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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乙仕楚年代及历史意义

2013-07-09宋健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3期

宋健

摘要:江乙出使楚国的一系列记载,见存于《战国策·楚策一》的数章中,事迹多以对楚令尹昭奚恤的诋毁为主。江乙中伤昭奚恤,并非出于个人恩怨,实由魏国主使。目的在于离间楚国君臣关系,造成楚国政局混乱,以便缓解楚对魏国的军事压力,使魏国可以专注于对齐国的防御。虽然,江乙的反间计未能得逞,但也在楚、魏之间带来短暂的和平。纵观战国中后期的历史,可以发现江乙使楚实开纵横家兼相数国的先例。在江乙之后,诸侯国遣心腹至与国就职,操纵同盟参与本国的对外政策,这在诸侯国间渐成风气。

关键词:江乙;昭奚恤;仕楚;离间;兼相

中图分类号:K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3?0199?03

一、江乙使楚仕楚的年代

江乙又作江尹,始见于《战国策·楚策一》,其事迹以诽谤楚国令尹昭奚恤为主。江乙在《楚策一·江乙恶昭奚恤章》中说:“邯郸之难,楚进兵大梁,取矣。昭奚恤取魏之宝器,以居魏知之,故昭奚恤常恶臣之见王。”据《史记·魏世家》、《田敬仲完世家》、《楚策一·邯郸之难章》等文记载,江乙所谓“邯郸之难”指魏惠王十八年(前353年)魏伐邯郸之战。又据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引《竹书纪年》:“(魏惠王)十八年,惠成王以韩师败诸侯师于襄陵。齐侯使楚景舍来求成。”①那么,《楚策一·江乙为魏使于楚章》中江乙使楚的记载,应与魏楚媾和有关,或可视作魏国同意楚国求成的回访,具体时间当在魏惠王十八年或次年。

此外,宋鲍彪《战国策注》卷五曰:“(江)乙,魏人,时居魏,后乃仕楚。故其语昭奚恤曰臣居魏知之。”关于江乙是否为魏人,元代吴师道有异议:“据居魏语以为魏人,未知果不?”江乙的国别无据可证,但鲍彪所谓“后乃仕楚”则为实情,其证有二:一是《江乙恶昭奚恤章》中,江乙曰“故昭奚恤常恶臣之见王”。若江乙此时尚为魏使,昭奚恤完全没理由多次阻拦外国使者觐见楚王;二是《楚策一·荆宣王问群臣章》中,楚宣王问于群臣,惟江乙有所对,说明此时江乙已为楚臣。结合《楚策一》数章文字可知,江乙使楚和仕楚在时间上紧密相承,应在魏惠王十八年或次年。

《江乙为魏使于楚章》中,江乙初见楚王便抨击:“州侯相楚,贵甚矣而主断,左右皆曰‘无有,如出一口。”文中的“州侯”在先秦典籍中略有记载,如《战国策·楚策四·庄辛谓顷襄王曰章》:“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专淫逸侈靡,不顾国政,郢都必危矣。”又如,《荀子·臣道》“齐之苏秦,楚之州侯,秦之张仪,可谓态臣者也”;再如,《韩非子·内储说下》“与州侯之一言”,“州侯相荆,贵而主断,荆王疑之,因问左右,左右对曰:‘无有。如出一口也”。上述典籍所载“州侯”实为两人,一在楚宣王时,一在楚顷襄王时。楚宣王时期的“州侯”即为昭奚恤,其证如下:一是秦简《大事记》载昭奚恤相楚于周显王十五年(前354年),《资治通鉴》卷二则系之于周显王十六年,至江乙使楚时,昭奚恤已相楚,而《楚策一》中江乙攻击的对象只有昭奚恤一人,那么江乙初见楚王时所说的“州侯”必为昭奚恤。二是《战国策·楚策一·荆宣王问群臣章》:“荆宣王问群臣曰:‘吾闻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诚何如?群臣莫对。”其中的“群臣莫对”与《楚策一·江乙为魏使于楚章》及《韩非子·内储说下》中“左右俱曰无有,如出一口”的记载②,完全吻合。至于庄辛所说的“州侯”,“专淫逸侈靡,不顾国政”,正与荀子所谓“态臣”相符,即“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难,百姓不亲, 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说,善取宠乎上,是态臣者也”。那么,被荀子视为态臣的“州侯”与庄辛所云必同为一人。③荀子所言“州侯”不可能为昭奚恤,因为后者“贵甚矣而主断”,近乎荀子所谓的篡臣,“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是篡臣者也”(《荀子·臣道》)。另外,《战国策》又明言庄辛与楚顷襄王谈及“州侯”,上至楚宣王相隔威、怀两代,其间相距至少四五十年。至楚顷襄王时,昭奚恤必不在人世,不可能再为“州 侯”。④

