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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野确《松阴快谈》中的中国散文观

2013-07-09刘欢萍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3期

刘欢萍

摘要:长野确《松阴快谈》是日本江户时代诗话,其论评诗文颇有独到之见。其中卷二论文章之学,对中国古代散文历史演变、散文本体、创作及鉴赏批评等方面,均有深入而具独创性的见解。发掘其中国文评观,可为当今中国古代散文研究提供一些新视角,同时也可考见中国散文及文论对域外文章学的影响、受容情况。

关键词:长野确;《松阴快谈》;日本中国文章学;文法论;文气论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3?0186?06

中国古代散文成就突出,虽然不及古代诗歌对东亚国家的影响深远,但它对日、韩诸国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日本的中国文章学研究是其汉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尤其是自江户时代(1603?1867)以来,成果颇著,而且大多采用“文话”的形式。复旦大学王水照教授曾辑有《日本中国文章学论著选》,收录有日本文话《拙堂文话》、《渔村文话》等;2007年,王水照教授主编的《历代文话》(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附录有“知见日本文话目录提要”一编,收录30种日本文章学论著提要。虽然此种统计尚待进一步充实,如其中散见于日邦文人别集、笔记等中的文论未予辑录,然而大体可知,日本关于中国文章学研究的文话、文论相对于诗话、诗论著作的极度繁盛来说毕竟稍逊一筹。但有一点历来为研究者所忽视,即在大量存在的域外诗话中往往掺入不少文论,它们从域外角度对中国文章学进行的探讨,常能发人所未发,颇具研究与借鉴价值。

日本江户时代诗话《松阴快谈》即是这样一部有价值的著作,撰者长野确(1783?1837),字孟确,号丰山,伊豫人。修业古文,著有《武乘》、《诗约》、《文约》等。是书撰于文政三年(1820),今有《日本诗话丛书》第四册本,韩人赵钟业《日本诗话丛编》第八册本①。书前有长野确《自序》,述成书经由。后有吴江沈楙德跋语,评曰:“其中评论古今及诗文书画之属,援引博洽,时具特识,以儗物、服诸君,雅称后劲。”全书共四卷,其中卷二集中论文,议论虽属条目论列式,但自具一定的原则性与系统性,反映了长野确对中国古代散文发展史、散文本体、创作及鉴赏批评等的见解。当然不乏对中国古代文论的借鉴,但更多的是结合本邦创作而产生的独到体认。发掘其中国文评观,可为当今中国散文研究提供一些新视角,同时也可考见中国散文及文论对域外文章学的影响、受容情况。

一、关于中国古代散文的演变及其经典

《松阴快谈》对中国历代散文的批评及散文经典的评价,有着较为精辟的论述。从总体上说,长野确主张论文应不拘世代。他引述明代都元敬《铁网珊瑚》之语:“今人收画多贵古而贱今,且如山水花鸟,宋之数人超越往昔。但取其神妙,勿论其世代可也。”长氏进一步推论说:“余谓,书画诗文,皆不拘世代可。”他批评世儒论诗文以世代为高下,是“耳食”之言,并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诗文之佳恶,在人而不在世,在诗文而不在人。”由不拘泥于以世论文,长野确进一步延伸出“前人不必胜后人”说。他说:“前人不必胜后人,如《列子》之不及《庄子》,左氏之不及司马,范晔之不及陈寿,《晋书》之不及《五代史》诸皆是也。岂得拘世代哉。”[1](264)

厚古薄今向来是中国诗文评论中惯见论调②,“一代不如一代”的文运论屡现于论者笔下。可贵的是, 长野确没有盲目蹈袭成说,认真地对中国文章之历史演变作出思考,所以能发人所未发。例如长野确曾再三突出的“左氏不及司马”说,就与中国传统见解差异甚巨,他说:“左氏之不及司马,犹《列子》之不及《庄子》也。”并引述朱熹与胡应麟的两段议论,认为“皆所谓眼透纸背者”:“朱子曰,《孟子》《庄子》,文气俱好,《列子》便有迂僻处,《庄子》全写《列子》,又变得奇峻。胡元瑞《笔丛》曰:大抵《列》之文法、《庄》之文奇,列犹丘明,庄犹司马。列规矩,驯而易入;庄崖岸,峻而难攀。”[1](264)至于缘何不及,长氏也有详细分析:

