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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税负之下

2013-05-14李富永

杂文选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税种税负纳税人

李富永

存在银行的钱要被征税?!

如今,还真的有一个国家想要这么干。这个国家是塞浦路斯。不为国人熟悉的小国出了惊世骇俗之举。不仅其国内老百姓愤怒,而且外国储户也面临被打劫的危险。连俄罗斯这么牛的国家,都要担忧在该国一百九十亿美元存款的命运。看来,这世界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据报道,塞浦路斯议会20日举行投票,表决决定该征税案通过与否。可以想象,无论是否获得通过,其震撼力绝对不会局限于该国之内。反正十万八千里外的我已经听说了。

虽然中国暂时还没有这样的极端,值得庆幸。但是,如果将中国税收的制度与人家比一比,如果审视我国公民高税负和政府高收入的现状,我们的问题也很多。

在我国,税权错位,纳税人只有被动缴纳、而无表达该否纳税的权力。本应归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的征税权,却一直由行政部门掌握,具体由国务院代行。全国80%的税种均由国务院以“试行”、“暂行”的行政法规发布;现行十九个税种中,仅有三个税种“于法有据”。两会前夕,国务院出台的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为其作出行政解释的,竟然一直是下属的住建部。这在法律上有点说不通。

这样的体制造成的弊端是,政府说征就征,无须公民或公民代表投票表决。公民权利没有落实到位。据《中国青年报》调查,83.4%的人感觉作为纳税人“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80%的人从来没行使过纳税人的任何一项权利。

有专家指出,税收若不经过法定程序由民众代表讨论确认,容易导致两大问题:一方面是过度征收,另一方面是财政浪费,不珍惜纳税人的血汗钱。

在税收负担方面,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指出,2007年至2009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分别达到31.5%、30.9%和32.2%;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发布的《中国税收风险研究报告》则指出,中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过高。近二十年,政府税收增速每年均达到GDP增速的两倍,且每年政府财税部门几乎以超过一倍的增幅完成年初所定的收入目标。

据报道,就在2009年,中国经济面临近些年所未遇的困难环境的同时,政府税收却不断攀高,至2009年12月,全国财政还有两万亿元的预算支出没花掉。而国税总局发布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情况也显示,去年中国完成税收十一万零七百四十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这也是中国税收首次突破十万亿大关。

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征税,固然是为了人民,这无须多论。政府机构的运作,是有成本的,仅仅为养活庞大的征税队伍,其开支就不是小数目;而且征来的税收再投放使用,也会有失误的可能。所以与其如此费事,不如免征和少征。我以为政府也许会考虑这些事情。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两会期间发起的《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提出,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应收回征税的权力。

行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听命于人民及其代表。但在税收方面,我们的现状是颠倒的,是“下克上”。这个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原载2013年3月21日《中华工商时报·观点》】

题图 / 盼后羿 / 李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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