昭奚恤被封为州侯,又高居令尹之职,在楚国可谓权倾一时。就常理而言,江乙出仕楚国,即便不逢迎权贵,也没必要得罪巨室。然而,据《楚策一》“荆宣王问群臣”、“邯郸之难”、“江尹欲恶昭奚恤于楚王”、“魏氏恶昭奚恤于楚王”、“江乙恶昭奚恤”、“江乙欲恶昭奚恤于楚”、“江乙为魏使于楚”等章记载,江乙对昭奚恤的诋毁,可谓不遗余力。刘向《列女传》卷六有“楚江乙母”条,记载楚大夫江乙因王宫失窃而遭令尹罢官。唐余知古《渚宫旧事》卷三亦载此事,并以楚令尹为昭奚恤。清陈厚耀《春秋战国异辞》卷二十八则认定:“江乙宣王时人,即恶昭奚恤者。”如果江乙因私怨报复昭奚恤,似乎可以理解。然而,《列女传》却明言江乙“(楚)恭王之时”。对此,清马骕《绎史》卷一百七曰:“楚恭王乃宣王之远祖也,此非别有江乙,则记载之误。”⑤若《列女传》将宣王误作恭王,江乙因私仇诟谤昭奚恤,完全可以理解。但《韩非 子·内储说上》:“江乙为魏王使荆,谓荆王曰:‘臣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曰:君子不蔽人之美,不言人之恶。诚有之乎?”江乙询问楚国风俗完全是外人的口吻,若为郢大夫,则不必如此。可知,楚恭王时江乙或另有其人,或出于《列女传》虚构。那么,江乙诋毁昭奚恤亦当另有原因,这就必须从魏国的时局说起。

二、江乙仕楚开纵横家兼相之先河

三家分晋之初,魏、赵、韩三国尚能齐心协力,但随着各自实力的上升,开始自图发展,甚至相互征伐。尤其在魏武侯卒后,赵、韩干涉魏国内部的权力交接,导致三晋彻底分裂。此后,三晋之间纷争不断。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自魏惠王即位以来,三晋之间战争频率陡增。魏国国都原在安邑,很容易受到秦、赵、韩三国的包围,不得不迁都于大梁。魏在迁都之后,固然可以暂离秦、赵、韩的围攻,却离齐、楚更近,直接导致魏成为真正的四战之国。迫于形势,魏拉拢与国的活动空前活跃起来。如在迁都大梁的同年,魏惠王在巫沙与韩昭侯会面(《水经注·济水》引《竹书纪年》);惠王十三年,在葛孽与赵成侯相会(《史记·赵世家》);次年,又在鄗相会(《史记·魏世家》);同年,魏惠王与韩昭侯在巫沙结盟(《水经注·济水》引《竹书纪年》);惠王十五年,鲁、卫、宋、郑朝魏(《史记·六国年表》);次年,魏惠王入齐会见齐威王。

然而,即使如此,魏国的外部环境仍潜藏着巨大危机,这在邯郸之战中体现尤为明显。首先,秦国趁魏攻邯郸之机,一度夺取魏国的少梁、安邑和固阳(《史记·六国年表》);楚则取雎、濊之间(《楚策一·邯郸之难章》);齐国先在襄陵为魏、韩所败,但同年也取得桂陵之战的胜利。此时,魏国的形势大致如此:秦在连续夺取魏地之后,忙于兴建咸阳以巩固东方,故与魏和解;⑥赵国都城虽被魏攻取,但魏惠王“二十年,归赵邯郸,与盟漳水上”(《魏世家》),魏、赵两国矛盾暂时缓解;楚国趁火打劫,夺取魏国雎、濊之间的土地。至于齐国,与魏国实力相当并为强国,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所述“魏惠王、齐威王尤强”,实为魏国的心腹大患。历史也证明,在桂陵、马陵之战连续败于齐国之后,魏国开始转向衰落。那么,在邯郸之役后,魏与齐争霸,两国矛盾难以调和;魏国已与秦、赵和解,暂时无忧;此时如何防备楚国再次乘隙而入,就成为魏国的当务之急。