余常持左氏不及司马之说,其略曰:人皆知班之不及马,而不知左氏亦不及司马也。子长之文犹文人高士为水墨山水,略有笔墨,而妙处在笔墨之外;左氏犹画匠之著色山水,固守规矩,而不敢胡乱下一笔也。然求其神采秀发,气韵流动,不可多得也。左氏一部自首至尾,唯是一法,少变化。至《史记》,则纵横变幻,使人把捉不得,所谓神明于法者。[1](263?264)

可见,长氏以“法”为准权衡二者优劣,一“唯是一法”,一“神明于法”,左氏之文短于固守规矩、拙于变化;司马之文长在变幻纵横、意在言外,因而优劣自异。在中国传统的文评中,论者多以二著各具千秋,称《左传》则以“春秋笔法”,许《史记》则谓包孕丰富。常将司马与班氏作比较,将其与左氏比较实为罕见,且无论长野确的评论是否正确,至少足备一说。

当然,这并非表明长野确忽略了秦汉古文的整体成就,实际上,他在讨论古文时,经常从中推举一些经典著作作为初学者之门径。如《孟》、《庄》、《左》、《国》,长氏就屡作颂扬,称为“古文之美者”。他还特别提到一些不太为人注意的古文著作:“叙事之奇古者,莫如《檀弓》、《穆天子传》焉,汉武、飞燕内外传,亦野史之古者,文家不容不读。”[1](270)

然而,相对于秦汉古文,长野确更为欣赏的仍是唐宋古文,尤以八家为最。他认为韩、柳、欧、苏等八家文,“已为千载之宗师”,后世学文者,“不得不依其法”。长氏对八家的称颂不吝赞词,认为他们的部分篇章完全可与司马之文相匹肩,而毫无惭色。他例举柳子厚《段太尉逸事》,谓“咄咄如生,与马迁相上下”,又说欧阳修《五代史伶官传》“与马迁相上下,范晔、陈寿皆不能及也”。

八家之中,长氏极崇韩、柳、欧、苏四公,他以“法度”为线索认真准确地分析了他们各自古文的特点:

光明正大,法度森严,而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如韩文公焉;纵心姿腕,篇法政严,序次详备,丽句层出,愈多而愈不乱,莫如柳柳州焉;婉曲周折,法度闲暇,词意醇厚,气调员美,莫如欧阳公焉;纵横排奡,才锋俊伟,奇奇怪怪,不与法期而与之合,莫如苏文忠焉。[1](258)

韩愈之文以法度谨严又浑浩流转为特征,苏洵《上欧阳内翰第一书》说:“韩子之文,如长江大河,浑浩流转,鱼鼋蛟龙,万怪惶惑,而抑遏掩蔽,不使自露;而人望见其渊然之光,苍然之色,亦自畏避不敢迫 视。”[2](122)柳宗元之文则篇法严谨,又不露痕迹,名章警句,迭出不穷。欧阳修之文,纡余委曲,说尽事理,苏洵赞云:“纡余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达疏畅,无所间断;气尽语极,急言竭论,而容与闲易,无艰难劳苦之态。”[2](122)东坡为文,则“工于命意,必超然独立于众人之上”[3](333)。长野确的评析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把握“韩如海,柳如泉,欧如澜,苏如潮”的特点[4](1165)。

长野确虽然主张论文应不拘世代,但在具体论文实践中,却难免自相矛盾。典型如对宋以后散文的评价,长野确认为古文之佳者大体在宋前,元明清即便有名家一二,整体却每况愈下。他论列元好问、赵孟頫、杨维桢等元代“有文名者”十余家后,谓其只可比之于“宋之小家数”。紧接着他说:“至明文运又旺,名家不啻千百,然亦皆不能仿佛宋人,独王阳明可与宋大家比肩而立矣。”[1](277?278)可见,长氏认为元文为宋与明之间的一个低谷,但是明文虽较元文为长,却不足与宋文并辔:

明人务求胜宋人,然其学术文章,曾不能仿佛宋人,大抵宋人能自为一家,不肯蹈袭前人。明人好剽窃古人,是其胆识已迥然不同也。清人长于考据,指摘前人之谬误,旁引博证,往往中其肯綮,然短于著作,其不及明人,犹明之于宋也。[1](290?291)

明文不及宋,而清文不及明,更遑论宋文。长氏此说并非一家之见,认为文章随气运代降恰恰是中国古人常弹之调。这与其“前人不必胜后人”的进步主张是相龃龉矛盾的。

长野确认为明人古文之所以落下一乘最主要的原因是“剽窃”:“明人所谓古文皆第剽窃古语耳,至其法度神妙,则未尝梦见。”他举出明中期前后七子之领军人物为例:

