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平视角的买方垄断市场信任机制实证研究——以发电市场为例
2013-08-01刘思强杨伟文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3年5期
刘思强,杨伟文,叶 泽
(1.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2.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一、引 言
信任是双方保持合作关系的一种预期,信任可以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节省交易成本[1],其不仅影响交易行为,而且是维持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2]。目前,学者们从多学科视角对信任及信任机制开展了较多研究,有两条主要路径,一是研究信任的作用。学者们对于信任机制的实证研究大多是基于竞争市场中B2C、C2C情景下开展,而对于B2B,主要研究的是渠道成员、联盟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3],对于垄断市场中B2B的信任机制的研究还比较少。事实上,买方垄断市场与其它市场不同的是其存在隐性和显性的买卖关系,显性的是处于垄断的买方需要向竞争的卖方购买产品或服务,隐性的是处于竞争的卖方需要向垄断企业获取或购买“允许经营权”(如发电权)。本文将以纵向一体化分离改革后的发电市场为例,通过实证研究,探讨买方“权力”影响下的买方垄断市场信任的影响因素,以及买方公平行为对卖方信任的互动行为关系,为买方垄断市场中的企业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和监管机构建立市场制度信任机制提供借鉴。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感知公平。公平是由来已久的经营道德准则和交易行为准则,因其对组织行为和市场行为的重要影响而成为几十年来研究不衰的热点。
在现有的文献中,一般认为公平与否的感觉来自当事人的主观判断,公平是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它不仅表现为资源和权利分配的合情合理,同时也表现为社会成员相处关系的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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