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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林特特

小小说月刊·下半月 2013年11期
关键词:唐诗三百莎翁大儿子

林特特

她出身名门。5岁学钢琴,6岁熟读《唐诗三百首》。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有6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那时,她刚31岁,第3个孩子才出生。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过去的娇小姐,有一天竟能把指甲全部洗得脱落,她的过去和现在仿佛两重天。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课,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着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后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没有钱买,她就去换,她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雪白的薄片,小心码好,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的模样。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那时他不懂,他只是隐约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女人身上最强大的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女人身上最美的是矢志不渝地做她坚信正确的事,哪怕全世界都将其推翻,全世界都混乱,全世界都将其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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