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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从唐宋古文运动看“文”与“道”的关系

2013-04-13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本原韩愈古文

(阿坝师专 民族预科部,四川 汶川623002)

唐宋古文运动,是唐代中叶及北宋时期以提倡古文、反对骈文为特点的文体改革运动。其同时涉及到了文学的思想内容,又兼有思想运动和社会运动的性质。中国古代文学史中一个关于“文”与“道”的话题,一直颇受关注。回顾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我们看到,文学发展到隋唐前,六朝以来以讲求声律、辞藻、排偶为主的骈文已成为文坛的主宰。唐代著名文学理论家韩愈因时制宜地提出了鼓励继承先秦两汉文章之传统,进行“古文”创作的主张。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开创者,韩愈的“文以明道”说是其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

韩愈在《答李翊书》中,就已经论述了文与道的关系。其中有云:“君子则不然。处心有道,行己有方,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如是者,其亦足乐乎?其无足乐也?”[1]247在这里,韩愈旨在强调君子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本着儒家思想中“仁义道德”的原则。在日常生活中,作为一个君子,他的言行举止,必须要有一定的约束和规范。如果能够为统治者任用,那么就要尽量做到施惠于人;如果他在政治上失意,那么就一定要把道德学问传授给自己的弟子。更重要的是,务必要把“道”借助文章的表达形式流传下去,让“道”成为后世的效法。

韩愈在这里明确强调了作为“道”的外化形式,文章承担着将“道”进一步发扬光大的艰巨任务。“文”与“道”之间的关系,即是载体为用的关系,同时也是相互相承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继而往下,韩愈在《争臣论》一文中,也提出了:“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责思修其辞以明其道。”[2]这篇文章中的思想与《答李翊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讲求君子居于他所在的职位时,就要想着为他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果不能在政治上谋求到自己的职位,就应该思考着,如何借用措辞来阐明自己的主张,一定要通过组织语言文字来表达儒家道统的观点,用道来充实文章的内容,而不是强加于人。

同时,作为古文运动的先驱者之一的柳冕也曾论及过“文”与“道”的关系。他在《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一文中论述道:“丈人志於道,故来书尽於道,是合於情尽於礼至矣。”[3]5357作者一开篇就为我们讲述了志、书、道三者的关系。阐明一切的思维活动都必须要立足于“道”之根本。我们可以将这里的“志”理解为个人处于某种政治社会下,对于当时社会的现实情况,通过自我判断与还原,从而在内心形成的一种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的认知。而柳冕在这里强调的是,这种认知要符合“道统”的要求,才能够合情合理,才能够符合礼教的规范。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古文运动的先驱者,首先在文学创作的构思阶段,就提出了要符合“道”的要求。接下来,作者进一步阐释了君子遵守儒家之道的必要性:“是以君子之儒,学而为道,言而为经,行而为教,声而为律,和而为音,如日月丽乎天,无不照也;如草木丽乎地,无不章也;如圣人丽乎文,无不明也。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谓之文,兼三才而名之曰儒。儒之用,文之谓也。言而不能文,君子耻之。及王泽竭而诗不作,骚人起而淫丽兴,文与教分而为二。以扬马之才,则不知教化;以荀陈之道,则不知文章。以孔门之教评之,非君子之儒也。”[3]5358作者认为凡是遵从儒学的人,都必须以儒家之道作为学习的范本,做文章必须要以儒家经典作为依据。凡人的心志,一定要符合“道”的规律和标准,通过文字的组合,把符合道义的思想表达出来。继而行文,作者又进一步论述道:“夫君子之儒,必有其道,有其道必有其文。道不及文则德胜,文不知道则气衰,文多道寡,斯为艺矣。《语》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兼之者斯为美矣。昔游夏之文章与夫子之道能流,列于四科之末,此艺成而下也,苟言无文,斯不足徵。”[3]5358作者再一次强调了“道”在文学创作中的意义所在,凡是行文,必须要以“道”作为标准,作为起始,作为写作文章的价值判断与目的所在。而作者又引用了《论语·雍也》篇中的名句进行阐释:“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讲述了文章内容与文章形式的关系所在。而清代人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指出:“礼,有质有文。质者,本也。礼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谓之中。”[5]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所推崇的“有质有文”的文章,才是符合礼教的。文学作品,既要有一定的文字修饰,但最终必须表现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既有实际教化意义,同时又有修饰的文采,二者兼有,才是真正美好的文学作品。

而将文与道的关系,进行进一步深刻而清晰阐释的是韩愈的门人李汉。李汉在《昌黎先生序》中,将“文”与“道”二者之相辅相成相承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首先,他说:“文者,贯道之器也。不深于斯道,有至焉者不也。”[1]4在文章的一开篇,李汉就为我们做了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他将“文”比作是盛“道”的容器。这足以说明,“文”与“道”不可分离,此二字者,实乃相互依存的关系之所在。我们可以探究出,“文”这种实质存在的形式是“道”这种抽象概念的外化。它承担着将抽象的“道”转化成一种具体可见的、可感的外化物的使命。作者进一步将儒家的“五经”,即儒家学派的五部经典《诗》、《书》、《礼》、《易》、《春秋》进行了引用解说,并由此作为自己“文与道”必须共存之观点的依据和例证。

而同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之一的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书中写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釆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 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远矣。”[6]5813柳宗元在此提出了“文者以明道”,即是说明文章的首要功用就在于要阐明道义,是要将儒家正统的思想,通过文章进行传播。继而他又说道:“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偃蹇而骄也。……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为之文也。”[6]5813这里也分别提到了在写作文章之时,创作者不可掉以轻心。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文章的规范,作为学习的范本。学习写作以《尚书》为本原,追求文章质朴无华;要以《诗经》为本原,追求文章具有永恒的情理;要以《三礼》为本原,追求文章内容的合情合理;要以《春秋》为本原,追求文章是非明确、褒贬分明;要以《易经》为本原,追求文章能够反映出事物的发展变化。这就是吸取“道”的源泉方法。通过参考《谷梁传》,以加强文章的气势;参考《孟子》、《荀子》,以使文章条理通达;参考《庄子》、《老子》,以使文章能够做到汪洋恣肆;参考《国语》,以使文章增强情趣;参考《离骚》,以使文章能够情思幽微;参考《史记》,以使文章显得语言简洁。这就是用来广泛学习,使它们融会贯通,并运用于写文章的具体办法。

由此可见,唐代的古文运动家们都是把儒家道统,看作为文学创作的基石。既是着笔点,也是判断其价值的重要标准。“文”,在这里不再只是单纯的文学,而是成为了宣扬儒家思想的工具。同时,也强调了文学作为一种教化工具,对于政治统治的辅助功能。

[1][唐]韩愈.韩昌黎全集卷十六,书三[M].北京:中国书店,1991.

[2][唐]韩愈.韩昌黎全集卷十四,杂著四,韩愈.争臣论[M].北京:中国书店,1991:218.

[3][清]董诰.全唐文卷五二七,柳冕.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春秋]孔子.[当代]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雍也第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0:61.

[5][春秋]孔子.[清]刘实楠.论语正义雍也第六[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117.

[6][清]董诰.全唐文卷五七五,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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