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013-04-17李菲
交通运输研究 2013年5期
李 菲
(河北省张家口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河北 张家口 075000)
1 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资质审查工作缺乏严格性、前期招标不到位
公路建设作为一种大型建设项目,承包方的确立常常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因发包方没有严格审查承包方的施工资质而产生一些质量问题,甚至给以后的施工带来巨大的灾难。一些违法的、缺少资质的施工单位假借其它承包人之名进行投标并最终签订了承包合同;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承包一些自身资质等级无法达标工程项目。以上情况在当今建设市场中仍普遍存在[1]。
1.2 发包方假借“买方市场”的有利地位,随意更改合同条款
在我国,公路工程发包方大都是行政主管部门,承包方大部分是一般的施工单位或其主管下的单位;加之发包人本就拥有“买方市场”这一优势,因此便会容易出现以下问题:行政干预过于频繁;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并施工开始之后出现违约、不遵守合同的现象;运用行政手段调整投标单价或更改已定好的规划设计图[2]。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在施工进行违法操作、偷工减料,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3 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双方虽然在大部分工程项目中都签有合同,但一旦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合同便被流于形式,双方大都摒弃原先合同,选择找关系协调解决,而不是不按合同规定解决问题。加之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的匮乏,也会使所签合同失去很大的约束力,使项目不能高效、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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