何、李、李、王之诗文,譬犹剧场中正末净丑戏子之语言,模拟文饰太过,强笑强哭,毫无神气,故乍读之可喜,再读之使人羞赧。

明李于麟、王元美剽窃古语,以为古文,不知文之古今在结构,而不在字句之末也。结构合古法,虽用俗语,不害为古。[1](283)

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等倡“文必秦汉”,目的虽在矫台阁茶陵之弊,但他们盲目崇古,作文时又难脱以摹拟代创造的窠臼。此后的后七子李攀龙、王世贞等,把复古风推向更高潮,创作上比前七子更死板地模仿古人。

长野确虽深抉明文剽拟之弊,并以何、李、李、王为矢的激烈排击,但他并非完全否定明文。他 说:“明文之佳者,莫如王阳明焉。遣言措意,纵 横开阖,靡不如意;方正学、徐文长,亦恢恢乎疾驰矣;简洁雅驯,莫如刘青田;富赡雄伟,莫如宋景濂。……”[1](278)列举明文之善者数人,而其中对王守仁之文更击节不止,屡作称赏。谓:“从前论明文者,未尝及王阳明。余读《阳明文录》,纵横俊伟,出入高下,靡不如意。”[1](278)他甚至认为王阳明是衰弊的明文中唯一堪“与宋大家比肩而立”者。的确,王阳明的散文,雅健沉雄,能独抒胸臆。他的思想与文章,对唐宋派和公安派有直接影响,在清初评价很高,但桐城兴起后,则多受冷落。长氏以其文为明文之“佳”者,可谓巨眼。

相较明文之弊在“剽”,清文则病于“细”。“清人之文,能入细而不能为大。秦汉古文,大抵粗枝大叶之文,气骨雄壮,豪荡不羁,所以为高也。清人之文,唯于枝叶上粉泽,是所以不及也。”[1](285?286)

二、关于中国散文的本体与创作

《松阴快谈》中长野确最着力之处,是对散文本体、创作方法及入门途径等的探讨。其中很多精见可以与中国古代文论相为参观,也对现今的散文创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首先,强调“文有四法”、“法与我一”。长野确认为散文创作必须明知文法,“作文如用兵”,学文者须“先学字法、句法、章法、篇法”,犹如学诗者“先学平仄,排比句法、韵脚也”。他称引本邦太宰德夫《文论》曰:“文有四法,曰篇法,曰章法,曰句法,曰字法。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四者皆有法,一失其法,则不成文矣。”[1](252)又说:

文欲雅健而婉曲,此用工夫在字法与句法。又欲气脉流贯,而变化曲折,不支离旁斥,此用工夫在章法与篇法。作句大抵欲曲而不欲直,欲省而不欲增。曲则有味,省则不弱。作篇欲前面伏后面,前段生后段,枝叶相生,则自然活泼不死矣。[1](291)

拈出四法,以为作文之规矩,这不仅令初学者有径可循,也道出古文关键所在。

长氏谆谆突出四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针对日本当时文坛现状而发。他曾屡次批判本邦文人创作、论者论文,均未尝知法。他说:“邦人论文者,大抵知字法与句法而已,未尝知有篇法也。论文及篇法者,独太宰德夫而已。然择而不精,语而不详。”[1](270)又说:“本邦儒者作文,多未知篇法而妄作也。”即便是以荻生徂徕为首的古文辞派也存在着相同的缺陷,“所作 犹多失篇法,如德夫之言,况他人乎?”[1](252?253)长氏最后指出忽略字法、句法,尚是小疵,至失篇法,则“安在其为文哉”?由此可见,四法当中,长野确以篇法为最关键。

长野确还以唐宋大家为例,具体阐明“法”的重要性。韩昌黎“法度森严”,柳子厚“篇法政严”,欧阳永叔“法度闲暇”, 苏子瞻“不与法期而与之合”。又说:“韩学孟,欧学韩,终不见其蹊径,张无垢所谓欛柄入手,开导之际,改头换面,随宜说法,使殊途同归。是可以悟作文之法。夫孟、韩、欧、苏之所同者,在其法度结构尔,不可求同于字句之末矣。”[1](259)明了法的重要性之后,关键在如何得法,长野确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即求之经典:孟、庄、左、史、韩、柳、欧、苏。“欲知议论文法,且试读《孟子》、《庄子》;欲知叙事之法,且试读《左传》、《史记》。反覆以索其结构之法,久之自了然矣。不必须多辩也。”[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