《楚策一·魏氏恶昭奚恤于楚王章》:“魏氏恶昭奚恤于楚王,楚王告昭子。昭子曰:‘臣朝夕以事听命,而魏入吾君臣之间,臣大惧。臣非畏魏也!夫泄吾君臣之交,而天下信之,是其为人也近苦矣。夫苟不难为之外,岂忘为之内乎?臣之得罪无日矣。王曰:‘寡人知之,大夫何患。”上文明言恶昭奚恤者为“魏氏”,而非“江氏”。可知江乙之所以诋毁昭奚恤,实乃魏国主导,非江氏个人行为。目的在于离间楚国君臣关系,从而造成楚国内部的混乱,以减轻楚对魏的威胁。江乙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屡次出言中伤之外,还积极寻找同盟以壮大声势。《楚策一·江尹欲恶昭奚恤于楚王章》:“江尹欲恶昭奚恤于楚王,而力不能,故为梁山阳君请封于楚。楚王曰:‘诺。昭奚恤曰:‘山阳君无功于楚国,不当封。江尹因得山阳君与之共恶昭奚恤。”江乙以魏山阳君为外援尚嫌不足,故又说安陵君,欲以之为内援,事见《楚策一·江乙说于安陵君章》。⑦

虽然,江乙挖空心思实施反间计,但已为楚国君臣识破,并取得互信,如楚宣王对昭奚恤所云“寡人知之,大夫何患”(《魏氏恶昭奚恤于楚王章》)。魏国的反间策略固然未能奏效,但终楚宣王之世,楚、魏两国再无交战记录。就此而言,江乙亦可谓不辱使命。至于其最终结局,则鲜为人知。然而,江乙仕楚的行为却开创了战国中后期纵横家转仕多国的先河。前321年,张仪兼相秦、魏,旨在破坏合纵,推动秦国连横的策略,所谓“欲令魏先事秦而诸侯效之”(《史记·张仪列传》)。前319年,公孙衍取代张仪任魏相,其背后即有山东诸侯的支持。前318年,秦为了拉拢赵国,任赵臣乐池为相。前316年,公孙衍任韩相,田文任魏相,在齐相田婴的支持下,合纵之势再度拉开帷幕。前294年,燕派苏秦仕齐,明为助齐攻宋,实则借此削弱齐国力量,为燕伐齐做准备。同时期,乐毅兼相燕、赵,为伐齐做准备。诸侯国各遣派心腹转仕他国,便于在与国推行本国的对外策略,以实现外交和军事上的图谋。

注释:

① 《史记·六国年表》载“诸侯围我襄陵”于魏惠王十七年,较《竹书纪年》晚一年,当从《竹书纪年》。

② 《韩非子·内储说下》中有两处文字言及“州侯”,皆为同一人,详见张觉《韩非子校疏析论》。

③ 杨倞《荀子注》指出荀子所言“州侯”为“楚襄王佞臣”,实一语中的。然而,此后又误将之与《韩非子·内储说下》所说的“州侯”混为一谈。

④ 《左传·桓公十一年》:“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杜预《注》曰:“州国在南郡华容县东南。”《汉书·地理志上》载南郡有州陵,《水经注》卷三十五:“又东北径石子冈,冈上有故城,即州陵县之故城也。庄辛所言左州侯国矣。”《晋书·地理志下》载南郡下辖州陵,昔为“楚嬖人州侯所邑”。盖州国近于郢,其地后为楚所并,封之与近臣,颇类于齐以薛封田婴。楚宣王时之州侯为昭奚恤,顷襄王时之州侯或为昭奚恤后人,或在后世转封他人。至楚考烈王元年,“纳州于秦以平”

(《史记·楚世家》)。州地亦陷于秦,当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白起拔郢之时。至二十三年,“襄王乃收东地兵,得十余万,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距秦。”(《史记·楚世家》)楚军的反扑对秦造成一定压力,且楚考烈王元年,即秦昭王四十五年(前262年),秦国正竭尽全力进攻韩国,两年后又发生了决定秦、赵两国命运的长平之战,所以无暇南征的秦国归还州地与楚,以求暂时停战。

⑤ 李锴《尚史》卷六十认为:“江乙宣王时人,恭王,宣王远祖,说亦误。”

⑥ 《史记·秦本纪》载:“(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同年,《魏世家》载:“(魏惠王)二十一年,与秦会彤。”

⑦ 关于江乙说安陵君的年代,缪文远《战国策考辨》(页135):“此章当在显十七年江乙仕楚之后,其确年不可考。”游说安陵君当在江乙仕楚后不久,目的同样在于壮大同盟以离间楚国君臣。在《江乙说于安陵君章》中,江乙称安陵君“无咫尺之地,骨肉之亲,处尊位,受厚禄”,而安陵君自谦“王过举而已”,说明安陵君实为楚宣王宠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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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