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探讨
2013-04-29陈振宇
中外食品工业 2013年5期
陈振宇
摘要: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分工,为促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参考。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内容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结果发现应当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监管职责。并提出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部门 分工
中图分类号:S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0-0040-02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即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害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重要,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和经济的发展。从毒大米、毒面粉、瘦肉精、注水猪肉、毛豆油、蔬菜农药残留、“三鹿奶粉”奶粉、双汇“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毒豆芽”事件、到最近的“假羊肉”事件,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同时, 也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拉响了警报。政府虽然做了许多努力, 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未彻底消除。我国陷入了深层次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老百姓感叹“还有什么敢吃?”,“如发生农产品中毒事件,追究责任?”本文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探讨,旨在为制定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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