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有天堂与地狱之别
2013-04-29叶檀
南方人物周刊 2013年8期
叶檀
大拆大建的时代,拆迁补偿注定是个长期难题。
丽江市长和良辉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修建大理到丽江高速公路碰到两个拆迁户漫天要价,一户评估价46万要价200万,另一户评估价72万要价720万。他建议,出台专门的征地拆迁管理法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关系,明晰权责利弊,明定征地拆迁的保障救济措施和机制,一方面保障失地农民、被拆迁群众的权益,另一方面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法律保障。表面上,这是合理诉求,但基層政府希望用强制力加快基建的愿望,也呼之欲出。
两户居民的漫天要价,并不能证明目前的补偿机制是合理的,并且由于缺乏准确的定价机制,我们也无法证明这两户“钉子户”确实是在漫天要价。但在拆迁过程中,成本越来越高也是事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部长刘守英测算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征地和拆迁的比重已经达到41%,靠征地来推进城镇化的成本非常高。

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者放弃政府主导的基建与城镇化模式,或者建立新的更为高效、公平的定价机制。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政府主导的模式纹丝不动,后者将成为主要的改革路径。
拆迁户要高价的根据是,享受经济发展的红利,享受级差地租。既然没有准确的定价标准,某些人就将未来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可能最高收益一次性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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