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鲜明地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其精神实质在于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p975。在“四个更加”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是核心,后三个“更加”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对“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的落实。其中,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是“以人为本”最为直接的外在体现。通过这“四个更加”,就是改变过去以物为本、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目的就是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2]p582通过这“四个更加”,就把实践操作层面的要求和具体目的的指向结合起来,实现了具体内容和外在表现形式的有机统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大继续对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作了高度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

“面向未来,中国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3]要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将之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来努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在政治保障方面,注重有序扩大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将人民民主提升到关系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这是因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4]p168。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现了内容广泛的民主。但是,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们还面临着进一步扩大民主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从市场经济运行的客体环境来看,迫切需要推进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为和公共权力的运行;从公民的权利意识与民主要求普遍增强的主体条件来看,人们对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也越来越多,这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民主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满足像马克思所说的“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这样的要求。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于人民的期待进行了积极回应:“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温家宝同志在2013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作了回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扩大民主,必须坚持有序改革。扩大人民民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其中的核心要求是 “有序”。在2011年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上,温家宝强调指出:“有序的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这是“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如大家较为关注的选举权问题,“要扩大民主形式,要巩固村民自治。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也能够管好一个乡,甚至管好一个县。现在有的地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由村级选举向乡一级选举的试点。……在扩大民主这个问题上可以先从党内做起,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5]。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1]p17“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1]p24通过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可以使真正反映和体现人民利益以及要求的意见,自下而上地“影响”政府决策,人民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三、在收入分配方面,致力合理调整

收入分配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呼声最强烈、全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虽然在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基本建立,但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中国共产党人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2]p483。人们之间的收入存在一定程度差异,无疑可以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差异过大,不仅会远远超出人们的心理承受极限,而且势必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国务院在2013年批转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为此,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对于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整,从横向看,要使人们收入分配保持在一定的 “合理”范围内;从纵向看,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中不断实现 “富民”目标。只有将这两个维度结合起来,才能很好地理解收入分配合理调整的思想。

首先,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劳动和创造先富起来,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其次,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防止两极分化。针对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党由十六大报告 “理顺分配关系”,到十七大报告时的“逐步扭转”,转变到“十二五”规划中下大力气“努力扭转”,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p13,再到国务院于 2013 年 2 月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目的就是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不仅要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此,李克强同志曾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文中,强调必须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认为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对于共同富裕这个大方向、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关于收入分配的调整,要“把调整预期利益与调整既得利益、调节增量与调节存量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要看到,城乡之间‘二元结构’形成的差距是我国发展中最大的差距,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形成的差距则是最突出的差距。农民工融入城市还面临诸多难题,城市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生活仍较困难,有不少群众还住在棚户区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影响社会公正的‘二元结构’”,以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共同富裕方向稳定前进。再次,兼顾效率与公平,制定的政策既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又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我们要认真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也就是逐步提高两个‘比重’,一个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第二个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这两个比重都是更多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6]另外,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最后,要在努力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并逐步形成中等收入占多数的 “橄榄型”分配格局,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在公平起点方面,力求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在社会公平各环节中,具有“始基性”地位。说其“始”,在于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的重要途径。温家宝2010年6月1日在东京接受专访时也曾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先是教育,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公平就是为人人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国将继续把这件事情做好。”“只有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才能体现这个社会应有的价值,才能让人民得到幸福和尊严。”说其“基”,在于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在整个社会全局中占有“基础性”的战略地位,没有这一基础支撑,整个社会的公平架构就会散架。

促进教育公平,重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群众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满足群众对发展教育的期望,就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要使人民满意教育,不仅在于为其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而且要使其在受教育的机会、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教育制度规则的公平等方面都要逐步提高。为此,我们党以促进公平为重点,逐步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要向薄弱地区倾斜,着力推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和重点扶持困难群众。2011年8月28日,温家宝在农村教师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此指出:“要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继续抓住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推进城乡义务均衡发展。”“农村教育的质量不仅直接决定着我国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也是实现全民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地作出了制度安排,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就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体系,确保公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无论在什么教育阶段,都不能因其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促进教育公平,就要着力抓住机会公平和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总之,促进教育公平,要以发展促公平,以改革促公平,以政策支持公平,来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

五、在公共服务方面,推进均等目标

基本公共服务是人的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人类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则取决于社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能够为维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基本社会正义、提升人们的凝聚力,保护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主要包括基础性的公共服务、经济性的公共服务、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和安全性的公共服务。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这种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的基本特征。公益性,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基本上是免费服务,或是低于成本、收费很少的服务。如果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一旦受到损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权益就得不到保障,社会就会失去起码的公平和正义。

面对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同公共服务缺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公平的现状,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重要思路,有三点比较突出。首先,从“体系”的视角来思考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表明不是局限于某一范围内单一或个别的指标,而是多种指标的集纳和考量。在“公共服务体系”的四项基本要求中,“公平公正”是总要求,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分别从范围上要求要涵盖全体人民,从程度而言要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从长远来看要建构可以持续的而非短视或应景亦或不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对于这个服务体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较为全面系统地对范围、项目、标准等勾勒了具体制度性安排。其次,公共服务重在“基本”。保基本,要在动态中把握,“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随着经济发展、财力增强而逐步提高。既不能滞后也不能超前。滞后了,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会产生不满情绪,积累社会矛盾;超前了,财政压力过大或无力支撑,反而不可持续”[2]p494。 这决定了只能基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最后,“均等”目标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从内涵上看,全体人民都能够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均等”不因城乡、个体或区域的差异而有所差异,“就是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富人穷人,不分城市农村,不分东中西部”,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从层次上看,“均等”较“普惠”而言,显然是质的提升,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虽然不是一步到位地搞绝对平均主义,但应大体均等或者说相对均等。

六、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注重健全完善

社会公正的实现,特别要注重社会的“补差”功能,即对囿于各种自然的、历史的、偶然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禀赋或条件基础较差的社会成员,“以有余补不足”,通过横向平衡(同代转移)和纵向平衡(代际转移)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给予特殊照顾来“抹平”起点上不平等造成的不公,让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自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到2020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之后,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确立。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在“十二五”期间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健全”,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2]p966-967。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p36“全覆盖”,就是要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并迅速普及城乡,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社保制度建设的优先目标;“保基本”,就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保障水平;“多层次”,就是既要发展基本社会保障,也要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补充保障,构建多层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可持续”,就是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持社会保障事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完善制度体系,唯有把重点放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方面,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总体上得到解决;使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并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使多层次的体系比较健全,资金基础更加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使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7]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李克强.顺应世界发展大势,深化中俄战略合作——在莫斯科大学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2—4—30.

[4]列宁全集(第 28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5]温家宝在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答问[N].人民日报,2011—9—15.

[6]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我们政府的良心——温家宝在第四届夏季达沃斯年会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答问[N].新华每日电讯,2010—9—14.

[7]尹蔚民.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J].求是,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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