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永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2013-04-29陈嫣
中国外资·下半月 2013年5期
关键词:基层
陈嫣
摘要:为加强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促进永嘉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12月永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成立县基本药物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论述了一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 会计集中核算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若干原则
(一)集中核算、分户结算原则
全县各核算单位按照“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账户、分户结算”的原则,实行“单位报账、中心审核、集中结报、远程管理”的办法,实行报账制和备用金制。各核算单位指定一名报账员,片区中心设置报账会计,负责片区各单位的初审、记账和报账工作。
(二)实行“四不变、一公开”原则
“四不变”:①预算管理权不变。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的相关要求,编制资金预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②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各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变,仍归属于原医疗单位,各单位的资金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下可自行支配。③财务管理职责不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财务管理职责不变。④财务审批权不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日常支出仍按原规定流程执行。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出。
“一公开”:对支出、拨付过程实行公开透明。由原来的内部管理变为公开监督,从使用环节上管理好资金,从源头上堵塞存在的漏洞,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